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央行下发通知:摸底线上消费贷款流入楼市
7月28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央行近日向各大银行下发调研通知,摸底线上消费贷款流入楼市情况。
一位资深银行业内人士表示,该统治由调查统计部门发出,意在摸底统计线上消费贷款规模,包括与蚂蚁集团旗下花呗、借呗两款产品的联合贷款规模、信用卡贷款及互联网贷款等。
“(央行通知)不是为了出台新的监管规定,而是要摸清楚线上消费贷款有多少流入楼市。”上述人士表示。
仍严查资金违规流入楼市
“(央行通知)不是为了出台新的监管规定,而是要摸清楚线上消费贷款有多少流入楼市。”上述人士表示。
7月28日,多位银行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已经收到一份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线上联合消费贷款调查的紧急通知》。此次《通知》显示,暂未对联合贷款的规模以及比例作出限定,目前只是向各银行统计消费类联合贷款业务的相关信息。为央行要求各银行上报的统计数据,包括线上联合消费贷款规模、线上联合消费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特别区分了蚂蚁花呗和蚂蚁借呗合作的消费贷款余额、不良率、以及平均利率和不良率、信用卡透支的不良率等。
此前,监管机构已连续采取多项措施严管资金违规流入楼市。今年4月以来,深圳等地也在紧急摸查房抵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情况,包括今年以来新发放的房抵经营贷(含借款人为企业或个人),包括贷前、贷中、贷后等情况。
一位深圳大行人士表示,监管数月前已经入场检查房抵经营贷流入楼市,“检查新发放的所有贷款。用了跨行资金流向核查,甚至穿透了三次,手段很严格。”
刚刚过去的7月24日,房地产工作座谈会继续强调“房主不炒”的定位,并指出“要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稳住存量、严控增量,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此前,银保监会刚刚发布互联网贷款新规。7月17日,银保监会正式公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要求,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线上消费贷款规模有多大
问题在于,对于线上消费贷款(互联网贷款)规模到底有多大,一直未有确切的统计数据,市场只能大约统计规模在万亿元以上。
概因央行、银保监会的传统统计口径不包括此项。“监管还是要穿透去看线上消费贷的最终流向。”上述业内人士说。
21世纪经济报道曾拆解互联网贷款信贷聚合模式,在互联网贷款产业链上,当前流行的玩法是“信贷聚合模式”,即助贷或联合贷款,由蚂蚁金服、平安普惠、度小满金融、微众银行或新网银行等金融科技机构牵头或撮合,引入大数据风控、担保增信、银行等资金方。
根据银保监会的互联网贷款新规,互联网贷款资金不得用于房产。
具体要求是,贷款资金用途应当明确、合法,不得用于房产、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不得用于固定资产和股本权益性投资等。
此外,新规怼互联网贷款统计提出要求,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建立数据统计与监测机制,并可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情况、风险水平等因素提出审慎性监管要求,严守风险底线。
首付3成变5成?银行将以官方参考价放贷?多家银行回应!深圳楼市连遭降维打击
这一天将成为深圳楼市历史上载入史册的日子。
2月8日,深圳住建局发布3595个住宅小区二手房成交参考价后,各大房地产中介APP上的二手房交易价格不见了,截至券商中国记者发稿仍未恢复。
2月9日,在“房价被打七折”、“首付明显上升”热议中,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锋在接受采访中表示,银行将会以官方参考价作为发放贷款的重要参考,可以在这个基础上有所浮动,但太过离谱则可能触发约谈,并对此承担责任。
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银行发放房贷偏离参考价太多可能触发约谈
2月9日,住建部房地产专家、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锋接受媒体采访,对深圳建立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进行了深入解读。
王锋表示,深圳住建局《二手房指导价》是去年715新政后的延续,是落实715政策的具体措施。其目的主要有四点:1、落实中央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房住不炒的政策;2、促进市场理性交易;3、引导中介合理挂牌;4、引导商业银行合理发放贷款,降低杠杆,防范金融风险。
王锋表示,此次3595个小区二手房指导价格的形成,是根据近一年深圳楼市网签价格为基础,通过调查市场实际成交及银行评估价,综合分析、测算形成的。
其中,约62%,根据去年的网签价格计算得出;约10%,部分楼盘长期无成交,由评估师驻场测算;约27%,这部分是大家普遍感觉与市场价存在差距的,是因为去年福田、南山、宝安的热点片区,可能存在炒作因素,导致挂盘价虚高,挤出泡沫后才是合理价格。
对于银行房贷将以何种价格为评估基准的问题,王锋表示,银行将会以官方参考价作为发放贷款的重要参考,可以在这个基础上有所浮动,但太过离谱则可能触发约谈,并对此承担责任。此外,参考价也将会跟随市场变动进行更新。
在关于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的政策解读中,深圳市住建局表示,将引导商业银行合理发放二手住房贷款,防控个人住房信贷风险,稳定市场预期。
王锋认为,二手房参考价格政策对深圳楼市的短期影响是有的,接下来二手住房买卖双方会进入博弈阶段,让卖方更理性,让买方更了解市场价格,深圳的二手房成交量肯定会下降。长期看,这个二手房参考价格政策会让市场趋于理性,有利于刚需购房。
多家银行表示暂未接到通知
住建局二手房指导价格出炉后,深圳银行对房地产按揭贷款的评估基准是否已经对准参考价?如果贷款与指导价发生背离,可能引发什么后果?
