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买房后都给什么证件
公积金贷款买房后会给房产证。房产证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完抵押之后,房产证上会注明贷款金额日期加盖抵押章,之后会把原件还给客户,银行只留他项权利证作为抵押。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之后,客户需要去受托银行办理贷款结清手续,然后申请开具贷款结清证明,以及拿回他项权证。接着客户还需要带上贷款结清证明,他项权证和个人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资料去当地房管局办理解押手续。待解除房产抵押登记之后,房子才算真正属于客户。
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注意什么
1、注意贷款是否还清: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即有相应记录。若上次贷款未交清,则不能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子。
2、一套房还清才能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在尚未还清前不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只有在还清前一套住房贷款的前提下,才能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3、公积金申请钱不要动:若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当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为零时,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4、提前还款: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5、贷款还清后记住撤销抵押:还清贷款后,请务必要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6、保管借款合同和借据:由于公积金还贷时间一般较长,作为借款人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哪些材料
一、 住房公积金 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2、婚姻证明:未婚的由 户口所在地 婚姻登记处 开具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离婚证、 法院判决书 或裁定书,未再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3、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银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4、借款人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首付款收据。 二、如何进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 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经济适用房 不需要评估。 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签订借款合同 。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 委托贷款合同 。 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过户后的房产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房屋转让估价报告(原件1份)
4.首付款凭证(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资料有哪些
1、用户需要去济宁银行的网点开通个人结算账户。
2、按要求填写借款申请表,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比较多,建议提前咨询并准备好。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有效居住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人和配偶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其他证明收入来源情况的证明。
5、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借款人名章、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相关材料。
6、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住房开发商或担保公司等同意担保的文件。
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材料如下:
1、贷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第一页及个人页;
2、户口簿的变更页;
3、暂住证以及效居住证;
4、贷款人结婚的,还需要提供有效的结婚证;
5、个人收入证明;
6、大专学历证明;
7、贷款人所在公司的职称证;
8、自有产权房证明;
9、公租房证明、还贷证明等,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所有材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1、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七种资料:
(1)借款人以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2)借款人、配偶户口本复印件;
(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
(4)借款人结婚证复印件;
(5)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信息备案摘要;
(6)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
(7)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公积金按月对冲剩余部分可以提取吗
公积金按月对冲剩余部分可以提取。用户办理了公积金按月对冲业务,并不会影响用户提取公积金。只要满足公积金的提取条件,那么用户就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只不过余额提取完以后,用户需要自己将钱存入房贷银行卡中进行还款。
用户办理了公积金对冲业务,本身就需要用到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这时候没有特殊情况是不建议用户提取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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