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是包什么
7天包修,15天包换,1年包退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移动电话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由无线接入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包括手持式移动电话机、车载移动电话机、固定台站电话机及其附件,见本规定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
第三条
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着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本规定是实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 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销售者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一) 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二) 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三) 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的质量;(四) 销售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开箱检验,正确调试,当面向消费者交验移动电话机商品; 2、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号)和进网标志,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 3、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4、 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三包凭证应当准确完整地填写(见附录2《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并加盖销售者印章,有效发货票应当注明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及型号、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金额等内容
第五条
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不符合说明书等明示性能及功能或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得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的电池;(六)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商品出现故障,销售者应当根据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七)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第六条 修理者应当承认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修理者应当具有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维修资质审批机构的收费修理业务证书,维修人员应当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二)承担三包有效期内的免费修理业务和三包有效期外的收费修理业务;
(三)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应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求相符的新的零配件,认真记录修理前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
(四)按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或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
(五)保持常用维修配件的储备量,确保维修工作正常进行,避免因零配件缺少而延误维修时间;
(六)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修理好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并如实完整地在三包凭证上填写修理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维修记录;
(七)承担因自身修理过错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八)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接受消费者有关商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第七条 生产者(进口者视同生产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书;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贴有进网许可标志,并随机携带该机型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和三包凭证;产品说明书应当按国家标准GB5296.1《消费者使用说明总则》规定要求编写,应当明确产品的功能特点、适用范围、使用、维护与保养方法,注意和警示事项、常规故障判断等;三包凭证应当符合本规定附录2《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的要求;
(二)保证移动电话机商品符合注定标识要求,符合产品说明书等明示的性能及功能,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应当明示待机时间,在电池显著位置清晰的标注生产日期;
(三)应当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与销售规模相适应的具有维修资质证书的修理者负责三包有效期内的修理,并提供修理者的名称,地址撤消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公告;
(四)按照有关修理代理各通货者协议的约定,提供三包有效期内发生的维修费用;维修费用在产品流通的各个环节不得截留,应当最终全部支付给修理者;
