3月1日开始!房贷利率大调整,唯一改变房贷的机会来了
2020年的经济楼市,注定充满变数。
近日,对于“3月1日起,存量房贷定价基准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是否会继续推进一事,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认真调研后决定不改变计划,继续推进。
这意味着,去年年底确定的“房贷换锚”将会如常推进,3月起正式落地,2020年最大的楼市变局终于来了。
那么,房贷利率换锚,究竟意味着什么?将会带来多大影响?
01
房贷换锚,是什么?
房贷换锚,毫无疑问是2020年楼市的最大变局之一。
所谓房贷换锚,指的是将既有房贷全部转换为“LPR模式”。
未来所有房贷,都将以LPR利率作为参考基准。房贷是涨是跌、是增是减,都要视LPR利率而定。
解释下,过去我们买房,都是以政策利率作为基准,政策利率由国家确定,一般几年才会调整一次。目前政策贷款基准利率是4.9%,从2015年至今一直没有变化。
然而,这几年,不仅国内国际经济风云变幻,就连楼市也早已非当初可比,5年不变的政策基准利率,明显不能适应形势发展。
于是,LPR利率横空出世。
这一利率由多家商业银行进行综合报价,代表市场利率,每月20日由央行发布,一直都在变化之中。
LPR利率分为1年期LPR利率和5年期LPR利率,前者主要针对实体企业而言,后者主要面向房地产。
这样做,不仅让利率更接近真实市场,而且也为实体和楼市定向调控提供可能。
02
所有人都必须转换?
是不是所有人都必须进行LPR转换?
没错,无论新旧,哪怕是10年前签订的房贷,都要进行LPR转换。
这一政策是强制性的,没有选择空间。唯一的例外是,除非房贷一年内即将到期,换不换已经无所谓。
LPR转换,将从3月1日开始,预期8月底完成。届时细则出台之后,将由各大商业银行办理,可通过线下或线上办理。
03如何转换?
对于新购房者和原来的购房者,LPR模式有什么区别?
对于2020年3月之后的购房者来说,房贷利率=最新5年期LPR利率+地方加点。
这其中,5年期LPR利率由央行每月20日发布,每月调整一次,以最新的为准,而加点基数由地方确定。
举例来说,2020年2月最新一期5年期LPR利率为4.75%,苏州首套房贷加点123个基点(一个基点等于0.01%),现阶段房贷利率就等于5.98%(4.75%+1.23%)。
同理,北京首套房贷仅仅加点50个基点,那么北京首套房贷利率就等于5.25%(4.75%+0.5%)。
对于老购房者,2019年之前的存量房贷,从3月开始,都必须转换为LPR模式,同时确定加点基数。
加点基数一旦确定,则在整个20年或30年的还款期内保持不变。
04
加点,如何确定?
可见,加点是关键中的关键。
我们已经了解到,对于新购房者,加点由各地确定。 加点类似于过去20%、30%之类的上浮比例。当然,与上浮比例一样,楼市调控阶段不同,城市不同,加点基数截然不同,有城市首套房加点50个基点,有城市加点100个基点。
对于老购房者,加点基数,则采用“倒推法”确定,加点数值为原合同利率与2019年12月5年期LPR(当月为4.8%)的差值,最短一年一调。
简单而言,加点=目前实际房贷利率-4.8%。
举个简单例子,如果2018年合同房贷利率5.39%。换锚之后,加点基数=5.39%-4.8%=59个基点。
需要注意的是,加点一旦确定,将会伴随整个还款周期。
05
房贷折扣,还有吗?
折扣依旧存在,因为加点可以为负值。
众所周知,在2017年之前,尤其在2014年和2015年,很多城市商业贷款利率都是8折起步,当时的房贷利率远远低于4.9%的基准利率。
同样举个简单例子,如果2015年买房获得8.5折的房贷,实际利率是4.165%。
那么,房贷利率转换之后,新的房贷到底是怎样的? 加点=实际房贷(4.165%)-2019年12月5年期LPR利率(4.8%)=-0.635%(-63.5个基点)。
对,你没看错,房贷换锚之后,新的房贷利率=最新5年期LPR利率-63.5个基点,折扣依旧存在。
同理,如果2021年5年期LPR利率降到4.7%,那么当年的实际房贷利率可以调整为4.065%(4.7%-63.5个基点),在整个还款周期内都会受益于这一折扣。
06
选固定利率,还是一年一变?
