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手机号码进行贷款,风险到底有多高呢?
未使用实名认证手机号
借款人申请网贷时,应该使用经过本人实名认证的手机号。
如果个人填写的是非实名手机号或他人的手机号,借贷平台会认为你有较高的骗贷风险,进而拒绝你的申请。
02.
手机号使用时间过短
除要求实名认证外,手机号码的入网时长和使用情况也是网贷平台审核的重点。手机号码实名时间短,将直接影响贷款的成功率。
大部分借贷平台已将手机实名认证超过6个月作为硬性条件,即使是未划定“6个月”红线的平台,也会将手机实名超过3个月作为首要衡量标准。
手机入网时间短、频繁更换手机号等行为会被视为稳定性不强,这类用户极有可能被拒贷。
03.
通话记录中敏感电话多
通话记录中有过多小贷平台、金融机构等催收电话,联系人名字含“逾期”、“催收”、“tx ”、“网黑”等敏感词,联系人中有黑户……出现以上3种情况的借款人,再好的资质也很难顺利获得贷款。
有些人在下载网贷App前,会“优化”手机通讯录,将敏感的联系人名字、短信、通话记录一律删除,企图蒙混过关。
实际上,在大数据时代,大多与贷款有关的公司电话和个人电话都会被大数据平台收录,个人的删除操作并不能改变数据库中的内容,因此,刻意美化通讯录是徒劳的。
04.
伪造通讯录
为了成功放款,有些人会使用手机小号或某宝伪造通讯录,然而这样做只能适得其反。
一家风控严格的借贷机构,会通过技术手段验证借款人的本地通讯录,若借款人提供的是不常联系的电话号码,或直接伪造通讯录,一旦被平台发现,就极有可能被拒贷。
招商通讯贷款平台是否有风险
有风险。
如果是真的银行方面的工作人员打电话贷款那是靠谱的。
如果对方是以招商银行贷款作为幌子,那绝对是不靠谱的。
电销是银行推销的方法之一,有的银行内部会设有专门的直销中心,他们会通过电话推销贷款、但是银行有时候也会跟第三方机构合作,只提供给客户名单,并不承诺售后服务。
总之不管哪个机构打电话来推销贷款业务,都要先核实对方的身份。
因为目前电信诈骗的发生率很高,不要轻易相信,以防上当受骗。在需要办理银行贷款的时候可以到银行柜台进行咨询。
我朋友找贷款公司贷款,我做紧急联系人有没有什么风险
首先,贷款紧急联系人属于联系贷款本人的备用手机号码。不涉及还贷责任。
贷款做紧急联系人有什么风险?
一般情况下,只要没有涉及到提供身份证、征信报告,和借款人一起去现场签字的是没有什么风险的。别人贷款写的紧急联系人,对于紧急联系人是没有任何影响的,更不会对个人征信造成影响,完全不会受到这件事情的影响。因为,贷款既不是紧急联系人借的,紧急联系人也不是贷款担保人,于情于理于法紧急联系人都没有任何责任,就更别提会影响到个人征信。但是贷款平台会给紧急联系人打电话,要求帮忙联系借款人,或者威胁紧急联系人如果借款人未能还款,紧急联系人要帮忙偿还债务之类的。对紧急联系人的生活影响也是蛮大的。不过可以设置软件拦截或者不用理会就行了,要是在电话里被辱骂、言语上进行人身攻击的,这属于典型的暴力催收,马上录音收集证据去投诉。但是必须注意的是,如果有签字并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的,这样的紧急联系人实际上已经成为了担保人,尤其是是连带责任担保人,则借款人的债务也会成为自己的隐形债务,不但会上征信逾期还会被催收等,严重者甚至会和借款人逾期被起诉。
贷款对紧急联系人有什么要求?