(五)按照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足够的合格零配件,保证能够在产品停产后二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六)按照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必需的维修技术软件,技术资料,技术培训等技术支持;
(七)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查询,并提供咨询服务。
第八条
移动电话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为一年,附件的三包有效期见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第九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依照本规定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修理,换货,退货应当凭发票和三包凭证办理。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依照本规定承担免费修理、更换责任。消费者丢好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的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本规定负责免费修理。
第十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修理者免费修理,修理者应当保证修理后的移动电话机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第十一条
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第十二条
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第十三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第十四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电池、充电器、移动终端卡、外接有线耳机,数据接口卡等移动电话机附件出现本规定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的附件,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单独销售的,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还贷款;与主机一起销售的,按退货当时单独销售的价格一次退还货款。
第十五条
送修的移动电话机主机在7日内不能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免费给消费者提供备用机,待原机修好后回备用机。
第十六条
因生产者未按合同或者协议提供零配件,使维修者延误了维修时间,并由送修之日起超过6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第十七条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时间超过3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第十八条
符合换货条件,但消费者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型号规格的商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按发货票的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第十九条
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者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但对于使用过的商品应当按本规定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规定的折旧率收取折旧费,折旧费的计算日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时间
第二十条
换货时,应当提供新的商品。
第二十一条
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有销售者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第二十二条
销售者按本规定为消费者退货、换货后,属于生产者、供货者责任的,依法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属于修理责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偿,或者按代理修理合同或者协议办理。生产者、供货者按照上述规定赔偿后,属于修理者责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偿,或者按代理修理合同或者协议办理。
第二十三条
对于在经营活动中赠送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按照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
第二十四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实行三包,但可以实行合理的收费修理:(一)超过三包有效期的;(二)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但能够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三)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者涂改的;(四)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五)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饿;(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第二十五条
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破产、倒闭、兼并、分力的,其三包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六条
消费者因商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信息产业部门移动电话机(电话机)产品质量投诉中心,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和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有关组织应当积极受理。