这次房贷利率换锚,央行给了所有人一次改变房贷的机会。
央行提供了两个选择:一是选择固定利率,在整未来20年或30年整个房贷周期,都会保持不变。如果2019年之前实际利率是5.39%,选择固定利率,意味着未来20年都是5.39%。
二是一年一变的浮动利率。房贷利率每年均可调整一次,如果当年最新LPR利率下降,房贷利率同样随之下降。
机会只有一次。那么,该选择固定利率还是一年一变的浮动利率?
答案很明显,选择一年一变的浮动利率。
固定利率的好处是,如果未来加息,自己的利率不会跟随上涨。而浮动利率好处是,如果未来降息,那么房贷利率可以一直调整。
不难看出,问题的关键在于,未来究竟是大加息周期还是大降息周期?
要知道,利率下降是大势所趋。目前全球经济已经进入大宽松时代,利率走低是大势所趋,很多欧美国家已经进入负利率时代,我国的利率相比于几年前已经大幅下行。
在中国,2010年前后的房贷基准利率一度接近7%,而如今不到5%,利率持续走低可能是未来5到10年的大势所趋。
这种背景下,固定利率显然与时代趋势背离。
07
房贷利率,是升是降?
至少在2020年,房贷利率将会保持不变。
也就是说,在2019年你的实际房贷利率是多少,换锚之后仍旧保持多少,这正是央行反复强调房贷不会变化的原因所在。
举例来说,如果2019年实际房贷利率是5.39%,那么2020年的实际房贷利率仍旧是5.39%。 区别在于,2019年的5.39%是由政策利率上浮10%所致(4.9%*1.1),如今的5.39%则是由5年期LPR加点所致(4.8%+59个基点)。
2021年,情况又会如何?
注意,房贷利率一年可以调整一次,具体哪个月份调整,则视合同而定。
举例而言,2021年5月进行调整,那么2021年的房贷利率=2021年4月的最新5年期LPR利率+0.59%。 如果当时5年期LPR利率降低到4.6%,那么2021年的房贷利率将会随之下降到5.29%。 08对公积金贷款有何影响?这次房贷利率换锚,主要是就商业贷款而言,暂时不影响公积金贷款。 众所周知,公积金贷款属于政策贷款,利率远远低于商业贷款。从2015年开始,商业贷款利率从4.9%攀升到6%左右,而公积金贷款利率一直维持在3.5%。
所以,正是因为公积金存在政策福利,加上合理避税、影响实际收入等因素,前些天黄奇帆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的建议,才会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争议。(参阅《黄奇帆建议“取消公积金”?是不是好主意》)
09
房贷换锚,有何威力?
央行为什么要进行LPR模式改革?
两个原因:一是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每月更新一次的LPR利率,显然更能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变化。
二是将楼市利率与实体利率分离,为楼市定向调控提供可能。
这一次,央行创设了“1年期LPR利率”和“5年期LPR利率”,前者针对实体经济,后者针对房地产,这两个利率并不会同步变动。
要知道,就在最新一期利率中,1年期LPR降低了10个基点,而5年期LPR仅仅降低了5个基点。(参阅《拒绝大水漫灌!央行这波操作,惊呆了很多人》)
在过去一年,1年期LPR累计调整了4次,累计下调26个基点,而5年期LPR仅调整了2次,累计下调10个基点。
这就是定向调控和非对称降息的威力所在。
为应对疫情冲击,实体经济可以大幅降息,而为了防止大水漫灌到楼市,房地产只能小规模降息或不降息。
未来,很可能出现这样一种场景:实体利率持续下行,而楼市利率非但不跟随下降,反而保持不变,甚至不断上浮。
实体定向降息+楼市“定向加息”,并非没有可能。
这就是2020年我们必须重新面对的调控格局。
未来中国楼市调控的工具只多不少,对楼市的限制只增不降,政策裸奔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
2010年3月办理了3成首付的商业房贷,利率7。5折,等额本息,如果现在改成公积金贷款,划算吗?
