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没还,构成诈骗罪吗?
如果银行贷款没还的话,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涉嫌贷款诈骗罪,要根据具体情节刑事责任;对于贷款到期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偿还,行为人虽然主观有过错,但其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故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认定,而应按借贷纠纷处理。
如果在银行贷款长时间不还的话,会有以下的情况发生:
首先,银行贷款逾期将会计算利息
一旦你借钱不还,贷款利息是贷款逾期最直观的后果之一,它直接与你金钱挂钩,事实许多机构关于逾期罚息的规定都非常严格。
其次,银行贷款逾期记录会计入征信
逾期记录计入征信。即便你还清欠款,你的个人信用报告上依然会显示你贷款逾期的事实,下次你想申请信用卡,或再次申请贷款,都会受影响,逾期次数过多,各种贷款类的金融服务基本上就与你无缘了。
但有人说只要不是欠银行的贷款不还,小贷公司的欠款没有关系,不会计入征信。但是其实许用小贷公司都会共享信用黑名单,如果你长期欠款不还,进了这个黑名单,即便是门槛低的小贷公司,也不会愿意贷款给你;而且信用体系的发展越来越完善,一些小贷公司的贷款记录也会计入央行的征信体系,现在很多贷款公司都不上征信,不等于未来都不上征信。中国的征信现在正在处于一个完善的过程,之前只有贷款不还影响征信,未来交电费,淘宝购物,打车未付款都会上征信。
第三,银行贷款逾期会被催收、起诉甚至上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贷款逾期还有一个严重后果,就是会被催收,短信、电话这种是常规手段,一旦这些不管用,银行就会整理你的贷款合同,转至法规部门,着手对你进行起诉。贷款不还,闹上法庭,只要证据确凿,你想赖账,法院就会判决强制执行,就算你唯一的一套住房也可能被拍卖。
最后银行贷款逾期影响个人职业生涯
对于贷款逾期的客户,连续逾期超过90天且情节严重的,银行会在媒体上公布身份证号、逾期信息,或告知工作单位,并会起诉。
贷款诈骗罪如何认定
贷款诈骗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贷款 诈骗罪的认定 :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 1、在认定诈骗贷款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就以诈骗贷款罪论处。 实际生活中、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原因也很复杂,如有的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市场行情的变动,使营利计划无法实现不能按时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中,行为人虽然主观有过错,但其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故不能以本罪认定。有的是本人对自己的偿还能力估计过高,以致不能按时还贷,这种情形行为人主观上虽然具有过失,但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应以本罪论处。只有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方法取得贷款的行为,才构成贷款诈骗罪。 2、要把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区别开来。有些借贷人在获得贷款后长期拖欠不还,甚至在申请贷款时就有夸大履约能力、编造谎言等情节,而到期又未能偿还。这种借贷纠纷,十分容易与贷款诈骗相混淆,区分二者的界限应当把握以下四点: (1)若发生了到期不还的结果,还要看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履行能力不足的事实是否已经存在,行为人对此是否清楚。如无法履约这一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还,也不应认定为诈骗贷款罪而应以借贷纠纷处理。 (2)要看行为人获得贷款后,是否积极将贷款用于 借贷合同 所规定的用途。尽管到期后行为人无法偿还,但如果贷款确实被用于所规定的项目,一般也说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诈骗贷款的故意,不应以本罪处理。 (3)要看行为人于贷款到期后是否积极偿还。如果行为仅仅口头上承认还款,而实际上没有积极筹款准备归还的行为,也不能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的故意,不赖帐,不一定就没有诈骗的故意。 (4)将上述因素综合起来考察,通过多方做客观行为全面考察行为人主观心态,从而得出是否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这对于正确区分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的界限具有重要意义。 (二)本罪与 诈骗罪 的界限。 1、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仅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受害人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而诈骗罪的对象既包括货币,亦包括财物,对象不仅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其范围比贷款诈骗罪广泛得多。 2、发生的领域不同。本罪发生在金融领域进行贷款的过程中;而诈骗罪的领域范围则极为广泛,可以涉及任何领域,自然也包括金融领域在内。 3、侵害的客体不同。
贷款诈骗罪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法律规定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二)量刑基准点1、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贷款诈骗1万元以上不满1.4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1.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6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2、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1)贷款诈骗4万元以上不足5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有“其他严重情节”。贷款诈骗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8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①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②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③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④提供虚假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⑤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2)贷款诈骗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第一项规定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1)贷款诈骗16万元以上不足20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贷款诈骗16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一年:①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②携带贷款逃跑的;③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2)贷款诈骗2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前项情形之一,刑期增加一年。
贷款多久没还就属于诈骗罪了
贷款诈骗罪 不是以贷款多久未还来定罪的,而是根据贷款目的来定罪。对于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就构成了贷款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贷款诈骗罪如何处理?
1、一般处罚,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 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情节严重,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3、 情节特别严重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参照《解释》,前者即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后者即情节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携带贷款逃跑的;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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