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个男生为了前女友贷款(到现在都没还完),跟前女友偷偷领证(后面因为父母反对离了),
我觉得凡事都有可能,谁也说不准他离婚后会不会爱上另外一个人,毕竟跟前任基本经历了人生中的很多大事,至于为了跟前任贷款,后面偷偷领证,只能说他太爱前任了。到了后面又因为父母等等的因素离婚了,其实估计就是面包跟爱情的问题。没有经济支持的爱情最后只会剩下一地鸡毛,我相信他离婚肯定是经过很多考虑的,肯定父母跟经济因素都占据一定的比例。至于为了什么离婚,肯定是因为爱情跟面包不能并存。
至于以后会不会爱上别人这个问题,谁都说不清楚,因为时间是情伤的良药,这个谁都说不清楚
分手后看到前女友过得不好,看到她要还几万的贷款,自己也不富裕,借给她几万,我不知道当时怎么想的?
可以看出来你是一个善良的人,你的前女友,你看着他过的不好,虽然你自己过的也不富裕,但是你能借给他钱,说明你还是很在意以前的那段感情的。并且,还是有他一点地位的,毕竟好过一场。
江苏一男子贷款30万实现女友愿望后被分手,这笔钱是否可以追回?
这笔钱是可以要求追回的,可以看出这个男子的女朋友很可能是在蓄意欺骗钱财,所以这个男子在被分手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前女友,目前已经追回了20万元,也算是把自己的损失降到了最小。
男子起诉前女友,要求其返还95万开销!恋人之间的哪些花费能要回来?
男子起诉前女友,要求其返还95万开销!恋人之间可以要回来的花费,我认为应该是一些贵重的物品,还有恋人之间的借款。这些都是可以要回来的。而且在道义上对方也是应该返还的。那些一起游玩的花销,还有在一些特殊节日,那些代表特殊意义的转账,例如521或者是1314等,这些都不应该返还。
现在生活水平都在逐渐提高,人们的生活消费也在提高。一些恋人在恋爱期间的各种花销,吃吃喝喝,逛街看电影,或者是买车买房。买贵重礼品等等。可谓是恋爱成本越来越高。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感情都能走到最后。有一些恋人一旦分手。就会对恋爱期间花费的金钱产生纠纷。有一部分金钱支出,在两人分手后希望要回来。
这些恋爱期间的金钱消费是可以要回来的,例如,一方为另一方购买的价值较高的资产,例如车房。或者是一些贵重的礼品。在两人的关系断开后,不论是从道义上,还是从法律上面来说,都是应当返还的。但是也有一些东西是不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例如在恋爱期间。双方在一起的一些娱乐活动。例如,旅游,吃饭,看电影等。这些活动可以增进双方的感情,并且使双方都享受到了相应的服务。这种支出。两人分手后。不论从道义上来说,还是从法律上来说,都不支持要回来。另外,一些节假日互发的可以增进双方感情的一些小红包,也不应该要回来。
其实,两人在恋爱过程中都付出过真心,不管因为何种原因分开了。在彼此的生命中出现过,就是最美好的事情。不过从道义上来说,如果分手是男方提出来的,恋爱期间的花费就不应该退还。如果是女方提出来的,那么这些花费就应该退还。
男子恋爱时转账29万,分手后要前女友还钱!
相恋四年后分手,再见面竟是对簿公堂:前男友算好了恋爱时的所有花销,共计29万余元,说这些钱都是民间借贷,起诉前女友,要她全部还给他。近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了此案。
图源:北晚在线
男方:欺骗感情,还钱!
2017年,莹莹和小张相识,并很快谈起了甜蜜的姐弟恋,搬到了一起住。小张在淘宝上给莹莹开通了代付,莹莹也放心地把自己的信用卡交给小张用。
今年年初,莹莹提出分手,小张说“把账算好”,但莹莹没理会。之后小张就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莹莹诉至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小张起诉说,自己很珍视这段感情,两人多次谈到结婚。但从去年开始,他觉得莹莹对他的态度转变很大,除了要钱基本没有太多的沟通。现在分手了,小张认为,自己在恋爱期间是奔着结婚的,而莹莹却以感情为幌,其实是想找长期饭票,这严重伤害了他的情感。
小张说,自己为了给莹莹买礼物、转钱,再加上日常花销,欠了不少债,莹莹的欺骗行为给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他把恋爱期间小到十几元的开销,大到3.5万的转账都整理出来,说他在恋爱期间共在微信上发红包和转账7.8万余元、支付宝和银行转账19万余元、通过代付方式为莹莹支付生活用品、化妆品、衣服和食品的费用2万余元,共计29万余元均为借款,要求莹莹返还。
女方:共同生活费用,不存在借贷关系
莹莹对小张拉出的转账记录一一作出解释:一些是表达爱意的520、1314转账,莹莹认为这是恋爱期间的一种爱意表达,并不是借贷款项的交付。一些转账则在打钱之前就说清是房租等共同生活开支。对于购买物品的支出,莹莹认为,小张在代付时就已明确款项的支付用途,是他自愿给的。而3.5万这样的大额转账,莹莹表示,都是因为小张之前刷她的信用卡tx ,转账是为了还信用卡。
此外,同居生活期间,莹莹有过两次人工流产:第一次是在两人相恋后不久;后来恋爱第3年,因小张说养不起孩子,她第二次流产。因此,莹莹辩称,还有部分转账是手术检查费和调养身体所需。
同时莹莹在庭审中表示,双方只是以男女朋友关系同居,并没有提及婚嫁,后两人因感情不和分手。“我觉得他现在这样来起诉,是为了报复我。”莹莹说。
庭审中,小张也认可付房租的钱、“520”等特殊金额转账、代付都不属于借款,他透支的6.9万信用卡可以从借款中扣除,其余款项均属于借款,仍主张返还。小张还在庭审中,多次追问莹莹“你是不是早就有了别人?”
法院:驳回男方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本案中,小张、莹莹曾是恋爱关系,案涉款项均发生于双方同居生活期间。对于大量转账金额为几十元、几百元的款项,其金额未超出同居情侣之间的日常消费支出,莹莹辩称用于共同生活符合常理,不应认定为借款。
对于其他转账金额较大的款项,小张在转账时未备注款项性质为借款,未能提供借据、借款合同等证明借款合意的证据,对借款用途、还款期限、是否约定利息等相关事实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说明,也未举证证明其在恋爱期间曾催告莹莹还款。
对于小伙把贷款的2万给前女友和借给女朋友2万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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