划算一些。
公积金贷款的利息是4.5%;
商业贷款的利息是6.55%;打折7.5为:4.9125%
两者相差:0.4125%;如果贷款20万,每年利息相差825元;20年相差16500元。
不够公积金贷款还要花谢担保费之类的费用。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金华将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明确禁贷第三套房
记者3月23日从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修改稿)已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修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对贷款范围、贷款条件、贷款最长期限等进行了部分调整,增加了允许部分提前还贷等新内容,便于购房者贷款操作,有助于减轻购房者的负担。
推进异地贷款禁贷第三套房
根据现行办法,公积金贷款对象为在本市范围内购建自住住房的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这次修改,删去了“省内”两字,意味着全国范围内的公积金缴存人,只要在本市范围内购房,都可以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2015年,住建部首次提出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贷款。
不过,需要购房人注意的是,这次修改增加了“包括所购建的住房,家庭现有住房不超过二套”的内容。事实上,在实际操作中,近年来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金华市都是按上级规定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这次明文确定下来,或将成为一项长期的政策执行下去。
现房领证申贷延至一年以内
对贷款的时限条件进行调整,是这次公积金贷款办法修改最主要的变化之一。
现行办法规定,借款人申请贷款,购建住房,领取所购建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三个月内;或者购买商品住房且所购房屋已结顶,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
修改后分为四类贷款情况:购买二手住房、新建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颁发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12个月(含)内;购买预售在建商品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24个月(含)内,且所购房屋已结顶,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建造、翻建住房、领取规划部门建房批文之日起12个月(含)内;大修住房,取得房屋安全鉴定证明之日起12个月(含)内。
据介绍,这主要是根据我省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进行统一和完善。贷款购买现房,从领证之后3个月内延长到12个月内,期房确定为24个月内。这样,购房者有充分的时间来选择和决定贷款与否。
贷款最长30年男65岁女60岁
对贷款者的年龄要求,金华市现行办法表述:“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超出法定退休年龄5年”。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法定退休年龄情况不一,尤其是女性,有的50岁退休,有的55岁退,实际操作中容易引起麻烦。参照省内杭州、湖州、丽水等地做法,修改后统一规定为“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这样更便于操作。
在以往的公积金贷款中,借款人若想提前偿还贷款,只有一种方式,即一次性全部还清。修改后改为“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增加提前部分还贷业务,将有助于减轻借款人经济负担。
3月起存量房贷利率定价方式转换 有房贷的要注意这几点
存量房贷利率“换锚”转换即将开始!按照央行规定,2020年3月1日起存量房贷定价基准将发生转换,原则上要于8月底前完成。2月29日,多家银行发布了相关公告,将转换的规则、转换的范围、转换的渠道以及其他细节进行了一一罗列。
要点一:转换范围
此次需要转换的房贷为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房贷,且定价参考的是贷款基准利率,也即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公积金个人贷款并不包含在内。
除了房贷外,其他个人贷款,比如个人消费贷款、经营用途个人金融资产质押贷款、经营用途个人房产抵押消费与经营组合贷款等,如果是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也需转换。
另外,多家银行提到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贷款可不转换,也就是说目前正处在最后还贷周期的可不转换,比如像建设银行说,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贷款可不转换;农业银行说,贷款到期日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的可不转换。
要点二:转换渠道
线上渠道和线下渠道皆可。线上可通过手机银行App、网上银行、短信接收等方式自助操作办理;确不熟悉线上渠道的,可待各银行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开通网点服务后,线下去往网点柜面或者网点智能柜圆机办理,并不一定必须去原贷款经办行。办理时间上,多数银行公告称可在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31日之间办理。
要点三:转换方式
转换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转成以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另外一种则是直接转换为固定利率贷款。
有贷款的客户一定要看好,这次定价基准转换仅有一次机会,确定后就不能再次更改。
那么两种转换方式,哪种更划算?具体来看一看,转为固定利率的话,按照要求,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因此变化不大;而选择将LPR作为定价基准的方式,对于房贷者来说,房贷利率未来的浮动空间更大。
定价基准参考LPR后,按照央行规定,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加点可以为负值,且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就是说,以当前的房贷执行利率与LPR相减得出差值,以后执行的房贷利率即为LPR加上这一差值,注意这个差值可能是正数,也可能是负数。
举个例子:若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目前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4.9%,上浮10%即为5.39%。而2019年12月5年期以上LPR报价为4.8%,那么加点幅度就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以后房贷利率就按照LPR+0.59%计算。
如果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打折优惠的,比如打八折,那么原执行利率就为3.92%(4.9%*0.8=3.92%)。改成参考LPR后,加点幅度则为-0.88个百分点(3.92%-4.8%=0.88%)。以后房贷利率就按照LPR-0.88%计算。
按照这种方式,第一次转换利率定价基准时,实际上利率水平是保持不变的,仅仅是转换了计算方法。不过之后,LPR采用的是每月报价的方式,相应得,房贷利率将发生变化。普通购房者可以和银行约定重新定价的周期以及重定价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如果定价周期确定为1年,那么,未来可能由于LPR报价的不同,房贷利率将每年变一次。
至于利率变高还是变低,则取决于LPR的走势。如果认为未来政策利率仍有望下调,LPR总体呈下降趋势,那么转换成LPR加点方式更为划算。但如果因经济回升、通胀上行,LPR处于上升周期,则房贷利率也会随之走升。
重磅!贷款利率再出新政,已经买了房利率也要调整!
