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有以下行为购房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现在起,在西安采取“分期首付”、“零首付”、“借款首付”的购房人,将不会获得公积金贷款支持。只有通过自有资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购房人,才可获得公积金贷款。同时严禁开发企业“假按揭”等虚假交易,变相融资。
购房款采用“分期首付”、“零首付”、“借款首付”等形式,被部分楼盘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因需而生,在一定程度上对于经济能力较弱的刚需购房人群来说,确实起到了某种积极作用,但也被不少投资炒房的人所喜用。
因其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不少问题,因此被住建部从2016年10月份来时逐步叫停。西安市政府在2016年12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对此提出明确禁止。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明确提出,对上述购房首付款支付形式不予公积金支持,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信贷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具体规范要求如下:
1、加强公积金贷款前期审查。对借款人违规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投资或担保类公司等非银行渠道筹措首付款的,不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加强开发企业住宅项目公积金备案审查。对建审手续不齐的楼盘不予以公积金项目备案;对采取“分期首付”、“零首付”、“借款首付”等不正当手段促进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经发现,停止楼盘公积金备案。
3、对采取“分期首付”、“零首付”、“借款首付”的购房人,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不予公积金贷款或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购房人要用自有的资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4、支持居民首套和改善型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加强对借款人家庭在城六区内新购房屋首付资金来源审核及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审查,防范个人住房公积金信贷风险,严禁开发企业“假按揭”等虚假交易,变相融资,严禁投机炒房。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2-1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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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调整公积金政策:暂停西安地区以外购房提取
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3日消息,5月13日起,该中心将实施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措施,暂停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以外购房提取公积金。
一级响应措施还对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做出要求,具体包括: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
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5%;
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购买带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面,借款人与配偶公积金账户之和大于2万元的按以下公式计算: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15倍×缴存时间系数(累计缴存时间≥36个月的,时间系数为1.2;累计缴存时间<36个月的,时间系数为1);
借款人与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小于2万的,账户余额合计<5000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5000元≤账户余额合计<1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万元;1万元≤账户余额合计<2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配偶公积金缴存不正常的,配偶公积金不参与计算。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要求,提高办理效率,取消中间环节、减少贷款资料,降低贷款风险;借款人为省直、长庆油田分中心缴存职工的,由所属缴存分中心直接受理其公积金贷款审批。严格公积金贷款审批制度,加强贷款申请人资格审查,借款人须在申请贷款前12个月按时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以贷促缴,以缴定贷”,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保障基本刚需,确保资金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西安暂停受理外地购房者申请公积金贷款
3月15日开始,网上流传出一份西安住房公积金新政的文件,内容为,3月16日(含)以后新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和二手房买卖合同,暂停受理西安市(含西咸新区)以外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而3月15日以前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正常受理。
16日上午,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这是按照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四个闭环”和“五化”管理体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积金贷款管理,防范和化解资金风险,保证基本刚需,合理支持改善性购房公积金贷款需求所做的调整。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西安三套房政策2022
西安三套房政策2022如下:
在新“国十条”之前,通常是将个人住房贷款种类分为“首套”或“第二套及以上”。而新的房贷政策是以房屋数量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第三套,同时,认定范围以家庭为单位。这与此前执行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 现在银行把那些有两次购房纪录的客户,不管是否已经把贷款还清,再买房都称之为三套房。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西安二套房政策是什么
【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
近几年,每个城市的楼市政策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和调整,因此在购房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以免产生不必要不纠纷,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那么西安二套房政策是什么呢?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西安二套房政策是什么:
1、在西安限购令中明确规定西安本地居民限购2套房,2套房首付比例不能低于60%,贷款利率不能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2、对拥有1套房的本地居民或在本地缴纳1年以上社保和个税的非本地居民,限购1套房(含新房和二手住房),对已经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本市居民,或拥有1套以上住房的非本市居民,暂停在西安市辖区内购房。
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要先看是否有贷款行为,若曾经全款买过1套房,再向银行申请贷款购房的视为第1套房,若曾经有贷款购房,再次申请贷款的视为第2套房。
2、要看征信情况,以家庭为单位,若家庭成员中有人有过贷款购房记录的话,则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时视为第2套房。
3、在进行商业个人贷款时,居民家庭住房的数量要根据购房家庭(包含购房、妻子、孩子)成名名下实际拥有的住房套数进行认定。
4、在进行二套房认定时,相关单位会在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下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借款人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及其他城市是否有房屋登记记录,并出具出面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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