一般情况下贷款对紧急联系人是没有什么要求的,只需要提供电话号码就行了。不过也有个别贷款平台会授权运营商以查看借款人的通讯录,会要求紧急联系人得在借款人的通讯录里,并且每个月联系要比较频繁,甚至会打紧急联系人电话确认号码是否属实,如果电话打不通的,可能会拒绝借款人的申请。
简言之,紧急联系人就是起到了一个备用联系的作用,和大家在注册游戏账号时的安全邮箱作用差不多。更何况,持卡人在填写联系人的时候,也没有经过大家的同意。所以,如果没有签字并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的,就算持卡人和贷款人出了什么事,也不需要紧急联系人为此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房贷一直不放款,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也就是银行告知是开发商不符合抵押的话,意思就是客户的房贷因为开发商的问题被拒了。建议客户先联系开发商看看是不是对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出错了。如果只是资料信息出了错,那只要提供正确、完整的资料上去重新申请,一般就没什么问题了。而如果是开发商证件不齐全,资质不合规的话,那客户就没什么办法了,各银行抵押条件大同小异,即使去其他银行重新申请,也可能同样因为开发商资质不达标而被拒。对此,客户可以直接申请退房,而因为责任在开发商,所以客户要求退房不算违约,可以让开发商退还全部已交款项,还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一定费用以弥补损失。
而如果房贷办不下来是客户本人的原因,那客户在房贷被拒后直接退房就属于违约,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建议客户先去查询具体是哪方面出了问题,解决了问题后再重新申请。比如若是因为负债太高的话,就可以先想办法还清了债务之后再重申房贷。
因此,房贷要是一直不放款的话,客户在权衡考虑之后,的确可以选择放弃,然后找开发商申请退房退回首付款。不过大家需要注意,如果房贷办不下来的原因在自己身上的话,那找开发商终止合同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开发商可能不会退还全部费用,会扣除一部分作为违约金。所以,如果房贷还有办下来的希望,那客户就不要轻易放弃。比如房贷被拒,只是因为负债率较高的,那客户可以先想办法将名下债务给还清或者先还一部分,等个人负债率降低了之后再重新去申请房贷。
而客户在重新申请时可以尽可能多地准备好经济收入、资产财力方面的资料给银行(越丰富越好);还可以找个资信良好的担保人为自己的贷款做担保,以提高贷款成功的几率。当然,因为迟迟没有办下房贷,所以客户还得和开发商协商好,免得因为房款一直没到位而引起纠纷。
手机上贷款有哪些风险?
1、授信准入风险 (1)借款申请报告不真实风险 如果借款申请书的内容不真实,金融 机构又不核查,按不真实的内容发放贷 款,易造成借款合同无效,一般情况下, 借款合同为主合同,如主合同无效,担保 合同也应当无效(物权法在抵押部分已有 明确规定)。 (2)借款人身份虚假 包括个体工商户、法人机构、其他经 济组织等身份虚假造成的风险,如借款人 身份虚假会导致借款合同无效,从而导致 抵押合同无效。
2、授信流程风险 (1)借款主体没按规定核实导致的主从 合同无效。 (2)抵押物不能按照规定核实导致的担 保合同无效。 (3)抵押物不按规定登记的风险。 (4)财产共有人没有全部签(章)确认 造成担保合同无效的风险。 (5)提供假证件造成担保合同无效的风 险。
3、抵押物自身存在的风险 (1) 预登记不及时转为正式登记存在 的风险(适用于初始登记) 《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能够进行不 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 预告登记失效”,这样,就导致抵押合同 无效。 (2) 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形成的风险 (适用于初始登记) (一)按照《合同法》第二百八十条 之规定:建筑工程款优先于抵押权受偿。 又根据法释《2012》16号司法解 释“(二)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 或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 的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 人。”从这款规定中可以看出,消费者的 优先权优于建筑工程款。那么什么是消费 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所谓 消费者,是指为个人消费生活需要购买, 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自然人,但农民购 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 时,参照消费者保护执行。“从这款规定 看,农民能证明其购买的抵押物直接用于 农业生产,也适应此条款”(三)建筑工 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 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时机支出的费 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违约所造成的损 失。“从这款看,拖欠的工程价款应为承 包合同预算内的直接实际支付,而且承包 人和发包人应有承包合同等,拖欠的工程 价款的追索人应为承包人。”(四)建筑 工程承包人行驶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 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 的竣工之日起计算。“从这款来看超过六 个月工程价款优先权不受保护。