大家好,我是想去晒太阳却要留在办公室赶稿的豌豆尖儿。
2019年的最后一个周末,依然没有我休息的份儿,加班才是编辑狗的日常。
央妈啊央妈,总是喜欢在周末放出重磅政策,上一次放大招是8月25日,贷款利率从基准利率上浮的形式变为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加点的形式。【详情】
今天,12月28日,央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文件,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有关事宜发布公告。
先给大家回顾一下之前的政策,在10月8日之前,我们买房商贷的利率都是由基准利率+上浮比例决定,基准利率4.9%,首套房一般上浮15%左右,算下来就是5.64%。
8月25日出了规定,10月8日之后,房贷利率不再以基准利率为基准,而是以LPR为基准,首套房不得低于LPR,二套房不得低于LPR加60个基点,商业用房(商铺、写字楼、商业性质公寓)不得低于LPR加60个基点,公积金不变。
LPR是每个月20日公布一次,10月五年以上LPR为4.85%,11月为4.8%,12月也是4.8%。
而8月25日的规定中有一条,10月8日之前的贷款仍按旧有政策执行。
今天这个新政策,就是针对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也就是以前的老贷款,也要改成以LPR为基准的形式。
新政解读
我知道字很多,你们看不懂,原文我就不贴了,转换成通俗的说法让大家理解。
1、哪些人受影响?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按照旧政策以基准利率为基础签订的,已经发放或者签了合同还没批下来的贷款(不包括公积金贷款)。2020年1月1日起,不能再按照旧政策签贷款合同。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公积金贷款,或者10月8日之后新签商贷,以LPR为基准,那就没你啥事。以前以基准利率为标准的人群才受影响!
2、啥时候开始改?
2020年3月起,金融机构应该与老政策贷款的客户进行协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银行到时候会通过电话短信等等方式主动联系你。
3、要改成啥样?
有两种方式可选,但只能转换一次!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第一种是把原来的利率改为以LPR为基准加点(加点可以为负),加点数在合同剩余期限里都不变,除房贷的其他贷款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房贷的加点数值要等于原来合同的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的LPR差值。转了之后到第一个重定价日,你的利率都要等于原来的利率。
到了第一个重定价日,利率就由最近一个月的LPR与加点重新计算去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都可以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也就是说转换之后你的利率跟原来的利率保持一样,但后期LPR变化的话你的利率就会跟着变化,只是加点不变。
举个例子:比如你原来的房贷合同签的上浮15%,基准利率是4.9%,你的房贷利率就是4.9x(1+15%)=5.64%。
2019年12月的五年以上LPR为4.8%,那你的加点就是5.64%-4.8%=84个基点。(一个基点是0.01%)
如果你是2020年3月改的,把重定价日定为1月1日,重定价周期定为1年,那从2020年3月改了之后到2020年12月31日,你的利率都是5.64%。
假设2020年12月五年以上LPR为4.7%,你从2020年1月1日起,利率就是LPR+加点=4.7%+84个基点=5.54%。以后每年以此类推。
第二种是直接转换为固定利率,房贷要转成原来最近的水平,其他贷款转成多少由你和银行协商。
比如你原来基准利率上浮15%是5.64%,转成固定利率之后,你的房贷利率就永远是5.64%,到你还完贷款为止。
答疑解惑
1、既然转换前后利率一样,为什么要把以前的贷款进行转换?
根据央行的回答,目前90%的新发贷款已经参考LPR定价,以前的存量贷款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不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为进一步深化LPR改革,才出了这个公告。
说白了,就是大家一视同仁,统一用一个新标准,方便管理,也能跟着市场利率走。
2、我以前的房贷利率是打了折的,转换之后是不是就没有折扣了?
请注意,政策原文有一句“加点可以为负”,如果你原来的利率打了折,那你的加点就是负数。就算按照LPR+加点的新方式算,由于你的加点为负,你依然相当于享受了利率折扣。
比如你原来打8折,基准利率4.9%,你的利率是4.9%x0.8=3.92%,2019年12月五年以上LPR是4.8%,你的加点就是3.92%-4.8%=-0.88%,也就是负88个基点。
假设你重定价周期为一年,重定价日为1月1日,2020年12月五年以上LPR假设为4.7%,从2021年1月1日起,你的利率就为LPR+加点=4.7%-0.88%=3.82%。
3、转换为哪种方式更划算?