券商中国记者向多家银行了解情况,得到的回复都是暂未接到相关通知。有银行表示,银行会配合相关要求做好房地产贷款的发放工作。
在银行内部,有一套对房产价值评估的价格体系。出于谨慎经营的考量,银行对房产的评估价格通常比市场上实时的成交价格要保守很多。这个价格,银行一是用来评估抵押物是否足值,放出去的贷款是否有足够的安全边际,二是用来对照实际成交价,判断这笔交易是否出现较大偏离,有无异常。
2月8日,深圳住建局刚颁布二手房参考价,就有人评论,这招将给深圳二手房市场的成交量极速降温。
如果一个楼盘参考价为700万,而市场上的成交价为1000万,当银行以700万的评估价确定该套房子的贷款,购房者属于首套可以申请7成房贷,获得的放贷额度是490万,购房者需要拿出来的首付将由过去的300万增加到510万,也就是首付“由3成变5成”。
如果银行对房贷政策变得保守或紧缩,将大大降低购房者可以申请贷款额度,而对于炒房者,将大幅降低杠杆,可谓是降维打击。
招商证券首席分析师张夏在朋友圈分析称,买卖家价格预期太大,如果再加上放贷按照参考价格,实际首付比例大幅提升,深圳二手房要被速冻了。
深圳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房源广告时应以参考价格为重要依据、合理发布
9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提示: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中介人员应坚决贯彻执行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向业主主动宣讲《通知》要求,敦促业主合理调整委托放盘价格;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中介人员在线上、线下发布房源广告时应以参考价格为重要依据、合理发布;对房屋本身确凿信息之外相关金融按揭等非中介专业服务内容的咨询,房地产中介人员不得随意解释、承诺。
9日上午,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提示:
一、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中介人员应坚决贯彻执行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向业主主动宣讲《通知》要求,敦促业主合理调整委托放盘价格。
二、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中介人员在线上、线下发布房源广告时应以参考价格为重要依据、合理发布。其中线上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官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下辖从业人员微信朋友圈等。
三、提供住房信息发布服务的互联网平台,应依法履行广告发布者责任,对房源信息发布的合规性予以核查,并定期核实更新。对违规发布房源信息的,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相关信息、暂停发布房源信息等必要措施,保存相关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中介人员应充分熟悉掌握各楼盘项目参考价格与相关规定,向消费者提供准确信息。对房屋本身确凿信息之外相关金融按揭等非中介专业服务内容的咨询,房地产中介人员不得随意解释、承诺。
房贷从紧从严成为趋势
伴随着几大城市房地产价格上涨,按揭贷款也出现较快增长。
央行2月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1月份,以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为主的住户中长期贷款增加9448亿元。同比2019年1月,这一数字是6969亿元。
有业内人士表示,这还是部分银行今年1月末对信贷额度实施控制的结果。如过不控制,房贷规模会更高。
严控银行资金违规流入楼市,是本轮房地产调控的重要环节。1月底2月初,住建部官员亲赴深圳和上海调研督导房地产市场,也是本次深圳住建局出台二手房参考价的背景之一。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节前深圳银行已经开始严查购房者流水,无论是打新还是二手房申请贷款,对材料的甄别比以前更严格。
在上海,1月底,上海银保监局印发《上海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商业银行对2020年6月份以来发放的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要求于2021年2月28日前向上海银保监局报送自查和整改报告。
对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的严控,同样出现在广东。2月9日,广东银保监局表示,针对近期部分媒体关于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报道,广东银保监局多措并举严肃查处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行为。
具体包括:
一是快速开展自查。及时通过窗口指导、监管提示约谈等方式部署全辖银行机构开展快速自查,全面摸排有关情况,针对违规问题立查立改,严格规范与中介机构的业务合作,及时堵塞业务管理漏洞、完善产品服务流程,严肃开展问责。
二是下发通知组织全面风险排查。在全面摸排情况的基础上,下发《关于组织辖内银行机构开展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款风险排查的通知》,要求辖内银行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围绕授信调查、授信审查审批、授信后管理、第三方机构业务合作等各个环节开展全方位风险排查。