第二十七条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机构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申诉,有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消费者也可以依照《仲裁法》的规定与销售者,修理者或生产者达成仲裁协议,向国家设立的仲裁机构申请裁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需要进行商品质量检验或者鉴定的,可以委托依法考核合格和授权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者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或者鉴定。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信息产业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从2001年11月15日起实行。
背债三包是什么套路
背债三包的套路是:一些不法分子、中介针对银行内部的一些呆账账目,将债务转移到被骗人的头上,不需要被骗人来还款,同时还会给一笔大约10-30%的好处费。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银行没有这个背账业务,背账业务的目的就是骗贷,诈骗人通过以被骗人的名义办理贷款。取得贷款后,形式上被骗人可以得到一定的金钱,但贷款的大头被诈骗人使用,全部贷款需要被骗人承担。
求贷款三包一挂操作办法
邮政储蓄的“三包一挂”作为参考
邮政储蓄银行主要从事对个人的存贷款、保险及其他特殊业务,不能经营对企业的贷款业务。发展个人贷款业务,对于邮储机构来讲,发展个人贷款业务是一种至关重要的经营转型,不仅需要尽快转换观念和思维,而且必须认真研究个人贷款业务的发展策略和经营机制。
一、发展小额贷款是解决邮储系列问题的必由之路
国家邮政总局在9月刚召开的全国邮政局长座谈会上首次公布国务院《邮政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计划,给未来的邮政储蓄银行定下了基调即邮政储蓄银行将定位为特殊商业银行,从发放小额贷款业务做起。截止2005年6月末,全国邮政储蓄存款余额12285亿元,储蓄市场占有率达9.25%,居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及中国银行之后,列第5位。
由于邮政储蓄只存不贷的制度安排,使得邮政储蓄从农村吸纳了大量资金但又缺乏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贷款机制,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这一点早已被多方诟病。进入2005年,中央有关文件中明确提出,要“采取有效办法,引导县及县以下吸收的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并要求由人民银行牵头,会同财政部、银监会、邮政总局等部门提出实施意见。
此前,在央行按照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利率计付利息,规定迫使邮政储蓄改变过去多年奉行的“只存不贷吃利差”的经营模式后,考虑到邮政储蓄的实际情况,邮储资金陆续被允许进入三个领域:银行间债券市场、与商业银行办理协议存款、购买商业银行转让的资产。目前尽管已经有3500亿元邮储自主运用资金投入到金融市场当中,资金主要用于对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国内商业银行的协议存款,国债和金融债的承销,以及银行间债券交易。尽管如此,仍有剩下的约一万亿储蓄资金投向的问题摆在监管者面前。
在这种背景下,发展小额信贷成为比较现实的选择:一是能够引导县及其以下区域吸收的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二是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邮储资金出路问题,减轻央行的利息负担;三是有利于扩大现实收益,增加邮储机构盈利。
二、邮储发展小额贷款的策略取向
邮储发展小额贷款的策略选择,至少需要考虑以下个方面因素:
一是需要考虑贷款的担保方式。从贷款的担保方式看,小额贷款可以划分为4种,即:小额质押贷款、小额抵押贷款、小额保证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其中,小额质押贷款、小额抵押贷款和小额保证贷款,统称为小额担保贷款。
小额质押贷款,是指发放的金额在1000元以上至10万元以内,以未到期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和凭证式国债等权利作质押,到期还本付息的贷款。其特点主要在于办理速度快捷,风险程度最低。
小额抵押贷款,是指贷款人发放的金额在1000元以上至10万元以内,以实物作抵押的贷款。其特点主要在于办理手续繁琐,风险程度较低。
小额保证贷款,是指贷款人发放的金额在1000元以上至10万元以内、由自然人或企事业法人提供保证的贷款。其特点主要在于办理较快,但因愿意为借款人提供贷款保证的自然人或企事业法人很少,而使得该产品的市场空间很小,且其风险往往大于小额抵押贷款。
小额信用贷款,是指贷款人发放的金额在1000元以上至10万元以内、无须提供担保的贷款。其特点主要在于办理速度较快,但在中国目前借款人提供的收入证明置信度不高的情况下,其风险将大于小额保证贷款。
二是贷款的经营方式。从贷款的经营方式看,小额贷款可以划分为3种,即:自营小额贷款、代理他行小额贷款、委托他行代理小额贷款。
自营小额贷款,是指由商业银行(邮政机构)自己直接经营的小额贷款。其特点是自己直接经营、自担风险、自收利息、盈利率较高。
委托他行代理小额贷款,是指其他商业银行(邮政机构)受某甲商业银行(邮政机构)委托而代理经营办理的小额贷款。其特点是他代本经营、承担风险、收入利息、支付代理手续费、盈利水平通常比自营小额贷款低。
代理他行小额贷款,是指某甲商业银行(邮政机构)受其他商业银行(邮政机构)委托而代理经营办理的小额贷款。其特点是本代他经营、不担风险、代收利息、收取代理佣金、盈利水平通常比自营小额贷款和委托他行代理小额贷款低。
三是小额贷款的发展目的。邮储机构因何发展小额贷款?是为了稳定和增加邮政储蓄存款而发展小额贷款,还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转存央行资金利率接连大幅下降而引起的邮政储蓄盈利锐降问题。如果目的在于前者,那么,近期重点应当发展和自主经营以邮储定期存单质押的个人小额质押贷款,并以代理他行经营为主;若目的在于后者,则近期重点应当发展委托他行代理和自主经营以定期存单及凭证式国债质押的个人小额质押贷款(不应当限定为邮储定期存单质押)。
四是小额贷款的经营能力。发展个人小额贷款,决定于两个方面因素:小额贷款的需求市场有多大、自身有多大的经营能力。从浙江的情况看,小额贷款的需求市场很大,由于行际之间壁垒的影响,使得邮储定期存单在绝大部分区域还没有用来办理质押贷款,因此,以邮储定期存单质押的贷款需求市场还是比较大的。然而,目前邮储机构小额贷款的经营能力却非常之弱,还远远不具备大范围、大幅度自主经营小额贷款和代理他行小额贷款的基本能力。
基于目前邮储机构的实际情况,自营小额贷款尽管收益水平高,但自担风险也大,需要较多的人力、较大的物力、较强的技术、较丰富的经验和较完善的制度来支撑,近期内邮储机构难以达到这些要求。是以,应当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区别对待,差别定位。
邮储部门近期发展小额贷款的策略取向:“三先三后”、“三重三轻”。