第一种方式,简单理解就是随着LPR变化而变化,如果以后LPR走低,你的房贷利率就低,也更节约利息,第二种方式,固定利率,只有在LPR变高,算下来利率超过原来利率时才划算。
而近期国内外,都是降息的趋势,包括五年期以上的LPR,也从10月的4.85%降了5个基点到11月的4.8%,后期的货币政策变化,我个人估计还会继续宽松,所以利率进一步下调的话,还是选择第一种方式更划算,而且周期定为最短的一年,也能够在利率走低的时候及时调整。
4、我明年3月办,和8月办有啥区别不?
办理时间不影响利率,你跟银行沟通好,选择自己方便的时间办理即可。
5、这个政策对楼市和房价有啥影响?
之前8月出政策的时候,我就说过,利率基本不变,对房价影响不大。这一次是针对存量贷款,就是以前已经买了房子贷款下来的人,且利率也基本保持在相同水平,所以还是影响不大。
你要买房,更应该考虑的是楼盘本身是否适合你,比起房贷这点利息变化,灵魂拷问是,你的首付凑齐了吗?
如果你不知道怎么选房,或者关于政策还有啥子搞不懂的,欢迎聊我,一对一VIP服务。
今年3月份邮政储蓄银行贷款买的房子现在不想改LPR怎么办?
3月份在邮政储蓄银行贷款买的房子,现在不改为LPR,也就是浮动利率的话,你可以继续按照固定利率还款。
浮动利率,固定利率。
根据此前的公告,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借款人可与银行平等协商,并决定贷款利率“换锚”为LPR(浮动利率)还是转为固定利率。
一般来说,房贷借款人均会受到此次转换的影响,但有几种情况除外:一是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部分;二是固定利率贷款;三是2020年底前到期的个人住房贷款。如果符合这3种情况其中之一,就不受此次转换影响。
对于转换期间房贷利率水平,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也就是说,2020年全年个人房贷利率水平与以前一样,维持不变。而从2021年1月1日起,如果选择固定利率,剩余期限内,房贷利率与当前的利率水平保持一致,与LPR利率变化无关;如果选择浮动利率,今后的房贷利率会随着5年期LPR的变化而变化,LPR每月公布一次,或升或降或维持不变。
选择哪种方式更好?
业内人士表示,两种转换方式各有优势,具体如何选择主要取决于房贷借款人对未来市场利率走势的判断:
如果认为未来LPR会下降,那么转换为参考LPR定价会更好;
如果认为未来LPR可能上升,那么转换为固定利率就会有优势。
存量房贷借款人要根据自身情况,以及贷款价格、贷款期限、贷款余额等,综合选择适合自己的利率转换方式。如果此前的房贷利率价格折扣力度大,月供剩余时间比较长的话,可以选择固定利率,这不仅有助于锁定月供成本,还便于做好家庭的收支安排。如果月供剩余时间较短,贷款余额也不多,选择浮动利率可能更合适。
从中短期看,我国利率处于下行趋势。将存量浮动利率房贷转成以LPR作为定价基准,对借款人来说是有利的,有助于减轻借款人房贷支出。虽然长期利率走势难以判断,但中短期利率下行基本上是有共识的。此外,即便出现了与预期不一样的利率大幅上升走势,购房者还可通过提前还款方式来规避利率风险。
虽然此前多家银行发布公告称,8月25日起,对符合条件且尚未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个人住房贷款批量转换,统一调整为LPR定价。多家银行在公告中表示,此举是为简化客户操作,参照银行业普遍做法开展的。
不过,这也不代表消费者没有选择权。各银行均明确,批量转换完成后,若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已有银行明确,撤销操作仅能办理一次。
银行之所以采用批量转换,主要还是考虑房贷借款人大部分为个人,人数众多且分散,批量转换方式能够节约资源、提升办理效率。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对利率市场化、引导利率下行都有好处。央行近日发布的《2020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截至6月末,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进度已达55%。其中,存量企业贷款转换进度为76%。
统计显示,2019年8月改革以来,LPR报价水平逐步下行。今年8月份报出的1年期LPR和5年期以上LPR分别为3.85%和4.65%,改革以来累计下降0.4个和0.2个百分点。
对于3月改办贷款和3月1日以后房屋贷款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