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贷款被骗怎么办?
一、正面回答
如果在贷款平台上借贷被骗了,应当赶紧收集相关证据(譬如转账、还款记录,还有对方账号、电话录音、短信截屏等等)向当地银监会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该平台,以及可以赶紧解绑银行卡,免得之后平台系统还会从中扣款(如果解绑不了,可以先联系银行锁定)。
二、具体分析
如果钱财受损较为严重的话,还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或者向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报案,最好能联合其他同样被该平台诈骗的一起。
要是处理及时,被骗的钱还有机会追回来。
而对于对方不停的催款,不必理会,可以不用还款。
需要注意,平时借贷一定要“擦亮眼睛”,最好选择持有金融牌照的消费金融机构,不要随便去不知名的小贷公司借贷,不然很容易遇上高利贷、诈骗分子,陷入贷款骗局。
如果对自己网贷申请情况不大清楚的,可以试着在“小七信查”上获取一份大数据报告,查询完自己的详细借贷记录后,然后确认是自己借贷的款项,这时就应该把自己拖欠的款项,全部还清然后再联系相应平台的客服,让他们处理一下,看看网贷黑名单是否可以进行消除。
三、一天借了几十家网贷平台钱可以下来吗?
一天借了几十家网络贷款的话,如果的个人资信保持良好,可能大部分能够批下款来。
不过也需要注意,由于频繁借贷太多,容易出现多头借贷情况,大数据(征信)也会因此变“花”。
而名下贷款若很多未还清,还会导致个人负债率上升颇高。
如此一来,有可能当天后面申请的贷款不容易通过审批。
以及会影响之后日子办理新的贷款。
当然,要是本身资信就不够好,那估计大多数都批不下来(以各平台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建议不要一次性申请如此多的贷款,纵使全部借下来了,后续的还款负担也是很重的。
万一其中有的忘记还款、造成逾期,会使得个人信用受损,届时后续若需办理新的贷款,那就很难办理成功了。
如果是资金需求比较大才借的多,那与其申请很多笔小额贷款,不如直接去申请一笔大额贷款。
网贷是真的吗,会是骗人的吗
骗人的。
申请通过后会问你要百分之三的工本费,交完之后假装把钱给你打卡,故意把你账号冻结,叫你交解冻费,你会越陷越深。
网贷诈骗是一种新型诈骗方法,主要通过欺骗的手段,让被骗者进行网贷,从而骗取他人钱财。
2020年8月,根据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全网共监测到有关网贷诈骗舆情信息368205条。
诈骗步骤
网络贷款类诈骗共分6步。
第一步,引流,一些在网上浏览过“贷款类”广告的用户,很难察觉到自己已经被大数据标记为了“潜在客户”,接下来会被推送更多的贷款类广告,这其中就包括诈骗团伙推送的广告。
第二步,链接,当“潜在用户”点开骗子发来的短信链接后,会进入骗子制作好的网页,或者App的下载链接,这些页面一般都会仿冒一些知名的贷款平台。
第三步,填写资料,和正规贷款平台一样,诈骗平台要求必须填写一连串的个人隐私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等,一旦这些“潜在客户”提交了个人信息,就成了诈骗集团眼中的“精准料”。
第四步,放诱饵,骗子会让用户的个人贷款金额界面上,出现贷款的额度,让被害人感觉大额贷款已经触手可及;
第五步,保证金。当被害人想从贷款平台提现时候,所谓的客服会提出,缴纳一定比例的提现费、保证金等。很多着急借钱的人看到自己贷款额度后,大都会决定转出这笔钱。
第六步,信息错误。在被害人交过提现费后,认为马上要提现到账的时候,通常又会收到银行卡或身份证等资料填写错误,无法提现等提示。但这只是骗子的伎俩,他们通过后台程序故意造成填写错误的假象。接下来会以提现失败,账户被锁死,需要解冻费为由不断引诱被害人将钱打到他们的账户上,直到被害人发现这不是“网贷”而是“网骗”。
「警惕诈骗」不要轻信“无抵押小额贷款”、“代办大额信用卡”!
