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控制绿色信贷数据的准确性
加强控制绿色信贷数据准确性的方法如下:
1.制定标准化的绿色信贷数据收集流程,包括收集信贷信息的来源、方法和格式等。
2.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审核人员需要对每份绿色信贷数据进行逐一核对,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3.对绿色信贷数据的来源进行核实,比如与能源环保部门核对相关信息。
4.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体系,确保绿色信贷数据的存储、备份和恢复的稳定和可靠性。
5.提升员工的数据处理能力和数据质量意识,定期开展数据质量培训等活动,提高员工对数据准确性的重视。
6.实施信息安全措施,保障绿色信贷数据的安全性、保密性和完整性。
绿色信贷的贷款认定标准是什么?
工商银行绿色信贷分类,是根据贷款企业(项目)与环境的友好 程度,将境内法人客户的全部贷款划分为四级、十二类。 友好类(4级) 合格类(2级) 观察类(2级) 整改类(4级) 建立绿色信贷分类与客户评级和质量分类关联,实现了对客户环 境与社会风险的科学量化管理。
金融机构发放给企(事)业法人、个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用于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投向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领域的贷款。
绿色信贷认定范围包括以下两部分:
a)央行2019年《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修订内容》中的绿色贷款认定;
b)附录A中的绿色信贷认定。
实施原则
a)相关性: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绿色信贷认定范围;
b)合规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c)有效性:跟踪评估贷款用途,确保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实现。
信贷申请
对借款人提交的贷款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资料不实或缺失的不予受理。
前期筛选
对贷款申请资料进行筛选,明确贷款用途符合合规性和相关性原则。
贷中审查
对借款人开展尽职调查、合规审查和授信审批;审查重点除经济效益、风险等因素外,还应关注客户及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确保审查全面、深入、细致。
资金拨打
以客户对环境和社会风险的管理状况为重要依据,加强信贷资金拨付审核;已授信项目出现重大风险隐患的,可中止直至终止信贷资金拨付。
贷后管理
根据有效性原则,对贷款用途进行跟踪评估;密切关注国家与地方绿色发展政策变动对贷款用途合规性和相关性的影响。
绿色信贷对我国宏观经济发展有哪些意义?
发展绿色信贷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未来信贷业务发展的重点。本文从绿色信贷的概念出发,从国家和银行角度分别分析了我国推行绿色信贷的必要性,然后结合目前我国绿色信贷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绿色信贷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绿色信贷;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
所谓绿色信贷,就是金融机构衍生的信贷产业同资源环境之间的相互协调而存在的概念。主要是以资源环境来对信贷之间的加强管理,使得金融资金在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合理化、新型化、效率化的去调整。绿色信贷是我国的一项新型的经济政策,绿色信贷相连了信贷和环保,使得我国在发展信贷业务的同时也保护了环境。这对于我国整体的发展规划起到了很大的示范作用。同时绿色信贷业突出了“赤道原则”的具体呈现,在原则上也完全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绿色信贷的整体发展规划,以及目前发展阶段所出现的问题,以及针对所存在的具体问题实施解决方案。
一、绿色信贷的概念