三是迅速组织现场调查。针对媒体报道的6家银行分支机构涉嫌违规问题,广东银保监局迅速组织全局精干力量,组成6个核查组同步进驻有关银行分支机构,深入开展现场调查取证,强化大数据筛查,严肃查处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行为,形成市场震慑。
广东银保监局表示,下一步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房住不炒”政策要求,坚持依法从严监管,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市场乱象的高压态势,严肃追究违规银行业机构高管人员责任,多措并举强化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和重点房地产企业融资管理规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银行统计整改报告3篇
本次整改我支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对金融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管理情况进行了整改了,现将有关金融统计整改的工作情况 报告 如下。本文是银行统计整改的报告,欢迎阅读。
银行统计整改报告一:
过这次现场检查,及时的发现了我行在金融统计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宝贵的整改意见和对今后统计工作的要求,这对规范、完善我行金融统计业务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根据《执法检查意见书》((平)银检【20xx】13号)要求,我行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统计管理工作
1. 加强统计制度建设,为金融统计提供制度保障
我行制定了统一的内部填报制度和实施细则,特别是强化建立数据来源和报表项目之间的对应规则,进一步明确内部报表各科目与金融统计报表项目之间的对应关系,全面梳理统计人员所采用统计 方法 的正确性,并设置相关核查复合机制。另外,对于我行统计人员自行整理的《统计岗操作流程手册》进行核实和更新,确保统计工作有规则制度可依,有细则说明可核,确保能够具备对报表质量进行整体评估和复核的操作依据,从制度上对统计人员和统计工作进行约束和指导,为统计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奠定基础。
2.注重金融统计制度的学习培训
在加强统计人员业务学习方面,由于我行报表大部分需要手工进行填报、处理,统计人员任务重、工作量大,资料统计报送时间又集中在月初,因此为了确保数据统计报送质量,我行加大对统计人员的岗前培训和继续 教育 ,加强对金融统计制度的学习,全面提升统计人员的素质,让统计岗位工作人员对报表填报程序和方法有正确理解和掌握,确保统计报表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我行逐步加强金融统计制度的培训学习,加深对报表填报说明的理解,使每一位统计人员都能按要求同口径统计数据,保证报送数据口径统一、准确完整。我行制定了详细的统计培训制度,一是积极参加人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形成培训笔记及时与相关未参加培训人员交流学习,掌握好金融统计制度变化的重点、细节等,积极应用到报表的填制中;二是不断学习我行制定的相关统计制度、统计工作流程,做到严格按照制度开展统计工作;三是仔细研究学习报表填报说明,明确每一个指标的具体含义,掌握每一个数字的统计口径,做到统计取数的连续性和一贯性,减少填报漏洞提高统计技能和统计数据质量。
二、注重细节,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由于我行中间业务比较单一,只有银行卡业务,且上线时间较短,收入金额较少,所以在统计报表的填制过程中容易被忽视。“中间业务季报表”是金融统计报表中今年新增的一张表单,填报人员对报表结构不够熟悉,误把我行代收代付业务合计金额填入“其他银行卡业务收入”。为此我行采取 措施 ,加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和统计复核制度建设,要求金融统计人员仔细研究重新学习报表填报说明,明确每一个项目、指标的具体含义、统计口径,保持统计取数的连续性,彻底消除错报、漏报等错误,提高金融统计数据质量。
三、加强科技支持力度,从根本上提高整体统计工作质量
由于我行核心系统不能和对外的报表系统同步,会计科目的设置不够全面,所以从核心系统直接提取的数据暂时不能满足系统上报数据的需求,统计工作暂时还未实现自动化、系统化和网络化。统计工作仅仅依靠手工进行筛选、汇总、填报、分析,难以确保数据质量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统计报表由相关统计部门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及对报表项目的理解自行填报,不同填报人员选用的统计方法有差异,准确统一的取数来源和数据处理流程急需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的科技支持力度薄弱,统计复核工作无法利用系统直接进行表内、表间的校验,缺乏对报表质量进行快速、有效、系统的复核和评估的科技技术支持平台。