4、建设单位征地费用未支付的风险(适 用于初始登记) 按规定征用农民的土地应先支付征地 费用。
5、建设单位未缴足土地出让金和出让期 限过短的风险(适用于初始登记) 土地出让金属于国家债权应优先支 付。土地出让的最后期限不等低于贷款到 期后的五年,即缴即退型出让、出欠据式 出让实现债权均存在风险。租赁的土地尽 量不做抵押。
6、建设单位建筑工程中产生的各种税未 及时缴付的风险。(适用于初始登记) 款也属于国家债权应优先支付。
7、被动迁人享有回迁优先权的风险(适 用于初始登记)
8、抵押物租期较长的风险 按房地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买卖 不破租赁,如果租赁合同在抵押合同之前 签订,贷款到期后不能执行抵押物的实 物,原租赁合同仍然有效。这样就会造成 实物不易处置的后果,给金融机构造成损 失。
9、抵押物被买断经营权不能及时实现物 权的风险
10、抵押物在抵押前被处置的风险
11、未交水、暖、电等配套费造成实物 权时补交的风险等(适用于初始登记的空 置房)
12、抵押物签订了阴阳出租合同风险 案例:C公司2006年在某行以抵押方 式贷款160万元,已诉讼并执行,在执行 中发现,抵押物承租人提供给该行的租赁 合同期限为5年,而承租人手中的是10年 期,而且,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时间相同, 造成目前执行停止。
13、抵押物远大于贷款本息额,造成清 收时不易分割的风险。 案例:D公司,2008年以抵押方式在 某行贷款450万元,现诉讼并执行,但由 于抵押物标的额,经“三拍”降价流拍后, 仍大于贷款本息,且房屋的结构问题,不 易分割收取,执行停止。
14、对空置三年以上的商品房,不得接 受其抵押 依据是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 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第二(四)项 规定“……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 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 ”(适用于开发企业贷款)
15、破产企业抵押物被追回的风险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 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 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 法院予以撤销:……(三)对没有财产担 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第三十二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 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的情 形,仍对个别债务人清偿的,管理人有权 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来源:
电话推销贷款是真的吗?千万要慎重!
; 现在很多机构为了业务是真的很拼,不仅会定期发送各种推销短信,而且还会打电话销售贷款,有不少用户都曾经接到过类似的电话,这种电话销售是真的吗?我们今天就来简单聊一聊这个话题。
一、电话推销贷款是真的吗?
是真的,其实电话推销是传统的金融行业销售方式之一,从很早以前,银行金融机构就通过电话推销贷款、信用卡、保险、理财等业务,银行内部还有专门的直销中心,这是为了方便市民们了解的产品和资讯,通过电话就可以订购业务。
不过,现在有部分机构的业务并不是宣传的那样,偶尔会以低利率甚至无利率为噱头进行营销,但是真正进行贷款环节或者发放贷款时却不是那么回事,可能会通过收取其他的费用提高收益。
而且银行会与一些第三方机构合作,只提供客户名单,但是并不承诺售后,这就会出现一些问题,等你找到银行的时候发现并不是银行的产品。
所以大家遭遇电话营销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了解情况,最好不要口头答应,可以去银行柜台了解的情况。
二、非金融机构
民间有很多电话推销,千万不要随便相信他们的口头承诺,因为往往会夹杂着很多费用,比如履约费、保证金、保险费、担保费、放款费、公证费、征信费、抵押金、开卡费等,还会引导你关注微信号,下载手机软件,一步步的掉入他们的陷阱,总之,电话推销风险很大,不要随便相信。
贷款对紧急联系人有什么要求?贷款做紧急联系人有什么风险
; 现在办理贷款除了要留下贷款人的联系方式外,还要填写紧急联系人的电话,有不少人不知道贷款对紧急联系人有什么要求,担心做了紧急联系人会有风险。那么,贷款做紧急联系人有什么风险?今天就给大家来简单介绍下。
贷款对紧急联系人有什么要求?
一般情况下贷款对紧急联系人是没有什么要求的,只需要提供电话号码就行了。
不过也有个别贷款平台会授权运营商以查看借款人的通讯录,会要求紧急联系人得在借款人的通讯录里,并且每个月联系要比较频繁,甚至会打紧急联系人电话确认号码是否属实,如果电话打不通的,可能会拒绝借款人的申请。
贷款做紧急联系人有什么风险?
一般情况下,只要没有涉及到提供身份证、征信报告,和借款人一起去现场签字的是没有什么风险的。当然不排除可能会接到贷款机构的电话,不用理会就行了,要是在电话里被辱骂、言语上进行人身攻击的,这属于典型的暴力催收,马上录音收集证据去投诉。
如果有签字并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的,这样的紧急联系人实际上已经成为了担保人,尤其是是连带责任担保人,则借款人的债务也会成为自己的隐形债务,不但会上征信逾期还会被催收等,严重者甚至会和借款人逾期被起诉。
以上即是“贷款对紧急联系人有什么要求”的相关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电话贷款风险和电话贷款中遇到的问题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