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后要怎样还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提前还款需要一次性还清,不接受部分提前还款。每年1月至10月的10日前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如当月10之后申请将申请下月提前还款,利息计下月20日。
每月15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存入个人支付宝关联账户中进行还款,如资金不足,将视作自动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做逾期处理,下月可继续申请。
扩展资料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12年的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工作于今年5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参考资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_百度百科
索要回执文言文答案
1. 在长春上学怎么办理其他省份的生源地贷款(骗分的走开
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及家长需知 2010年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集中办理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20日 一、贷款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二、贷款条件: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三、贷款流程:1、借款学生由所在中学(新生)、高校(在校生)、资助中心(省外就读),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填写基本信息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前往高中、镇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向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待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和,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3、学生报到后应及时将高校盖章确认后的合同回执单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县资助中心。4、县资助中心收到回执单后,与系统内的回执进行核对并登记回执接受时间,然后完成申请汇总,导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申请汇总表》,提交省资助中心。
省开行审查通过后将贷款资金从专户转至学生支付宝在指定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然后从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归集至学生就读高校的银行账户,同时通过短信、邮件通知借款学生。最后完成与国开行、省邮储、省资助中心的对账。
四、诚实守信履行合同份1、保证提供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信息真实完整。2、严格履行合同,按合同规定进行本息还款,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
3、如果因遗忘、大意或恶意造成贷款逾期和违约的,国家开发银行除了要以130%的利率计算逾期本息外,其违约信息将进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严重影响学生以后的工作和生活(如学生的婚姻、房贷、信用消费甚至于水电费的委托缴款)。不良信用的污点可能会存终身。
五、延长贴息1、学生“专升本”、“本升研”时,除了可以继续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外,还可以凭借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以前年度签订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进行贴息递延,继续享受国家贴息政策直到本科或研究生毕业。2、学生因休学复读,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合同变更申请,在正常学制期限(不含休学年限)内继续享受国家贴息政策。
比如学生学制3年,大三时休学1年,复读后可以继续享受国家贴息1年。 六、自付利息 1、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自付利息。
2、对于实行学分制毕业的高校,如果学生在正常学制期限内因为没有拿到规定的学分而继续留在高校学习的,自正常学制期满后由学生自付利息,不再享受国家贴息政策。3、学生按高校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出国和被开除学籍,且未还清全部贷款的,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由学生自行承担利息。
七、提前还款 1、每年1-10月的1-10日,由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在签订合同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提前还款申请表”同时在合同签订的账户内存入足额款项。2、提前还款需一次性结清一年的合同本息。
3、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签订了多份合同时,1份“贷款合同”填写1份“提前还款申请表”。可以同时申请其中的1份贷款合同或多份贷款合同的提前还款。
八、贷款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2009年还息利率为5.94%。
九、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学生可从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取登录号。由学生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每一份贷款合同的“还款计划”并且可以随时更新个人信息。
或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网”去查询。 国家开发银行登录网址: .cn 江苏省学生资助网址: ,湖南开通了湖南省居民身份证补领网上受理平台。
4. 去拿判决书时没有索要回执,现在有点麻烦怎么办
记得你曾就上诉状可否直接交中院的问题在此咨询过,菩提树明确告诉你,可以。
但你却选择了只能交一审法院的答案。现在怎么又认为可以交中院了?呵呵。
菩提树的“冤案”何时才能昭雪?说这些话的意思是,楼主应该慎重对等待每一个网友、每一个答案,看一看网友们提供的相关依据,因为每一个网友都是为帮助你才来回答的。 回执的问题,你大可不必担心。
其实,这应该是法院担心你没有在回执上签字的问题,而不是你索要回执的问题。详细地解释出来:就是如果没有你在收到判决书的回执上签字的证据,等于法院至今没有向你送达。
所以,你如果确定要上诉,那就正常提出吧,法院不会因为判决书上是2008年1月21日的日期而剥夺了你的上诉权。 因为,如果法院这样做,就需要拿出你在此之前已经收到判决书的证据。
不过,你也不要因为我上段的回答,就拖到十五天期满后再去提出,这样,如果法院可以证明你是何时收到的因而误了事,那就得不偿失了。 至于上诉状交给谁的问题,我建议你还是交给一审法院。
如果你坚持向中院递交而不想面对一审法官,那就按我教你说的做吧:你可以直接把上诉状用特快专递向中级法院邮寄。注意:留好寄信的凭据,以作为需要时的证据。
对了,上诉状中你应该把一审法官超期判决,以及判决书是1月21下的、4月1号才送达的事情也写上。 。
大学生助学贷款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一、大学生助学贷款需要的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诚实可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5、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并在贷款银行开立活期账户。
6、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
1、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资料(一般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街道或乡级以上的困难证明、担保人的担保书及本人的现实表现等);
2、承诺有关还贷的责任条款;
3、提供还贷担保人。
三、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
1、学生提出申请
学生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
2、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
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
3、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4、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5、贷款的发放
经办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会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6、贷款的偿还
借款学生在使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自身信用,按时归还贷款。每年毕业离校60日前,学校会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办银行会派人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借款学生的咨询。
扩展资料:
常用的大学生助学贷款一般有两类: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的大学生助学贷款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资料:大学生助学贷款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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