绿色信贷(green-credit policy),是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三部门联合提出的一项全新的信贷政策,主要是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推进绿色环保、循环经济产业的发展。绿色信贷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理解是一种低碳化的银行信贷的产品。我国绿色信贷政策主要是指我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发放企业贷款时应考虑企业的环境污染、能源消耗等因素,然后实行区别贷款政策。对一些在发展过程中会产生严重污染破坏环境的企业,采取一定的惩罚,例如限制贷款总额以及提高贷款利率等;而对那些从事环境保护,循环经济金融产品的开发生产、制造推广等类型的企业提供贷款优惠,例如贷款低利率与贷款补贴扶持等,以此来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政策行为。
绿色信贷政策主要包含两层方面:一方面是限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耗能和污染严重的企业提供融资;二是要积极支持绿色环保和循环经济等类型企业的发展,为此类企业提供发展资金。绿色信贷政策是一个可以直接遏制“两高”企业资金扩张、鼓励环保节能企业发展的显著有效的政策手段。
二、我国绿色信贷发展的现状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各行业发展都突飞猛进,总体GDP得到了质的提升,目前我国的经济现状是瑶瑶领先。然而此前出现的普遍现象都是发展经济的速度和环境的环保意识不在同一条水平线上,环境受到了严重的污染,自然资源也已经耗竭,生态严重失衡,全球变暖等各种原因开始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周边环境受到了严重的污染现象,甚至在多个地区出现严重的雾霾现象。故而,所以现在为了之后的发展,提倡绿色文明,然后开展了各种绿色环保的活动,呼吁大家保护环境,我国就目前的环境问题同经济发展规划共同制定了协调方案,出台了绿色改革。党中央国务院也在高度关注及监督这一改革项目,重视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绿色经济。但是实际情况同改革政策还是存在很大的分歧,很多难题还得不到解决,所以这必将是今后发展绿色金融的一个长征路线,同时也是全国人民共同关注的一个巨大课题。
但是对于一些人来说,绿色信贷有不同的见解。一种是,通过这种方式让企业在进行信贷的时候同时能够降低消耗、节约资源,通过企业的发展来控制环境污染以及资源浪费,要先下手为强,避免在污染后才开始治理,治理好后又污染这种循环模式。另一种是利用这种方式,让金融界放宽眼界,密切的关注环保事业,现将眼前的利益放在一边,为更好的未来着想。
三、我国绿色信贷发展所遇到的问题
1.各行各业的绿色信贷发展千秋百态
在现在各行各业中,以银行为例,每一个银行的绿色信贷的形式、产品、服务等各个方面有很大的差距。兴业银行是我国首个具有绿色信贷的银行,他们专门设立了环境与社会风险控制部门,但是对于其他地方法人银行就拉开的较大的距离。形成这种距离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为没有创设统一的绿色信贷体系。对于污水的排放、能源的消耗还有往后的循环利用都是属于绿色信贷范围内的,但是此类政策的执行能力是因为欠缺能够融入到商业银行中的一些规则和条件,所以就有了差距;二是因为绿色信贷在银行中还是没有普及到。如果我们将绿色信贷广泛的运用在各行各业中,而并不是仅仅局限于三高企业的贷款上面,就可以使各行各业对绿色信贷有一个更好的认识,更进一步的去了解,然后不再处于一个被动局面,这样更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发展。
2.缺乏统一的管理机制
绿色信贷的发展需要一个统一的管理机制,目前并没有可以适用于绿色信贷的信用评估标准,在进行评估时,首要的就是根据环保部对企业的一些检查,以及企业的环境要素结合起来进行评估。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环保系统建立并不完整,环保信息相对零散,并没有得到统一的管理,一些环保信息甚至存在缺漏、滞留以及纰漏不透明的状况。甚至有一些在环保信息交流和沟通平台并没有建设,不能有效的进行数据的传递过程。所以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了审查的成本,甚至可能使在评估过程中缺乏额证据,然后影响信用贷款的发展。所以在进行绿色信贷时,对于不同的企业要尽可能的进行一个贷款的分类,然后在绿色信贷中得到不同的资源配置,但是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资源配置的不平衡,引起一定的金融风险。
3.与环保相关的产品不够创新
绿色信贷发展中还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产品的创新不足,导致我国的绿色信贷产业落后于国外的很多商业银行。国外的绿色信贷产业包括商业建筑贷款、节能抵押、房屋按揭等相关业务,涵盖的面积相对我国更加广泛。而且绿色信贷所包含的相关业务也是关联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的,这与我国的信贷业务有着很大的差异化。我国绿色信贷在目前主要纯真以下几点问题:
3.1绿色信贷缺乏相应的奖励机制以及政策标准
我国在奖励机制上无论对于银行还是相关企业都存在很大的不足。绿色信贷需要政府的相关制度保障,以及相对于的奖励机制,单单只是引导企业或者银行去担当社会的共同责任是很难的,这对于企业或者银行而言也没有利益的保障。同时绿色信贷在具体的业务执行中,政府没有统一的标准政策,其对应的相关措施也得不到落实。从以上两个角度也是阻碍我国绿色信贷发展的关键因素。
3.2绿色信贷缺乏相应的信贷专员
大部分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都没有专门对应的咨询部门及专业服务团队,而很多从事信贷的业务人员对于绿色信贷业务的相关项目的研发、审阅、风险评估、交易规则等都无法做出专业的处理。银行原有的信贷人员无论专业素质还是对于绿色信贷的认知都存在着很大的缺陷,所以如何配备与之相对应的绿色信贷专业人才是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共同面临的问题。
3.3绿色信贷缺乏相应的制度管理
我国的绿色信贷项目起步相对比较落后,再加之在相关的管理制度上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态度,信贷主体也比较单一,在运作模式上也主要是依托于商业银行。所以在我国目前的现有制度框架中,绿色信贷的发展得不到一个好的提升,发展进度也随之而懈怠。
四、我国绿色信贷发展的具体实施对策
1.制定绿色信贷的管理机制
完善我国绿色信贷的相关管理机制是加快发展绿色信贷业务的关键一步,首先应该从国家的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强化对于绿色信贷的制度保障,从而促进环境保护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得到管理加强。并及时出台相关政策,落实绿色信贷在我国的社会环境中可实施的有力保障。同时,监管部门应积极与各大金融机构协同承担起相应责任,放宽对于绿色信贷业务的传播力度。并建立绿色信贷相关的责任制度,防范环保信用风险,强化绿色信贷实施下的环境监测力度,从而加快我国绿色信贷业务在我国能够长期可持续发展。
2.创建三方信息沟通管理系统
创建环保部门和金融机构以及相关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管理系统,能够及时的使有效数据得到快速的流通,从而提高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直接有效的沟通方式更加有利于金融机构对绿色信贷的相关行为进行有力监督。也便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国家宏观调控做出相关的计划,从而使得我国绿色信贷业务能够更快速的发展,加强绿色信贷业务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3.培养绿色信贷的专业人才
绿色信贷政策的实施离不开专业人才的管控,所以选拔并培养我国专业从业绿色信贷业务的人才是加快发展绿色信贷的一个关键点。于此同时也应该加强目前银行内部员工对于绿色信贷业务的认知,熟悉绿色信贷政策对于我国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大力宣传推广绿色信贷对于社会环境改善的必要性,让更多的社会人士参与进来,让绿色信贷得到更多人的认可并进行转播。
总结:
绿色信贷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金融机构与环境监督部门的支持,环境保护同金融服务同时稳进的长期发展,这需要各部门的全力配合,也需要相关政策的支持。绿色信贷使得产业的结构更具合理、促使我国经济发展走向新型化的理想状态。强化绿色信贷在社会发展中的必要性,这需要加强传播绿色信贷在经济发展中的不可替代位置。同时要提高绿色信贷市场的准入门槛,把控绿色信贷在实施期间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各部门对于绿色信贷的管理政策,才能促进我国绿色信贷在经济社会的基础上可持续的长期发展。
参考文献
[1]吴莹,罗凯.浅析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现状问题及对策[J].中国商论,2016,(18):91-92.
[2]付新强.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的对策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
[3]李云燕,马靖宇.国内外绿色信贷发展现状对比分析及对策建议[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6,(02):24-29.