我行已经与中国金融电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其为我行建设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信贷管理系统、报表管理系统及相关附属系统。新一代信贷管理系统包括常规信贷管理、微小企业信贷管理、企业(个人)征信管理功能,并可实现对客户信息、贷款业务、存款记录、微小贷款等各种信息的整合,自动对这些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报表管理系统包括非现场金融信息系统、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统计信息系统及其他辅助报表,能够及时、完整的提取统计报表,提升统计工作效率,加强风险控制和数据管理,以适应金融统计和金融统计发展的需要。
银行统计整改报告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整改的通知》的要求及市人行的总体部署安排,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根据统计检查的具体内容逐项展开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组织开展整改。
针对本次检查的相关内容,我行统计ab岗认真学习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统计整改工作,对照整改内容逐项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金融统计业务能力,明确统计 岗位职责 。
二、金融统计整改情况
我行在本次整改中,大中小企业贷款均按新的企业规模分类标准划分,各类贷款按照新的行业标准划分,严格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涉农贷款等专项统计制度规定;认真做好统计工作组织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金融机构贷款统计台帐指引》的规定。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金融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作为金融统计ab岗位人员,对金融统计业务、统计 法律知识 掌握不够全面,对统计指标理解不够深入,从而往往忽视统计口径,报表填写不规范等现象发生。
2、统计岗位新人员培训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由于统计人员变动,统计岗位新人员未实行岗前培训,或对金融统计相关业务不太熟悉,往往造成统计数据报送不及时等现象发生。
(二)整改措施
1、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金融统计相关制度规定,加深对金融统计制度和统计指标的理解,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严格按照人行金融统计要求报送统计数据,确保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2、认真做好统计岗位变动交接和新人员统计知识培训与指导,统计岗位新人员任职前必须学习金融统计相关业务知识和规定,新人且由老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从而确保统计数据报送准确、及时、口径一致。
银行统计整改报告三:
根据总行《关于开展2011年统计工作整改整改的通知》(xxxxx号)及20xx年《关于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xxxxxxxx号)的要求,充分结合我行的具体实际情况,我行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人行和各上级行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按照文件要求对本行的统计工作进行了重点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上报如下:
一、根据总行提出的检查重点,我们对20xx年至20xx年一季度有关统计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整改。
1、结合本次检查方案进行整改,对于重点整改的银行承兑汇票、涉农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委托贷款应与我行ABIS系统、信贷管理系统群(C3系统)和业务台账进行一致性核查。每次报表数据一致无误。
2、房地产开发贷款,对人民币经营明细指标统计月报表(GE0907表)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指标进行整改,我行未有房 地产开发贷款,只有购房贷款,所以不存在上报有误的问题。
3、涉农贷款,涉农各项贷款统计表(GE0916表)是根据C3系统操作人员提取出的相关业务数据并与ABIS相关数据核对后上报,数据准确。
二、统计工作管理情况
我行统计机构设在财会运营部,统计岗位也设在财会部,配备一名统计人员,对本岗位统计业务比较熟练,并在工作中认真学习统计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加强对统计制度的学习,熟练掌握统计指标、填报途经等情况的变化,熟知各类系统对报表的影响,加强数据审核。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这次整改,使各级管理人员加强了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对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做好统计管理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互联网贷款整改过渡期延长,细化银行贷款管理与自主风控要求
作者:余春敏
互联网贷款迎来重磅新规!