“三先三后”:一是先城市后乡镇,先在城市发展小额贷款业务,后向乡镇推开;二是先练兵后上阵,人员素质是决定性因素,要先抓好业务培训,通过小额贷款业务上岗资格考核,再开办小额贷款业务;三是先规制后营销,先建章立制,再开展小额贷款营销业务。
“三重三轻”:一是重他代轻自办,小额贷款业务发展初期,必须重视运用他行的人才、物力、技术和经验为我所用,委托他行代办小额贷款,同时自办一些小额贷款业务,并以委托他行代办小额贷款为主体;二是重集约轻粗放,应将邮储小额贷款业务的重点放在城市区域;三是重长效轻规模,邮储存款规模已经非常大,应当将经营重点放在拓展小额贷款,以解决邮储经营盈利乏力问题,发展小额贷款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积极平衡规模与质量、盈利与风险之关系。
邮储部门中长期发展小额贷款的策略取向:“三个定位”、“三大发展极”、“高速稳健”。
“三个定位”:在区域定位上,城市和乡村共同发展,以城市带动农村业务发展,以农村促进城市业务优化,并以城市业务为主体。在贷款担保方式定位上,以质押和抵押小额贷款为主体,适度发展保证和信用小额贷款;在经营方式上,整体以自主直接经营小额贷款为主体,同时经营代理他行小额贷款业务。
“三大发展极”:城市发展极、城郊发展极、乡村发展极。积极培育“三大发展极”,以城市发展极为主体,通过城郊发展极的发展,来拉动城市发展极和乡村发展极的共同发展。
“高速稳健”:运用比较成熟的营销和风险经营管理技术,主动平衡规模与质量、盈利与风险之关系,从而实现小额贷款业务的高速稳健发展。
三、邮储发展小额贷款的运作机制
1、邮储小额贷款的产品营销机制。一是按照市场营销的内在要求设置组织结构,建立专业化的市场营销调研、分析、开发部门,围绕市场营销的过程和环节,强化组织机构的联动性。特别是可组建一支专业化、营销能力强的贷款市场营销队伍。二是制定一整套效率较高、职责明确、手续简便、内控严密的贷款审批制度和操作流程。担保贷款(包括质押、抵押、保证)必须实行双人核保,至少双人签批;小额存单质押贷款的审批时限,属于邮储定期存单质押的不超过1个工作日,他行定期存单质押的不超过3个工作日;小额抵押贷款的审批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小额保证贷款的审批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小额信用贷款的审批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三是个人小额贷款审批权宜放在县级邮储机构。县级邮储机构对借款人的信誉度、贷款的风险状况比较了解,对质押物、抵押物、保证人的核查比较方便,如果由县级邮储机构直接审批发放,既有利于借款者在第一时间得到贷款,也有利于强化基层机构的贷款责任意识。四是建立“三包一挂”的小额贷款营销机制。所谓“三包一挂”,是指对单笔小额贷款实行信贷员“包收、包放、包管理”,并实行信贷员收入与贷款效益挂钩,即在落实贷款责任的基础上,允许贷款利率上浮部分按一定比例提成。
2、邮储小额贷款的“三查”操作机制。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确保“三查”质量,是防范贷款风险的根本环节,是及时准确预警贷款风险和缓解或消除贷款风险的基础保证。一是制定完善明晰的贷款“三查”流程图、贷款“三查”规范以及检验“三查”工作质量的标准,使贷款“三查”制度执行有路径、有标准,检查贷款“三查”工作落实执行的好坏评判有依据、有准绳。二是贷前调查要重点抓贷款信息资料真实性管理。要对借款人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纳、分析和判断,关键是要通过行之成效的途径和方法验证借款人有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以增强贷款审查决策的有效性。同时,贷前调查应当实行双人制,即贷前调查至少要有2人一起参与,共同完成贷前调查报告,以提高贷前调查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三是贷时审查要重点抓风险预防控制管理。要论证贷款发放的风险隐患程度,根据风险度判断掌握是否同意发放贷款,选用适当的贷款方式,使贷款决策从定性分析转向定量分析,以增强贷款决策的科学合理性。关键是要使审贷分离制度落实到位,严格执行;贷款审批要实行双签制,以确保贷款审查工作做深做细,增强贷款审查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四是贷后检查要重点抓贷款风险生长的预警和处置管理。要强化贷后跟踪检查制度的刚性,贷后检查的行动、内容、质量要到位,对于贷后检查工作薄弱的机构,要坚决取消其新放贷款审批权;要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地反馈贷款风险生长情况的预警信息,并根据贷款风险预警信息,区别各种贷款风险生长节点,及时果断地采取与之相适宜的贷款风险处置途径和措施,以提高贷款风险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邮储小额贷款的风险监管机制。要以制度形式规范贷款风险监管流程核规则,重点监督检查贷时审查是否严格,有否重形式轻内容,有无进行核保;贷后检查是否及时,质押(抵押)物是否还充足、贷款担保手续是否健全等。实行定期监督检查与突击监督检查、现场监督检查与非现场监督检查相结合,发现问题,严令下级机构及时整改到位。
4、邮储小额贷款的绩效考评激励机制。要建立行之有效的贷款营销专项奖惩机制,考核内容可以包括贷款利息收入、贷款质量、因贷款而带来的存款收益与中间业务收入,实行绩效与下级机构的运行性费用和工资性费用分配挂钩,与信贷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挂钩,激发贷款市场营销的积极性,以促进邮储小额贷款又快又好的可持续大发展。
三包退车可以退保险和贷款吗
可以退保,不可以退贷款。
根据《汽车三包规定》,如果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车,可至保险公司进行退保,贷款是不给退的。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消费者有权利在三包期间,商品损坏的时候要求商家免费修理或者换新的服务。
个人贷款,需要什么?三包连户什么意思?
是“三户联保”吧?个人贷款需要一系列的证明文件:身份证明类(身份证、户口、婚姻等);用途证明类(购房购车等购销合同);收入证明类(单位证明、银行流水、营业执照、许可证、经营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担保证明类(抵质押物权属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存单等,保证人相关证明)。另外是借款人(有时还包括配偶、担保人)的信用记录等,依贷款种类不同会有所不同。“三户联保”是指三户(最多10户)成立联保小组,对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在借款本息清偿完毕前,每个联保成员均需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对于三包贷款业务和三包贷款业务是什么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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