作者简介:杨琼(1983.04-),男,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人,2005年本科毕业于苏州大学,现居昆山,在职研究生专业是金融学。
以下什幺是发展绿色金融的措施和方法
发展绿色金融的措施和方法:
1、建立绿色股票指数。
2、发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
3、把生态保护补偿融资机制与模式创新作为扩大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点内容。
4、推广生态产业链金融模式。
5、发展绿色信贷。
绿色信贷包括哪些行业
业务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和绿色产业融资,构建新的金融体系和完善金融工具。绿色信贷对于我国银行业,是一个挑战。越是“两高”行业,如钢铁、水泥等,其贷款需求越大。未来若不加强其环境风险管理,一旦发生给予贷款的企业发生污染事件时,不但影响银行的社会形象,也将损及其债权的收回。绿色信贷是环保部门和银行业联手抵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促进节能减排,规避金融风险的重要经济手段。
绿色信贷的最新政策如下:
1、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关,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
2、各级环保部门与金融机构要密切配合,建立信息沟通机制;
3、各级环保部门、人民银行、银监部门、金融机构要加强环保和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与联动,以强化环境监管促进信贷安全,以严格信贷管理支持环境保护,加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济制约和监督,改变“企业环境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状况。
4、绿色信贷业务的特殊性是指绿色信贷政策需要公众的监督,政府和银行不仅应该将相关环境和社会影响的信息公开,并且应该提供各种条件包括信息的披露、必要的经费和真正平等对话的机制。“绿色信贷”的推出,提高了企业贷款的门槛,在信贷活动中,把符合环境检测标准、污染治理效果和生态保护作为信贷审批的重要前提。
拓展资料
1、 绿色信贷业务的特殊性是指绿色信贷政策需要公众的监督,政府和银行不仅应该将相关环境和社会影响的信息公开,并且应该提供各种条件包括信息的披露、必要的经费和真正平等对话的机制。"绿色信贷"的推出,提高了企业贷款的门槛,在信贷活动中,把符合环境检测标准、污染治理效果和生态保护作为信贷审批的重要前提。
2、 经济杠杆引导环保,经济杠杆可以使企业将污染成本内部化,从而达到事前治理,而不是以前惯用的事后污染治理,这些显然是行政手段所无法实现的目标。商业银行通过差异化定价引导资金导向有利于环保的产业、企业,可有效地促进可持续发展。同时增强了银行控制风险的能力,创造条件积极推行绿色信贷,也有利于摆脱过去长期困扰的贷款"呆账"、"死账"的阴影,从而提升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建立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经国务院同意,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强调,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主要目的是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同时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不仅有助于加快我国经济向绿色化转型,也有利于促进环保、新能源、节能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经济增长潜力。
《指导意见》提出了支持和鼓励绿色投融资的一系列激励措施,包括通过再贷款、专业化担保机制、绿色信贷支持项目财政贴息、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措施支持绿色金融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了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的重要作用,要求统一绿色债券界定标准,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开发绿色债券指数、绿色股票指数以及相关产品,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指导意见》提出发展绿色保险和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按程序推动制修订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支持发展各类碳金融产品,推动建立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发展基于碳排放权、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等各类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
《指导意见》支持地方发展绿色金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专业化绿色担保机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手段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绿色产业。
《指导意见》要求广泛开展绿色金融领域国际合作,继续在二十国集团(G20)框架下推动全球形成共同发展绿色金融的理念,积极稳妥地推动绿色证券市场双向开放,提升对外投资绿色水平。
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按照《指导意见》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加强绿色金融发展政策协同,完善与绿色金融相关监管机制,加大绿色金融理念宣传推广,共同推动我国绿色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附《指导意见》全文: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对支持绿色产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金融的需求不断扩大。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从经济可持续发展全局出发,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支持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意义
(一)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二)绿色金融体系是指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的制度安排。
(三)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主要目的是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同时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不仅有助于加快我国经济向绿色化转型,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也有利于促进环保、新能源、节能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经济增长潜力。
(四)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需要金融、财政、环保等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支持,通过建立适当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解决项目环境外部性问题。同时,也需要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加大创新力度,通过发展新的金融工具和服务手段,解决绿色投融资所面临的期限错配、信息不对称、产品和分析工具缺失等问题。
二、大力发展绿色信贷
