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消金、小贷贷款是否应遵守民间借贷新规15.4%的标准?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新规》),自当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很多借款人关心新规对于信用卡、银行贷款、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小贷公司这些类型的贷款是否有效。
新规的范围明确只是“民间借贷”,不包括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但是实际执行过程中,法院仍然会以新规的标准来判决相关借贷争议案件
1、从实际法规条款来讲,标题就已经明确了新规只针对的是民间借贷。
我国的经济中,金融机构的金融行为和民间借贷一直是分开管理的,金融机构主要由“一行两会”进行管理,其中主要是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规范金融机构主体和市场行为,贷款实行的利率标准也以人民银行公布的为基准。
而民间借贷的争议,最终都是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所以相关的利率上限标准也是与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一脉相承:从4倍银行贷款利率,到24%和36%的“两线三区”,再到最新的4倍LPR,基本思路也是参照同期的银行贷款利率作为基准。
《新规》是在原有《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这项法规最早颁布于2015年6月,其中第一条就明确了法规的范围: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后续基于此版本历次的修改,也没有改变法规适用的范围。
2、各级法院执行过程中,对于金融机构的贷款判决的标准也会参照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2个案例来说明:
8月25日,上海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要求借款人吕某向中银消费金融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年利率20.88%(日利率0.057%)偿还贷款。
以上案例可以看出,金融机构内部仍然坚持按照法规的规定,金融机构不受民间借贷利率法规调整的影响。
新规出来之后,8月7日温州第一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驳回平安银行按年化利率24%主张收取借款人洪某的利息、罚息和复利,判以LPR的4倍计算息费。
以上案例可以看出,新规出来之后,温州法院对于银行贷款的执行标准马上随之相应调整。
此外,裁判文书网中随便搜搜就可以找到关于信用卡违约金、利息的判决,基本上都是以年化24%的标准作为持卡人支付的上限,也就是参照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严格依法规制高利贷,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贷款人同时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过高,显著背离实际损失为由,请求对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调减的,应予支持,以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
这里面24%的标准,明显是同期民间借贷“两线三区”中的标准。而根据“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不应高于民间借贷”这一思想,也可以明显的判断出法院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争议的相关判决将很快全面调整为以《新规》的标准为准。
新规来了!禁止小贷公司给大学生贷款?大学生还能申请网贷吗?
3月17日,银保监会公布了央行、教育部、公安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从加强大学生消费贷管理、加大对大学生教育引导力度、做好大学生消费贷 社会 舆情疏导、加大大学生消费贷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等四方面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进行了明确规定。
我们都知道最近几年时间,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信贷服务,外界并不陌生,很多产品已经融入大众生活。但他们也引诱了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大学生陷入了高额贷款陷阱,甚至出现了“裸贷”、“套路贷”等不正规的贷款行为。
首先回答一下新规出来后,大学生是否还能否网贷呢?归根结底,还需要看其背后的授信主体是谁。如果授信主体是取得批准的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那大学生是可以网贷。但是如果授信主体是小额贷款公司,就不允许。所以分清平台背后的授信主体才是关键,而非一刀切的不能进行网贷。
那么《通知》发布究竟有什么影响呢?信小用细细为大家讲解
一、新规针对的对象是谁?
借贷人:大学生群体
放贷机构:消费金融公司、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规范房贷行为,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二、新规讲了什么?
新规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二是加大对大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帮扶力度;三是做好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政策网上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四是加大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中违法犯罪问题查处力度;五是规范放贷机构及其外包合作机构营销行为。同时,加强了个人信息保护,所有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信贷信息都要及时、完整、准确报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总而言之,明确了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同时在营销、借贷、贷后管理、信息保护上都进行了严格的规范。
三、新规有哪些方面的影响呢?
1、 社会 消费观念
因为禁止互联网平台向大学生发放贷款,可抑制大学生借助互联网贷款平台盲目贷款助长各类不切实际或超过自身经济能力的高消费行为,对大学生 健康 成长、顺利完成学业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2、避免不良征信
大学生不到互联网平台贷款还可减少一些大学生因贷款到期缺乏偿还能力而形成个人征信不良,有利于大学生 健康 成长,避免了因征信不良导致的就业问题。
3. 避免暴力催收带来影响
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在利率和催收上较为规范,避免学生因为高利率陷入负债陷阱,也避免暴力催收对学生学业造成较大影响。
所以,学生群体一定要注意理性借贷,关注和保护好自己信用哦!
网络小贷推出新规 如何杜绝以贷养贷?
