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搭售保险法院有判例吗?
有的
案例如下:
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被罚
8月10日,银保监会辽宁监管局披露的辽银保监罚决〔2021〕3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因存在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违法行为,遭处罚款30万元,相关责任人也被处以警告。
经查,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存在2019年度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时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录音录像的问题。销售人员在银行营业场所内向客户推荐保险产品,并详细介绍保费、缴费期间、保险条款、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等产品信息,在客户表达购买意愿后,由销售人员指导客户在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实现线上购买,未对保险销售关键环节进行录音录像。
另外,2019年度录制的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同步录音录像中,存在录制内容未完整或未准确记录销售过程关键环节的问题。
具体体现为,一是销售人员未出示或未展示有效身份证明,或展示不清晰;二是无投保人对投保提示书、投保单等材料的签字过程;三是销售人员未展示或未清晰展示投保提示书、投保单等材料,或未清晰展示消费者签名;四是销售人员未介绍或未准确介绍保险责任、缴费期间、犹豫期后退保损失风险等保险产品基本信息;五是销售人员未向投保人宣读或未准确宣读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六是视频中未包含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并认可合同内容;七是视频中销售人员出现“存”“支取”“本金”等字样。
辽宁银保监局指出,上述问题普遍存在于中行辽宁省分行下辖分支机构,中行辽宁省分行未切实履行省行对下级机构的指导和监督职责,且未按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办法》(2017年版)制定出管理实施细则,造成总行制度文件无法有效严格落实执行,中行辽宁省分行应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
因个人贷款违规搭售保险产品
多家银行相继被罚
除了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执行不到位之外,因个人贷款违规搭售保险产品等行为,银行也频频被罚。
8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发布处罚公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分行因在办理个人贷款业务中违规搭售“贷无忧”保险产品,被罚款50万元。此外,相关负责人分别被处以罚款。
据了解,“贷无忧”是建信人寿根据银行贷款客户需要设计的保险产品,在借款人发生意外后,由保险金偿还相应金额的贷款。
8月2日,福建监管局官网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农业银行南平分行因贷款捆绑搭售保险产品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南平监管分局对其予以没收违法所得4.8万元,并处以合计250万元罚款。
3月1日发布的安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阳县支行,因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时搭售保险,被安康银保监分局处以15万元罚款。
此前,因借贷强制搭售保险产品等“七宗罪”,北京银行杭州分行被罚240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无锡市分行因个人贷款搭售保险;员工违规充当信贷掮客,被无锡监管分局处以60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2502.5元。
今年2月份,北京银保监局曾组织辖内30家银行保险法人机构对捆绑销售、违规收费等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辖内3家银行业机构开展收费管理专项现场检查。北京银保监局指出,接下来将对发现的违规问题依法处理,同时与其他市属部门形成跨部门监管合力,重点围绕不合理和违规收费、抬升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等问题,下发问卷并深入银行实地调研,有的放矢督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完善融资收费管理工作。
个人贷款变相用于购房?
监管出手重罚
与此同时,基金君注意到,多地针对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开出大额罚单,贷款业务仍为银行罚单的“重灾区”。
8月10日,交通银行上海市松江支行因2020年该支行部分个人贷款变相用于购房等,上海监管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万元。
同日,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还对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松江支行作出处罚。据披露,2020年11月,该支行某经营性物业贷款变相用于购房;2020年12月,该支行某个人经营贷款变相用于购房等,根据相关规定,上海监管局对其罚款共计50万元。
8月11日,湖北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发放、核销贷款,遭银保监会十堰监管分局对其予以罚款60万元,其中一位相关责任人被予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8月6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被宁波银保监局处以罚款人民币308.3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9.44万元,并责令该分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信贷资金用途管控不到位、违规增加企业融资成本、未按规定合理分摊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信贷资金未实贷实付、受托管理的理财业务投后管理不到位、信用卡分期业务管理不规范。
近日,银保监会福建银保监局一口气更是连开9张罚单,其中8张罚单涉及福州农商银行的7家支行。根据罚单,福州农商银行新店支行、连江支行、建新支行、仓山支行、八一七路支行、迎宾支行、五四北支行7家支行及相关责任人被罚,罚款金额合计315万元。违法违规行为均涉及个人经营性贷款的贷前尽调和贷后管理,以及违规向公职人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
此外,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员工违规保管经客户签章但关键条款空白的合同、贷款借据等重要资料;贷款发放严重不审慎;信贷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遭中国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110万元。
贷款买房必须买保险?小心被忽悠
小李准备申请贷款买房,房子选了,合同签了,首付也付了,到签贷款合同的时候,银行说要交3000多的人身意外保险费,不买的话可能会影响到贷款办理进程。银行的解释是,这是“综合险”,是为了防止借款人出现意外。办房贷还要买保险?小李感到奇怪,就寻求帮助。
调查后发现,此前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规定,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也就是说,政策规定的购房人需要买的保险是“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是为了保障贷款出现意外等无法正常偿还贷款的一种保险,保险单由银行保管。
而银行让小李买的人身意外保险也是为了保障借款人的意外风险,以及降低银行的风险。分析认为,这种银行要求贷款人购买额外保险的行为属于搭售行为,在政策上是不被允许的,消费者在申请按揭贷款时已经将房子抵押给了银行,一旦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银行将有权进行处置,再要求购房人买额外保险就不合理了。虽然保险对购房人来说也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但是正常来说,客户可以自由决定是否购买保险,而不是强制购买,并以此为放款的依据。
另外,由于贷款合同属于制式合同,无法更改,如果通过银行购买保险,保险内容不会体现在贷款合同里,无法证明银行是捆绑销售,而且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客户为了快点办贷款,通常会默许银行这种行为。建议购房人最好事先问清银行对保险的要求,发现强制搭售,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来源:网络)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1-2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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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什么渠道可以退出办贷款时被强行搭售的保险?