(五)构建支持绿色信贷的政策体系。完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加强绿色信贷实施情况监测评价。探索通过再贷款和建立专业化担保机制等措施支持绿色信贷发展。对于绿色信贷支持的项目,可按规定申请财政贴息支持。探索将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并将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指标评价结果、银行绿色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纳入相关指标体系,形成支持绿色信贷等绿色业务的激励机制和抑制高污染、高能耗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的约束机制。
(六)推动银行业自律组织逐步建立银行绿色评价机制。明确评价指标设计、评价工作的组织流程及评价结果的合理运用,通过银行绿色评价机制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做好环境风险管理。对主要银行先行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渐将绿色银行评价范围扩大至中小商业银行。
(七)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在总结前期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扩大参与机构范围,规范绿色信贷基础资产遴选,探索高效、低成本抵质押权变更登记方式,提升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流动性,加强相关信息披露管理等举措,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常态化发展。
(八)研究明确贷款人环境法律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借鉴环境法律责任相关国际经验,立足国情探索研究明确贷款人尽职免责要求和环境保护法律责任,适时提出相关立法建议。
(九)支持和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符合绿色企业和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优化授信审批流程,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绿色企业和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降低绿色信贷成本。
(十)支持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开展信贷资产质量压力测试时,将环境和社会风险作为重要的影响因素,并在资产配置和内部定价中予以充分考虑。鼓励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环境高风险领域的贷款和资产风险敞口进行评估,定量分析风险敞口在未来各种情景下对金融机构可能带来的信用和市场风险。
(十一)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信息等企业环境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企业环境信息的共享机制,为金融机构的贷款和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三、推动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
(十二)完善绿色债券的相关规章制度,统一绿色债券界定标准。研究完善各类绿色债券发行的相关业务指引、自律性规则,明确发行绿色债券筹集的资金专门(或主要)用于绿色项目。加强部门间协调,建立和完善我国统一的绿色债券界定标准,明确发行绿色债券的信息披露要求和监管安排等。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和相关产品,提高核准(备案)效率。
(十三)采取措施降低绿色债券的融资成本。支持地方和市场机构通过专业化的担保和增信机制支持绿色债券的发行,研究制定有助于降低绿色债券融资成本的其他措施。
(十四)研究探索绿色债券第三方评估和评级标准。规范第三方认证机构对绿色债券评估的质量要求。鼓励机构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参考绿色评估报告。鼓励信用评级机构在信用评级过程中专门评估发行人的绿色信用记录、募投项目绿色程度、环境成本对发行人及债项信用等级的影响,并在信用评级报告中进行单独披露。
(十五)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在符合发行上市相应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发行上市。支持已上市绿色企业通过增发等方式进行再融资。
(十六)支持开发绿色债券指数、绿色股票指数以及相关产品。鼓励相关金融机构以绿色指数为基础开发公募、私募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满足投资者需要。
(十七)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对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上市公司,研究制定并严格执行对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企业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重大环境事件的具体信息披露要求。加大对伪造环境信息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的惩罚力度。培育第三方专业机构为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提供环境信息披露服务的能力。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采集、研究和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与分析报告。
(十八)引导各类机构投资者投资绿色金融产品。鼓励养老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开展绿色投资,鼓励投资人发布绿色投资责任报告。提升机构投资者对所投资资产涉及的'环境风险和碳排放的分析能力,就环境和气候因素对机构投资者(尤其是保险公司)的影响开展压力测试。
四、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动员社会资本
(十九)支持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中央财政整合现有节能环保等专项资金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投资绿色产业,体现国家对绿色投资的引导和政策信号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支持地方绿色产业发展。支持社会资本和国际资本设立各类民间绿色投资基金。政府出资的绿色发展基金要在确保执行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及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投资管理。
(二十)地方政府可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公共服务定价、实施特许经营模式、落实财税和土地政策等措施,完善收益和成本风险共担机制,支持绿色发展基金所投资的项目。
(二十一)支持在绿色产业中引入PPP模式,鼓励将节能减排降碳、环保和其他绿色项目与各种相关高收益项目打捆,建立公共物品性质的绿色服务收费机制。推动完善绿色项目PPP相关法规规章,鼓励各地在总结现有PPP项目经验的基础上,出台更加具有操作性的实施细则。鼓励各类绿色发展基金支持以PPP模式操作的相关项目。
五、发展绿色保险
(二十二)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按程序推动制修订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由环境保护部门会同保险监管机构发布实施性规章。选择环境风险较高、环境污染事件较为集中的领域,将相关企业纳入应当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范围。鼓励保险机构发挥在环境风险防范方面的积极作用,对企业开展“环保体检”,并将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通报环境保护部门,为加强环境风险监督提供支持。完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程序和技术规范,指导保险公司加快定损和理赔进度,及时救济污染受害者、降低对环境的损害程度。
