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平台的10种模式
民间借贷的互联网化——纯线上的网络借贷。纯线上的运作模式,P2P网贷平台不参与借款,只是实施信息匹配、工具支持和服务等功能。民间借贷搬到互联网上来运营的模式,是P2P网贷平台最开始运作的模式,是我国P2P网络借贷的雏形。纯线上模式,意味着获得客户的渠道、信用风控、交易、放款等全部流程都在互联网上完成。这一模式的“鼻祖”是美国的Lendingclub。
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是指P2P网贷公司在线上主攻理财端,吸引出借人,并公开借款人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服务流程,线下强化风险控制、开发贷款端客户,P2P网贷平台自己或者联合合作机构(如小贷公司)审核借款人的资信、还款能力。
纯线上模式的P2P网贷逾期率高达10%,坏账率在5%左右,因此越来越多的网贷公司线上完成筹资部分,在线下设立门店、与小贷公司合作或成立营销团队去寻找需要借款的用户并进行实地考察,在创新信用审核方式的同时有效开发借款人。
在2014年,互联网金融迎来分工监管,P2P网贷行业归银监会监管。监管层的意见是去“担保”,因平台自身担保的模式遭到监管层的质疑。P2P网贷公司去自身担保后,目前担保主要有四种,一是引入第三方担保,二是风险准备金担保,三十抵押担保,四是引入保险公司。
引入第三方担保主要是担保公司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公司担保和融资性担保,而融资性担保不管在注册资金、可保规模上都比第三方担保可靠些。
风险准备金模式是目前行业内主流的一种模式,甚至一些P2P网贷平台作为主推安全保障模式,风险准备金模式,指的是P2P网贷平台建立一个资金账户,当借贷出现逾期或违约时,网贷平台会用资金账户里的资金来归还投资人的资金,以此来保护投资人的利益。但是这种模式的问题在于,一些P2P网贷平台资金与风险准备金没有实现根本上的分离,风险准备金极有可能被挪用,形同虚设。还有另外一个问题是,风险保障金的提取比例较小,不足以弥补网贷投资人的亏损风险。
在国内P2P网贷平台抵押担保模式比较盛行。抵押担保模式指的是借款人以房产、汽车等作为抵押来借款,如果发生逾期或者坏账时,P2P网贷平台和投资者有权处理抵押物来收回资金。
从坏账数据来看,抵押担保模式在P2P网贷行业坏账率是最低的,目前业内做的比较好的平台是可投可贷、易贷网、微贷网等。
但是,这里可能会存在恶意抵押贷款的行为,抵押担保的P2P网贷平台做好抵押物的风控,尤其房产和车辆,投资者也需要注意相关细节,保障资金安全。
有些P2P网贷公司已经或正在与保险公司“亲密接触”,保险公司将以第三方担保机构的身份帮助P2P平台分担风险。P2P与保险合作的方式大致有四种:一是平台为投资者购买一个基于个人账户资金安全的保障保险,保障资金安全;二是基于平台的道德等购买保险产品;三是为担保中的抵押物购买相关财产险;四是为信用标的购买信用保证保险。保险有其适用范围,适合借款人多、利用大数法则来规避风险。而目前很多P2P公司的借款人还很少,风控标准也不统一,保险公司是不愿意用大数法则来规避风险的。
互联网上的票据理财被视为传统票据业务的补充,使得较难通过银行渠道贴现的小额票据得以流通。互联网票据理财之所以广受欢迎源于其显著优势:银行承兑汇票到期由银行无条件兑付,安全性高;流动性强。
票据理财的问题就在于,票据的真实性、安全性,虚假票据、克隆票、延迟支付均是互联网票据理财“疑难杂症”。票据造假的花样和手法日益翻新,票据造假的水平也更趋专业化,甚至有一些中小银行曾在假票识别上栽过跟头,所以风险较大。
P2P+供应链金融合作模式,本质是将产业链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在核心企业的信用提升下,获得P2P网贷平台围绕供应链核心企业,参与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资金流和物流,把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转化为供应链整体的可控风险,通过获取各类信息和数据,将风险控制到最低。供应链金融是一块大蛋糕,P2P网贷平台在贸易融资领域布局,从长远来看,这是一个重要的创新突破。由于契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融资期限较短,且金额通常不会过大的特性,P2P一直对供应链金融虎视眈眈。
我国融资租赁领域分为:金融租赁、内资租赁和外资租赁。快速增长的金融租赁是有银行等金融机构做背景的,主要与P2P网贷公司合作的是内资租赁,尤其非厂商的第三方租赁公司,他们的资金是一大困难,与P2P公司合作的意愿也较强。融资租赁有两个模式: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
直接租赁:企业A有设备需求,会找到融资租赁公司B,B设计整个购买设备和出租设备的流程,同时B租赁公司拥有设备的所有权和出租后的收租权,流程到此,是直接租赁模式。
售后回租:企业A有资金需求,可以将自有设备卖给融资租赁公司B,租赁公司拥有设备所有权,但是将设备租给企业A,企业获得资金的同时,还可以使用原有设备。流程到此,是售后回租模式。
股票配资是一个很早就有的产业,但是嫁接在P2P网贷平台上是2014年下半年才出现。这是一个时机,因为2014年下半年股市才好转,A股一扫熊市的阴霾,全年以52.87%的涨幅冠绝全球,P2P网贷平台因为其市场灵活性、创新性,二者的结合再加上这个时机,所以会发展的如火如荼。股票配资就是一个“借钱炒股”的过程,即通过在线申请,借款人用少量的自有资金做本金,向互联网理财平台借入本金几倍以上的(按照一定的配资比例)的资金,这些资金全部注入平台指定的账户中。这种资金的比例一般从1:1到1:5不等,即如果投资者原有本金10万元,最大可以通过杠杆放大到50万元。
P2P网贷机构全部停止运营,停止运营的原因是什么?
