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担保贷款别人还不起我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两种。若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而如果是连带责任,当债务人没有能力还款时,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一旦借款人还不起,债务无法清偿时,作为担保人应注意审查个人有无可以免责的情形。一般来说,如果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会有部分免责的情况。
根据《民法典》第687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因此帮别人担保借款,一定要三思再三思。如出现债务人不还借款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担保贷款是以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为条件发放的贷款。担保可以是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有偿还能力的经济实体出具担保文件,当借款人不能履约归还贷款本息时,由担保人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给朋友做担保人贷款有什么风险
如果你的朋友还不上了,银行会要求你协助找人还款,如果实在还不上了,执行房子或是要求你还款.\x0d\x0a在你做担保期间你也可以做贷款.\x0d\x0a担保期间指从你朋友开始贷款一直到贷款还清为止,这个期间你都有担保人的义务.\x0d\x0a你得确定下你是帮朋友担保还是以借款人的身份帮他借贷款,要是替他借款贷的话就是相当于你借的贷款,不还钱产生不良信用记录,真的会影响一生。\x0d\x0a你给做担保的话,你的征信有可能也会体现出来。\x0d\x0a建议你没有十分的把握最好不要担保。
以自己名义帮别人贷款,别人不还怎么办?
首先,如当事人知悉并用自己名义帮人贷款,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如不还款,则需要相应承担民事违约责任;如是在不知情的情况贷款,则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当事人是同意用自己的名义替他人贷款,并且在贷款合同上签字的,在法律上视为贷款的连带责任人,应当承担贷款的连带偿还责任,即若他人拒不还款,责任由当事人承担。在当事人承担还款责任后,可以向实际使用贷款人追偿。如果当事人不知道他人以其名义贷款的,且没有签订任何贷款合同的,可以提供不知情证明,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贷款合同无效,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替人贷款做担保,贷款人还不上,怎么办?
如果现在已经超过第一次担保的担保期限,那么你就没有担保责任了。\x0d\x0a对于担保期限,《担保法》是这样规定的:\x0d\x0a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x0d\x0a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x0d\x0a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x0d\x0a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 。\x0d\x0a《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x0d\x0a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x0d\x0a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x0d\x0a第三十三条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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