近期诈骗案件频发: 赵 先生报警 称其在社交软件上通 过别 人介 绍认识 一名放 贷 人 员 ,在向其借款的 过 程中, 对 方以 查询贷 款 额 度、 缴纳 保 证 金等 为 由,多次要求 发红 包,被骗 3988 元; 曹先生 报 警称 被人以异地登 录 支付软件后,用免密支付的方式,盗刷三笔消 费 ,共 计 684 元; 陆先生报警称其收到两条某银行无卡自助消费短信,其 银行卡 被人网络盗刷,损失800元......
很多人因为短时资金压力,轻信“无抵押小额 贷款 ”、“代办大额 信用卡 ”等网络小广告,让自己损失惨重!下面跟我一起 来看看骗子都有哪些套路吧!
1 、骗取 手续费
以办理大额透支信用卡为由,收取高额手续费,然后寄送一张假卡,再以激活费、使用年限费等费用进行诈骗。
2 、骗取银行卡信息
以办理大额透支信用卡需要绑定已有银行卡、提高额度需要存钱验资等理由,要求办卡人提供正常使用的储蓄卡、信用卡信息,诸如卡号、卡片有效期、背面后三位安全校验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从而进行盗刷。
3 、办卡盗刷
办理信用卡需要申请人提供详尽的个人身份信息,骗子利用办卡人的身份信息以及虚假的资产证明,偷偷办了一张甚至数张大额信用卡,然后进行盗刷。
4 、利用办卡人信息贷款
现在贷款机构参差不齐,审核标准不一,骗子在获取受害人身份信息、资产证明等材料后,利用受害人的身份去不同的贷款机构申请大额贷款。
5 、盗用身份进行不法交易
在获取受害人身份信息后,利用受害人提供的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进行走私、xq 等不法交易。
贷款诈骗罪的四种情形
贷款诈骗罪的四种情形
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使用欺骗手段骗取贷款,区别点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对行为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或者证明其非法占有目的证据不足的,只能认定为骗取贷款罪。
骗取贷款罪与高利转贷罪均设置在刑法的同一条中,两罪主观上均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但在客观行为上存在一定相似性。如果行为人骗取贷款以后再高利转贷给他人,其行为就可能同时符合骗取贷款罪与高利转贷罪,最终选择适用哪一罪名,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违法所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损失等情节。对于造成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重大损失的,一般选择认定骗取贷款罪,以突出犯罪行为的欺骗性和对金融秩序的严重危害性特征;如果没有造成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重大损失的,行为人通过转贷牟利的,一般倾向于认定为高利转贷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0年5月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下称《规定(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以及其他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以上简称“四种情形”),应予立案追诉。
在此之前,公安部经侦局已率先于2009年作出了《关于骗取贷款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追诉标准问题的批复》,其基本精神与上述规定也是一致的。不过应注意该解释的溯及力问题。关于刑事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两高”《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确立的是“无旧从新,有旧从旧兼从轻”的做法,且规定对于在司法解释施行前已办结的案件如果无错误就不再变动。
【百度反诈骗联盟团队】特别提醒:
请警惕网络上发布的各种虚假贷款和办理大额信用卡信息的骗局!网上各种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类公司发布的所有只凭身份证就可以贷款或者办理信 用卡的信息基本都是低级骗局,无论公司是否注册备案,都不要相信,骗子先骗你签订传真合同,并按捺手印,然后会一步步骗取你交纳保险费、支付首月利息、缴纳履约费、保证金、担保费、放款费、公证费、征信费、抵押金、开卡费等等,还会以你银行流水不足、查验你的还款能力或者是验资为名,要求你将自己账户上所有的资金打至骗子的账户,甚至要求你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并存入一定的现金,然后绑定骗子的手机号码等低级诈骗手段,殊不知这种手段会骗光你账户上所有的钱,如果你不按骗子的要求交纳费用,骗子会以你已经和他们签了合同为名,威胁要把你拉入黑名单、并威胁起诉你违约、赔偿巨额违约金等等,这实为低级的诈骗手段和典型诈骗!