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表示,网络小贷新规的推出,网络小贷市场将收缩,这或将导致短期内违约上升,尤其是信用状况较差、以贷养贷的借款人群。
穆迪进一步表示,违约上升幅度将取决于网络小贷市场收缩的程度,并且取决于监管部门对小贷公司的审查结果及后续整改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监会) 在2017年11月底和12月初出台了多项关于规范网络小贷业务的新规。
新规明确禁止对现金贷、校园贷、 首付 贷等部分类型 贷款 进行资产证券化,这些限制措施将改善ABS资产池中基础贷款质量,对该类ABS证券的长期表现具有正面信用影响。
此外,新规禁止小贷公司发放校园贷、为无还款来源的借款人提供借贷、提供无指定用途的贷款、首付贷、并禁止发放贷款用于股票、期货等投机经营。
新规暂停新批设网络小贷公司,同时严禁无资质机构发放贷款。新规将确保只有符合资质要求、资金来源充足的机构才能继续发放互联网小额贷款,而实力较弱的贷款机构将退市。
穆迪指出,自从新规出台后,网络小贷ABS的发行量有所减少。穆迪预计,一些发起人可能将需要注入额外资本以符合监管机构对小贷公司杠杆率的限制,亦或调整产品结构以满足新规要求。与此同时,这类小额贷款ABS的新发行规模或将受到影响。
此外,穆迪称,中国关于整治网络小额贷款的新规对此类贷款支持的消费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ABS) 具有正面信用影响。因为实力强的发起人将有利于降低ABS项目带来的与操作和服务商相关联的风险。
穆迪表示,原因在于新规将确保只有实力强的小贷公司方可继续从事网络小贷业务并提高放贷标准和风险控制能力。新规还禁止了某些类型贷款的发放,这将改善该类ABS入池基础贷款的质量。
此外,新规要求网络小贷公司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增强尽职调查并完善贷款政策、回款政策和风险控制。
按照新规,各省监管部门需对网络小贷行业当前放贷标准和风险控制开展审查,评估放贷政策和流程的全面性以及是否审慎确定贷款条件,如 利率 、贷款金额上限、贷款期限和贷款展期限制、贷款用途和还款方式等。审查还包括评估贷款机构在贷款期限内是否有效地持续关注借款人,以及检查任何授信审查和风险控制职能的外包行为。
排查工作定于2018年1月底结束,排查结果将上报银监会,对违规贷款机构的整改行动拟在3月底之前完成。
穆迪副总裁/高级分析师伍于宁称:“新规将确保只有实力强的小贷公司方可继续从事网络小贷业务并提高放贷标准和风险控制能力。”“新规还禁止了某些类型贷款的发放,这将改善ABS入池基础贷款的质量。” 伍于宁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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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贷新规放宽融资杠杆 小贷人士:放宽了也不一定能融到资
在多名小贷行业人士看来,《通知》是一份再一次较完整的、明确的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进行全面指导的文件,含金量很高,对正规合法、专业服务小微三农的小贷公司的未来发展无疑是展开了美好的前景。
2008年,原银监会印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时隔十二年后,86号文对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范围、贷款用途、贷款利率、融资渠道等方面提出了新的界定。
“放宽了也不一定能融到资”
而在12年前的《指导意见》中,当时还没有关于股东借款和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手段的规定。
彼时的《指导意见》称,小额公司可以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也就是说如今,监管对小贷公司融资杠杆进行了放宽,通过银行的融资杠杆比例从0.5倍放宽到1倍,而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标准化的融资手段杠杆比例为4倍。
事实上,融资杠杆受限一直是限制小贷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各地的地方金融监管局也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小贷行业的监管评级体系。例如2020年,广东监管根据评级结果把小贷公司从优到劣分为AAA、AA、A、BB、B、C、D、E等8个等次,在融资杠杆方面,获AAA级(含AAA+、AAA)评级的小贷公司可放宽对外融资,余额为不超过净资产的5倍(其中非标准化2倍、标准化3倍);获AA级(含AA+、AA)的小贷公司可放宽对外融资余额为不超过净资产的4倍(其中非标准化2倍、标准化2倍)。
又例如湖南在2019年的时候制定了《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办法》,评级越高的机构,将允许更大的对外融资比例,考察结果分为A、B、C、D四类:达到A级的公司可纳入省政府对金融机构年度考核奖励范围,融资比例可放大至净资本的300%;达到C级(含)以上的公司可享受财政风险补偿资金分配;D级公司暂停对外融资。
小贷机构是不是民间借贷?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 20 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4 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 24%和 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以当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85%的 4 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 15.4%,相较于过去的 24%和 36%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9月4日,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印发通知,号召小贷全行业开展利率定价大讨论活动,讨论围绕“小额贷款公司是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经营放贷业务的营利法人,其经营行为不是民间借贷;要充分认清小额贷款公司在支持普惠金融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 社会 贡献”展开。
小贷机构是不是民间借贷?是否需要遵循15.4%的民间借贷利率?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认为,86号文第一条就强调了小贷公司从事的是金融业务,潜台词为不是民间借贷。中国 社会 科学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亦表示,银保监会出台监管规则,在一定程度上证明小贷公司是被监管的主体。小贷公司作为被监管的主体,就不能说是游离于监管体系以外的民间金融。86号文对小贷公司行业至少还是一个比较有利的支持。
至于86号文对于利率没有非常明确的说法,只是规定要“合理确定利率”: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从贷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违规预先扣除的,应当按照扣除后的实际借款金额还款和计算利率。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降低贷款利率,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对于新规对小贷贷款人和新规对小贷贷款人的要求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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