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怎么还贷款
一、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会、外汇局等五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二、可以延期的时间
具体时间应当根据协商结果而定,各家银行并不统一规定了延期的时间,可以从下列情况进行考虑:
1、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求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
2、金融机构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
对于因疫情原因导致无法还款的,可以按照上述政策规定来进行延期处理,但相关情况是需要由当事人自己提出申请后,由银行进行审查认定的,如果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是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申请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疫情期间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疫情期间还不上贷款的处理办法:
一、当事人可以向贷款人申请展期。
二、经贷款人同意的,则可以延长还款期限。
三、如果贷款人不同意,借款人确实无力偿还的,则需要承担逾期期间的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拓展资料】
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规定,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疫情期间银行免息政策
2月1日,中国人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通知指出:金融机构需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加强对疫情防控相关人员的服务保障。凡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和疑似人员及其配偶,疫情期间在工行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计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疫情期间在中国建设银行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
拓展资料:交行特调整个人消费贷款还款政策,对于参与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确诊患者、疑似人员、隔离人员(包括隔离观察人员)及其配偶,可向交行申请延长还款宽限期,疫情期间在交行的个人消费贷款欠款,如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不计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企业疫情期间贷款贴息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个人觉得原来企业的贷款利息一般都是借入到财务费用了,那如果现在收到了贷款贴息的话,其实可以冲减财务费用,或者如果是政府给予企业的补贴,也可以进入到其他收益中,但我觉得似乎从财务费用更加妥当一些吧。
面对疫情政府出台了哪些相关的财政税收政策?
针对目前新冠疫情给经济带来的一些影响,我国现阶段实施的是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不失为眼下的“最优”政策组合。目前情况下,政府需要通过“稳健的货币政策”,对信贷投放、货币发行,特别是热钱流入,适当地进行控制。所谓积极的财政政策,就是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即增加政府支出来扩大社会总需求。包括增加政府购买、增加政府转移支付、降低税率。所谓稳健的货币政策,是指根据经济变化的征兆来调整政策取向,当经济出现衰退迹象时,货币政策偏向扩张;当经济出现过热时,货币政策偏向紧缩。这种政策取向的调整,最终反映到物价上,就是保持物价的基本稳定。
【拓展资料】
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出台了以下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是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二是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冠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可享受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受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做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以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在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方面出台了相关政策
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使用优惠贷款要求:享受贴息支持的贷款企业不得挪用信贷资金用于偿还企业其他债务;不得将资金用于金融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不得将资金用于非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不服从国家统一调配生产物资。
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得超过名单内企业疫情防控所需的相关生产经营活动资金规模;不得将运用专项再贷款发放的贷款资金用于名单内企业一般性资金需求;不得提前收回存量贷款续做以套取再贷款资金。
贴息贷款因疫情未还上本金的是否还应该享受贴息
继续享受。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如企业可从国家、市、区等相关部门获得贷款贴息,且达到实际贷款利率50%的,则不予享受本贷款贴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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