请永远记住,凡是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你先支付任何费用的,都是绝对的诈骗,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先给其他人汇款、转账以及缴纳任何费用,以免被骗!更不要相信骗子的任何威胁,由于对方涉嫌诈骗,所以,和骗子签的合约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更不存在违约之说,骗子威胁到法院起诉赔偿违约金的低级诈骗手段更是纯属无稽之谈,无需任何担心。
所以,特此提醒广大网友,小额贷款公司是不能跨区放贷的,办理信用卡请到正规银行,不要相信网上各种投资、融资担保公司以及各类小额贷公司发布的此类贷款或者办卡信息,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的这类公司基本都是骗子公司!如果被骗,无论金额大小,都请选择报警!如此猖狂诈骗,还请各地公安机关大力打击和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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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的主体
其主体应为自然人。
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符合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什么叫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引进资金、项目等虚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
二、行为人诈骗贷款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引进资金、项目等虚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为支持生产,鼓励出口,使有限的资金增值,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时也要根据经济合同发放贷款,有些犯罪伪造或使用虚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短期内产比很好效益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三)使用虚假的证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所谓证件是指函、存款证明等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所需要的文件。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里的产权证明,是指能够证明行为人对房屋等不动产或者汽车、货币、可随时兑付的票据等动产具有所有权的一切文件。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出的“其他方法”是指伪造单位公章、印鉴骗贷的;以假货币为抵押骗贷的;先借贷后采用欺诈手段拒不还贷的等情况。本项的是不论行为人以何种方法诈骗贷款都要依本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贷款诈骗罪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主要是指那些谎称有国外投资,以此骗取银行的贷款或者担保;或者谎称具有大型投资项目需要贷款,骗取银行信任后取得贷款金额。
例如,某公司称其有100亿美元的资金须存入银行,前提是接受该款项的银行要首先交纳一定的手续费或向指定的个人或者单位发放一定贷款。其行为的目的在于诈骗银行的手续费或贷款。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的行为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利用假经济合同诈骗贷款,这种行为方式表现为行为人为了骗得银行贷款而伪造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经济合同进行诈骗;
(2)利用变造的经济合同进行诈骗,主要是指行为人通过对某一经济合同进行涂改、粘贴、修剪等方法来改变合同原有内容,已达到增加贷款额度骗取银行贷款的目的;
(3)利用他人的经济合同进行诈骗,主要是指行为人首先通过骗取或者盗窃等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的经济合同,然后再利用该合同诈骗银行贷款。
(4)使用无效的经济合同,或者已被撤销、解除、变更的经济合同,或者已经履行完毕而无效的经济合同进行诈骗;无效的经济合同,已被撤销、解除、变更的经济合同,履行完毕而无效的经济合同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利用这类合同获取的贷款仍然属于诈骗性质。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所谓证明文件,是指贷款人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身份和资信能力及相关情况的书面材料。所谓虚假的证明文件,是指上述能够证明其身份和资信能力的有关材料虚假、不真实。
贷款诈骗罪的刑罚规定?
贷款诈骗罪的处罚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怎样认定贷款诈骗罪,构成贷款诈骗罪怎样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究。
贷款诈骗罪如何认定,贷款诈骗罪该怎么处罚
借款人向银行申请个人贷款,需书面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如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等);
3、个人职业证明;
4、借款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5、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贷款诈骗罪的数额标准,贷款诈骗数额怎样计算
(1)贷款诈骗罪的诈骗数额的认定标准为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
A.诈骗数额仅限现金;
B.诈骗数额不包括利息部分。
(2)犯罪人有返还情节时应当据实扣除返还的数额:行为人有偿还贷款行为时,犯罪数额应以行为人实际未过归还的本金数额为依据认定;行为人偿还的贷款利息不能冲抵本金在犯罪数额当中扣除。
A.已经偿还的本金不应当计入犯罪数额;
B.已经支付的利息不能从犯罪数额中扣除。
(3)犯罪成本不能扣除,均应计入诈骗数额:对于行为人为实施金融诈骗活动而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均应计入金融诈骗的犯罪数额
(4)贷款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
①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②数额巨大: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③数额特别巨大: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贷款诈骗罪案例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公诉机关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吕建立,男,1967年3月出生。因涉嫌犯贷款诈骗罪,于2010年5月10日被上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当月26日被上蔡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上蔡县看守所。
辩护人王阳,河南周晓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蔡县人民检察院以上检刑诉(2010)25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吕建立犯贷款诈骗罪,于2010年10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唐洁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吕建立及其辩护人王阳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5月19日,被告人吕建立利用伪造的贷款担保手续在上蔡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贷款5万元。该笔贷款到期后,经上蔡县农村信用联社工作人员多次催要,被告人吕建立仍不予归还该笔贷款。
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应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吕建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贷款担保手续,骗取银行贷款5万元,属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于大额贷款诈骗和大额贷款诈骗怎么处理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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