7月15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 下称《通知》 )。
《通知》相较 银保监会此前发布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下称《办法》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 下称《互联网贷款通知 》), 进一 步细化了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和自主风控要求,并且结合互联网贷款行业整改的实际情况,将过渡期延长一年。
这不仅给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一个缓冲和更加稳步打造自主风控能力的契机,对互联网平台以及 互联网贷款行业的平稳 健康 发展也是一个利好。
“ 《办法》 和《互联网贷款通知》发布实施后, 商业银行风控能力有所增强,但 仍存在履行贷款主体责任不到位,授信审批、贷款发放、资金监测等核心风控环节过度依赖合作机构等问题。”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
《通知》延续了《办法》和《互联网贷款通知》的监管原则,着力兼顾“发展”与“安全”, 针对于强化商业银行的贷款管理和自主风控,提出五大要求:
一是履行贷款管理主体责任 。
商业银行应当独立有效开展身份验证、授信审批和合同签订,严格履行贷款调查、风险评估、授信管理、贷款资金监测等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金融管理部门对征信、支付和反xq 等方面的要求,防范贷款管理“空心化”。
互联网贷款涉及与合作机构开展营销获客、支付结算、信息 科技 等合作的,商业银行应当加强核心风控环节管理,不得因业务合作降低风险管控标准。
二是强化信息数据管理。
商业银行应当严格执行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完整准确获取身份验证、贷前调查、风险评估和贷后管理所需要的信息数据,并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其真实性,在数据使用、加工、保管等方面加强对借款人信息的保护。
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签订的书面协议,应当明确约定相关信息报送的具体要求。在与提供和处理个人信息的机构合作时,商业银行应当切实做好合作机构安全评估工作,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制度体系、监督机制、处理信息规范、安全防护措施等。
三是加强贷款资金管理 。有效监测资金用途,确保贷款资金安全,防范合作机构截留、挪用。
为促进商业银行强化贷款资金管理,完整、清晰掌握资金流和信息流,《通知》要求 贷款资金发放 、 本息回收代扣 、 止付 等关键环节的决策由银行作出,指令应由银行发起。
采用自主支付的,资金应直接发放至借款人银行账户;采用受托支付的,商业银行应当履行受托支付责任,将贷款资金最终支付给符合借款人合同约定用途的交易对象。
商业银行应当自主完整保留贷款资金发放、本息回收等账户流水信息,主动加强贷款资金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对贷款用途进行监测,确保贷款资金安全,防范合作机构截留、汇集、挪用。
四是规范合作业务管理。 分类别签订合作协议并明确各方权责,不得在贷款出资协议中混同其他服务约定。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合作机构,限制或者拒绝合作。商业银行应当充分发挥助力普惠金融的积极作用,定期评估合作发放互联网贷款的综合融资成本。
五是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嵌入到业务全流程,向借款人如实充分披露贷款主体、实际年利率、年化综合资金成本等信息,严禁强制捆绑销售、不当催收、滥用个人信息等行为。应当加强对合作机构营销宣传行为的合规管理,并在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相关禁止性行为。
对于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和居民消费,互联网贷款功不可没。
据统计,截至2021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联网贷款余额5.75万亿元,同比增长21.8%。 其中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互联网贷款和企业流动资金互联网贷款同比分别增长68.1%、46.3%。
“互联网贷款作为传统线下贷款的重要补充,有利于更便捷地满足企业和居民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不断提高金融便利度和普惠覆盖面。 尤其是,在疫情防控背景下,可 以服务传统金融渠道难以触达的客户群体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通知》鼓励商业银行精准研发互联网贷款产品, 充分发挥互联网贷款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优化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事实上,要做到自主风控,对于许多中小银行而言,并不容易。银行们的数字化能力建设进度不一,不少机构尚在摸索之中,从成本角度考虑,要解决以往互联网贷款合作中的诸多合规问题,也非一日之功。
“我们通过听取各方意见、深入研究论证,了解到部分商业银行的互联网贷款业务特别是合作贷款业务,面临到期合规的压力,并且《通知》针对自主风控也对商业银行提出了新的监管要求。”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审慎推进整改、创造更好条件,避免因业务停办产生收缩效应,影响小微企业和居民融资需求,有必要对过渡期作出新安排。
具体而言,《通知》综合考虑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整改进度、业务连续性以及与征信规定衔接等因素,按照“新老划断”的原则设置了过渡期,这与《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保持一致,即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基于此, 《办法》过渡期也一并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在整改业务范围上,过渡期内,不符合监管规定的存量业务,应当在控制整体规模的基础上,逐步有序压降;超出存量规模的新增业务应当符合《办法》《互联网贷款通知》和《通知》要求。外国银行分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 汽车 金融公司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参照执行。
【关于我们】
新金融联盟(NFA) 成立于2016年,致力于打造一个高质量的新金融政策研讨和行业交流平台。成立以来,联盟共组织各类闭门研讨会、优秀企业参访近百场,议题涵盖数字金融、数据治理、资产管理等方向。部分研讨成果形成报告,呈送给相关部门,推动了业界与监管的沟通交流,助力理事单位的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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