现在人们生活压力很大,买房买车孩子上学都成为了人们压力来源,如果单凭人们工资收入,实在是无法满足生存要求,国家也根据这种情况责令银行可以对这些业务进行贷款,买房买车贷款已经成为了贷款后可以将账单往后延期,然后每个月按照贷款合同进行固定还款,这样就可以提前住上自己新房,开上自己车子,在经济压力上有了一定缓解。当然贷款方式也有很多种,不仅仅只限于购房购车,日常生活中其他需要钱的地方,只要信誉度够都可以从银行带来所需要款项。但是随着银行业务拓展,很多银行和保险公司都有了合作关系,为了提升自己保险销售业务,经常会出现在办理贷款时强行搭售保险,让很多用户心生不满。
一、银行为什么会卖保险?
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保险公司蓬勃发展,很多保险公司为拓宽销售方向和销售渠道,将目光放到了银行上,因为银行有固定客户,并且了解客户资金状况,通过银行销售让销售业绩大大增强,而银行也可以通过销售保险从中获得不菲收入。
二、银行这么做违法吗?
其实按照正常说法,银行在给客户进行贷款时,如果强行搭售保险不属于违法行为,但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客户利益,严重违背了客户的观意愿,是一种违规行为,可以向银监会进行投诉。
三、所购买保险可以退出吗?
如果被银行强行搭售保险,是可以退出,只需要联系自己所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提出自己退出意愿,与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要求,提出让保险公司退还应退还资金。
从以上几个方面可以看出,银行在贷款时强行给用户搭售保险是可以退掉的,用户在不想使用时可以联系自己所购买保险所属保险公司进行合同解约。
办理贷款时,银行有没有搭售保险的行为
【问题答案】
贷款搭售保险,叫做强买强卖,属于不合理的一种经营方式。对贷款者存在了一定的侵害。这属于商品经营法的范畴。也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损害。你可以打12378向银保监局投诉,要求退保并全额退还已收保费并支付保费利息。
【相关知识】
一、相关法律法规
1、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2011年12月2日,《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要求,出借人将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3、2017年12月1日,《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要求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应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关风险。
4、2017年12月8日,《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排查综合实际利率是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是否存在从贷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或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行为。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5〕81号)第三点第五项:“保障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原,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6、《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 通知》(银监发〔2012〕3号)第一条第五项:“不得借贷搭售。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品”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强制要求购买保险产品的行为是违规行为。
7、《消费者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有权独立选择商品或服务”,消费者有权独立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独立选择商品或服务方式的种类,并决定是否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种类的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服务。
【答主建议】
贷款搭售保险的购买保险者居然不是保险的最大受益者,不能与大法相背。由于该条款没有实施细则、不公平性,与《民法》。尽管理论界对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有上述争议,完全扩大了第25条的不合法,在法律效率上低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保险分足额保险和不足额保险、《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精神相背。
住房贷款搭售保险是否合法?
是不合理,这个嘛上次你在贷款的时候不交不行,这一次你不要交了,他们没有权利这样做的。
如果他们来硬的,你可以告他们的。不用怕他们~
法律上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条款说明让你一定得买啊~
而且法律上说买东西强制搭售情节严重属于违法!
支持你!!!!!!!!
关于买房贷款搭售人寿保险和房贷 人寿保险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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