(二十三)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建立完善与气候变化相关的巨灾保险制度。鼓励保险机构研发环保技术装备保险、针对低碳环保类消费品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森林保险和农牧业灾害保险等产品。积极推动保险机构参与养殖业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建立农业保险理赔与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
(二十四)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参与环境风险治理体系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充分发挥防灾减灾功能,积极利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研究建立面向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主体的环境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实时开展风险监测,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及时提示风险隐患,高效开展保险理赔。鼓励保险机构充分发挥风险管理专业优势,开展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环境风险管理知识普及工作。
六、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丰富融资工具
(二十五)发展各类碳金融产品。促进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有国际影响力的碳定价中心。有序发展碳远期、碳掉期、碳期权、碳租赁、碳债券、碳资产证券化和碳基金等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探索研究碳排放权期货交易。
(二十六)推动建立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在重点流域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合理推进跨行政区域排污权交易,扩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加强排污权交易制度建设和政策创新,制定完善排污权核定和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建立区域性及全国性排污权交易市场。建立和完善节能量(用能权)、水权交易市场。
(二十七)发展基于碳排放权、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等各类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拓宽企业绿色融资渠道。在总结现有试点地区银行开展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经验的基础上,确定抵质押物价值测算方法及抵质押率参考范围,完善市场化的环境权益定价机制,建立高效的抵质押登记及公示系统,探索环境权益回购等模式解决抵质押物处置问题,推动环境权益及其未来收益权切实成为合格抵质押物,进一步降低环境权益抵质押物业务办理的合规风险。发展环境权益回购、保理、托管等金融产品。
七、支持地方发展绿色金融
(二十八)探索通过再贷款、宏观审慎评估框架、资本市场融资工具等支持地方发展绿色金融。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专业化绿色担保机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手段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于绿色产业。支持地方充分利用绿色债券市场为中长期、有稳定现金流的绿色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地方将环境效益显著的项目纳入绿色项目库,并在全国性的资产交易中心挂牌,为利用多种渠道融资提供条件。支持国际金融机构和外资机构与地方合作,开展绿色投资。
八、推动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二十九)广泛开展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继续在二十国集团框架下推动全球形成共同发展绿色金融的理念,推广与绿色信贷和绿色投资相关的自愿准则和其他绿色金融领域的最佳经验,促进绿色金融领域的能力建设。通过“一带一路”战略,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东盟等区域合作机制和南南合作,以及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撬动民间绿色投资的作用,推动区域性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支持相关国家的绿色投资。
(三十)积极稳妥推动绿色证券市场双向开放。支持我国金融机构和企业到境外发行绿色债券。充分利用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引导国际资金投资于我国的绿色债券、绿色股票和其他绿色金融资产。鼓励设立合资绿色发展基金。支持国际金融组织和跨国公司在境内发行绿色债券、开展绿色投资。
(三十一)推动提升对外投资绿色水平。鼓励和支持我国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和我国参与的多边开发性机构在“一带一路”和其他对外投资项目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高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使用绿色债券等绿色融资工具筹集资金,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探索使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工具进行环境风险管理。
九、防范金融风险,强化组织落实
(三十二)完善与绿色金融相关监管机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对绿色金融业务和产品的监管协调,综合运用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监管工具,统一和完善有关监管规则和标准,强化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有效防范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的违约风险,充分发挥股权融资作用,防止出现绿色项目杠杆率过高、资本空转和“洗绿”等问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三十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人民银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应当密切关注绿色金融业务发展及相关风险,对激励和监管政策进行跟踪评估,适时调整完善。加强金融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息和统计数据共享,建立健全相关分析预警机制,强化对绿色金融资金运用的监督和评估。
(三十四)各地区要从当地实际出发,以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积极探索和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地方政府要做好绿色金融发展规划,明确分工,将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纳入年度工作责任目标。提升绿色金融业务能力,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
(三十五)加大对绿色金融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绿色金融领域的优秀案例和业绩突出的金融机构和绿色企业,推动形成发展绿色金融的广泛共识。在全社会进一步普及环保意识,倡导绿色消费,形成共建生态文明、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良好氛围。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2016年8月31日
对于加强绿色信贷和加强绿色信贷培训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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