因为P2P网贷机构经常暴雷。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很多p2p平台。
p2p网贷也坑了很多人。一是投资人拿不回自己投资的钱,二是借款人需要承担高额利息。由于利率高,一些借款人在借钱后不还,导致投资者拿不到全部本金。当然,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要谨慎,风险需要自己承担。既然选择了这个,就要做好风险的准备。这些网贷早就该停了。这些网贷不仅伤害了成年人,也伤害了很多学生。多少学生被折磨,甚至自杀。高利贷这个词让人联想到失去家人,妻离子散。可想而知这些平台有多恶心。这些平台不应该在社会上存在,我们必须严惩。
近年来,各大网贷平台总有很多问题。
尤其是大量投资人深陷非法抢筹陷阱。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很多网贷平台被立案调查,最后被国家直接清退。这也是这些网贷平台近年来面临的巨大问题。刚刚发布的相关规定显示,网贷机构已经全部停业。其实这几年我们国家也没有办法整治这些网贷平台。只有不断进行规范操作,才能保证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存管业务能够得到相关要求。
我们国家整顿P2P网贷机构是非常重要的
甚至有相关专家表示,此次整改是为了更好地降低网贷带来的整体风险,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相关利益。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权益,这对谁都特别好。而且,这些年来我们很多投资人被网贷平台欺骗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很多网贷平台在吸引到相关投资后跑路的情况也很常见,所以我们国家提高监管是非常好的。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老百姓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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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平台运营模式有哪些
第一种--纯平台模式,借贷双方借贷关系的达成是通过双方在平台上直接接触,一次性投标达成。
第二种--债权转让模式。借贷双方不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而是通过第三方个人先行放款给资金需求者,再由第三方个人将债权转让给投资者。
第三种--纯线上模式和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P2P
网贷公司将借贷交易环节主要放在线上,而主要将借款审查和贷后管理这样的环节放在线下,按照传统的审核及管理方式进行。
第四种--无担保模式和有担保模式,无担保模式中,平台仅发挥信息撮合的功能,提供的所有借款均为无担保的信用贷款。
P2P网贷平台的运营模式有哪几种
P2P网贷平台的运营模式:
1、无担保线上交易模式,即网贷平台只充当“牵线人”,不承诺保障出资人的本金。
2、有担保线上交易模式,即网络借贷平台 不是单纯的中介,其通过与担保机构合作,贷前核实借款人信息以保障平台上出资人的本金,同时还负责贷中、贷后的资金管理,同时扮演担保人和联合追款人的双重角色。
3、线下交易模式,即网络借贷平台只起到传播消息的渠道,有意愿交易的双方需当面洽谈,类似于民间借贷方式,要求借款人抵押,对出资人提供担保。
4、线上线下相结合交易方式,即设定一个额度参数,交易额在参数以下的完全实行线上模式,超过参数界定范围则可选择实行线下交易模式,注重实地考察并要求实物抵押。
扩展资料:
关于对借款提供担保的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贷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盈利方式?
主要靠收取中介服务费盈利。
P2P网贷起源于英国,随后发展到美国、德国和其他国家,其典型的模式为: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资金借出人获取利息收益,并承担风险;资金借入人到期偿还本金,网络信贷公司收取中介服务费。
在传统P2P模式中,网贷平台仅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价值认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务,不实质参与到借贷利益链条之中,借贷双方直接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网贷平台则依靠向借贷双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维持运营。
扩展资料
来自2014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行业峰会的最新数据显示,网贷行业目前正在运营平台已达1540家,但与此同时,11月份问题平台数量再创新高,达到39家。
针对如何监管P2P行业的问题,张承惠表示:
第一,要让P2P平台有足够的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只有一定的资本金才能保证足够的软件和硬件的投入。
第二,P2P平台要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开、透明。
第三,应统一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由自律组织来做还是由监管部门来做,可做进一步商讨。
第四,在风险控制方面,P2P平台要有管理约束机制,包括技术风险、信息风险,还有资金的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P2P网络借贷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P2P网络借贷平台需要公开透明
P2P网贷运营模式主要有哪几种
p2p网贷平台主要运营模式主要有四类:
一、担保机构担保交易模式,这也是最安全的P2P模式。此类平台作为中介,平台不吸储,不放贷,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由合作的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提供双重担保。
二、“P2P平台下的债权合同转让模式”的宜信模式。可以称之为“多对多”模式,借款需求和投资都是打散组合的,甚至有由宜信负责人唐宁自己作为最大债权人将资金出借给借款人,然后获取债权对其分割,通过债权转让形式将债权转移给其他投资人,获得借贷资金。其构架体系可以看作是左边对接资产,右边对接债权,宜信的平衡系数是对外放贷金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转让债权,如果放贷金额实际小于转让债权,等于转让不存在的债权,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属于非法集资范畴。
三、大型金融集团推出的互联网服务平台。如:平安的陆金所和国联的易通贷;此类平台有大集团的背景,且是由传统金融行业向互联网布局,因此在业务模式上金融色彩更浓,更“科班”。
四、以交易参数为基点,结合O2O(OnlinetoOffline,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的综合交易模式。例如阿里小额贷款为电商加入授信审核体系,对贷款信息进行整合处理。这种小贷模式创建的P2P小额贷款业务凭借其客户资源、电商交易数据及产品结构占得优势,其线下成立的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对其平台客户进行服务。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了一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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