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在哪里办理?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地点: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
2.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学生到校报到后,可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拓展资料:
一、 贷款形式有
1、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
2、常用的大学生助学贷款一般有两类: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大学生助学贷款重要组成部分。
二、 在学校也可办理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
学生向所在学校资助中心提出助学贷款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起提交给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资助中心。
2.学校初步审核:
学校资助中心对学生提交的助学贷款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3.银行最终审核:
学校将通过初步审核的申请资料上交给银行,银行对申请资料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学校。
4.签订贷款合同:
银行审核通过后,会及时通知学校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通知申请学生到银行网点办理贷款手续,签订贷款合同。
5.发放贷款:
银行按合同约定,按期向学生指定账户发放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在哪里办理 去哪里可以申请
助学贷款一般是去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请。
流程如下:
1.带上身份证、户口本、高校录取通知书、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领取申请表进行填写后,将填好的表格连同资料一并提交上去。
2.当地资助中心根据资料进行审查,审批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贷款合同,然后开具合同回执单。
3.借款学生开学办理入学手续时将合同回执单交给学校,学校会录入信息,接着将合同回执单寄回学生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然后发放贷款(一般是先将资金拨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然后系统再划转至借款学生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国家助学贷款在哪里办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地点: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
扩展资料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第六条 贷款对象为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七条 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三)学习成绩较好;(四)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五)诚实守信;(六)符合《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学校于每年九月十五日前,根据学生的贷款申请,将学校贷款申请报告(包括学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和所占在校生比例,计划贷款额度等内容)报送管理中心。
第九条管理中心将学校贷款申请报告审核汇总后,根据部际协调组确定的学校国家助学贷款指导性计划及财政部核定的年度贴息经费,按照各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的比例分配学校的贷款额度,于每年九月三十日前下达给各学校,同时抄送中国工商银行总行。
第十条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根据年度贷款控制总额和各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将贷款控制总额于十月十日前分解下达到相关分行。
第十一条 各学校收到管理中心下达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通知后,于十月十日开始与经办银行办理具体贷款事宜。
第十二条 学生贷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学生贷款金额=所在学校收取的学费+所在城市规定的基本生活费—个人可得收入(包括家庭提供的收入、社会等其他方面资助的收入)。
第十三条 各学校根据管理中心下达的贷款额度控制学校贷款规模,核定每个学生的年度借款金额。
第十四条 经办银行负责最后确定国家助学贷款对学生的实际发放金额,其中,用于学费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的学费收取标准,用于生活费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学校所在地区的基本生活费标准。
东营区的学生到哪里办理助学贷款,电话是多少
国家开发银行山东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学生版)
一、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且不超过6000元,整数。
(二)贷款期限:不短于5年(60个月),不超过14年,且毕业后年限不超过10年
(三)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做生活费。
(四)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年龄在25-60岁之间。
二、准备工作
(一)申请材料:
首次贷款学生: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户口本(只看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一式2份。
再次贷款学生: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各2份)。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或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
贫困证明单位: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仅应届高中毕业生)、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二)办理日期:
申请受理开始日期:__2010年8月1日___
申请受理结束日期:__2010年9月20日__
回执接收截止日期:__2010年9月30日__
三、办理流程
(一)首次贷款学生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用户。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并到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盖章。
4.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本县(区)资助中心(或相关教育部门)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签订合同时可签订授权委托书,以备再次申请贷款时使用。
6.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并领取贷款回执2份。
7.在规定期限内,将贷款回执一式2份邮寄回本县(区)资助中心。
8.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具体操作参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二)再次贷款学生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系统。如果不知道登录名,可以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密码默认为8位生日,如19901001。
2.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4.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本县(区)资助中心(或相关教育部门)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并领取贷款回执。
6.在规定期限内,将贷款回执邮寄回本县(区)资助中心。
7.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具体操作参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注:生成支付宝账户后,贷款的发放与回收均通过支付宝完成。无论今年的贷款是否审批通过,以前所有未结清的合同都将通过支付宝还款,不再使用原代理行账号。
四、注意事项
1.支付宝使用方法详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2.签订合同后,可随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贷款办理进度和状态。
3.如忘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密码,可联系当地县(区)资助中心重置密码。
20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申请须知
特别提示:
1、借款合同一旦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自动产生出借款学生的信用记录,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如果借款学生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所拖欠的利息和本金会如实反映在信用记录中,形成不良记录,对今后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及车贷、房贷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2、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银行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不计复利。
3、必须保证申请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否则将导致申请失败。
20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申请须知
特别提示:
1、借款合同一旦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自动产生出借款学生的信用记录,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如果借款学生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所拖欠的利息和本金会如实反映在信用记录中,形成不良记录,对今后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及车贷、房贷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2、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银行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不计复利。
3、必须保证申请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否则将导致申请失败。
一、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二、贷款条件
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四)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区);
(五)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六)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9.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
10.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三、共同借款人条件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二)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三)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区);
(五)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
(六)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贷款用途
生源地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五、贷款额度
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如借款学生申请的贷款金额大于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则贷款资金首先用于缴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余贷款资金可以用于借款学生的生活费。
六、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14年(参见下表)。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生源地贷款到期日为9月20日。生源地贷款原则上不展期。
生源地贷款期限确定表
学制类型 年级 最长贷款年限
专科
(三年制)一年级 13
二年级 12
三年级 11
专升本 一年级 12
二年级 11
本科 四年制一年级和五年制一、二年级 14
四年制二年级和五年制三年级 13
四年制三年级和五年制四年级 12
四年制四年级和五年制五年级 11
硕士研究生一年级 10
二年级 9
三年级 8
七、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八、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高中加盖学生处、教务处、学校公章均可)。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式4份,学生、共同借款人、县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分行各持一份。借款合同由分行统一印制,待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县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再次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即可。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
提示:
①.县资助中心对借款申请的审核要点主要包括:
-贷款申请表填写必须齐全、正确,借款人签字、捺印。
-填写各类文件时必须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真实、合法、有效。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真实、合法、有效。
-共同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
②. 签订借款合同时可同时签订授权委托书,备再次申请时使用。
3.学生持借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提请高校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录入回执信息,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以下简称“合同回执单”),合同回执单一式两份,盖章后交学生。学生报到后应及时将高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单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县资助中心,县资助中心和分行各执一份,如遇特殊情况,学生应主动与县资助中心联系。在借款合同规定日期内县资助中心未收到合同回执单,视同该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九、关于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
201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发放、资金划转和本息回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完成。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对借款学生进行实名认证并统一开立个人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学生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与个人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账户绑定后,剩余贷款资金可提现用于生活费。(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
请属东营区户籍符合上述贷款条件的大学在读学生于8月23日-8月27日、2010年取得大学通知书的新生于8月23日-9月20日前带全有关材料到东营区新区1号楼教育局305室办理贷款手续。电话:0546-82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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