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不承认网贷吗
央行不承认部分不符合规定的网贷。
根据新规的要求,以后的网贷公司必须经监管部门的批准才能开展业务。并且准入门槛也高了很多,最低注册资本必须在10亿元以上,而且还是实缴资本。仅凭这一条,就能把那些想要浑水摸鱼的搅局者拒之门外,只有真正有实力的才能参与进来。
近日国内推出了首部关于网络小贷的监管办法。为规范小贷公司网络小贷业务,统一监管规则和经营规则,银保监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其中,关于“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将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及网络小贷“在单笔联合贷中的出资比例不低于30%”等项监管要求,成为讨论的焦点。
根据企查查数据统计,目前显示为“存续”状态,全国范围仅有5家小贷公司符合50亿元注缴的条件,分别为:重庆市蚂蚁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20亿元)、南宁市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89.89亿元)、重庆度小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70亿元)、重庆苏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60亿元)以及中新(黑龙江)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50亿元)。
且从5家公司经营范围看,除南宁市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外,其余4家均显示为全国范围展业的网络小贷公司。其中,重庆市蚂蚁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即为蚂蚁花呗的运营主体。
央行对于小额消费型贷款反欺诈监管期是多久
一年。
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的批设部门应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对于超比例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制定压缩规模计划,限期内达到相关比例要求,由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监督执行。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由各省(区、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具体负责。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将制定并下发网络小额贷款风险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有关工作要求。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2、不得将客户的信息采集、甄别筛选、资信评估、开户等核心工作外包。
3、不得撮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参与P2P网络借贷。
4、不得为在校学生、无还款来源或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贷撮合业务。不得提供首付贷、房地产场外配资等购房融资借贷撮合服务。不得提供无指定用途的借贷撮合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贷款消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额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反欺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监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银行
央行:禁止网络小额贷款用于债券、股票、购房
11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意见提出,网络小额贷款不得用于从事债券、股票、金融衍生品、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购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法律法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监督管理部门禁止的其他用途。
所称网络小额贷款业务,是指小额贷款公司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运用互联网平台积累的客户经营、网络消费、网络交易等内生数据信息以及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其他数据信息,分析评定借款客户信用风险,确定贷款方式和额度,并在线上完成贷款申请、风险审核、贷款审批、贷款发放和贷款回收等流程的小额贷款业务。
央行的资产业务有哪些
一、 中央银行的贷款和再贴现业务
(一)中央银行的贷款业务
中央银行的贷款是商业银行基础货币的重要来源,它对于维护金融体系安全,抑制通货膨胀,调节经济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该业务的对象主要是商业银行和国家财政,在特殊的情况下,也对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发放小额贷款。
1.中央银行贷款的方式
审查商业银行的贷款数额、期限和用途,确定利率。通常是短期的,以政府债券和商业票据为担保。对财政的贷款有与商业银行贷款相同的一类,即正常贷款,还有财政部的透支,以及财政性国库券和国债的证券投资。
2.中央银行贷款的特征
以短期贷款为主;不以盈利为目的;控制对财政的放款;不直接对工商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
3.中国中央银行的贷款业务
按融通资金的方式分信用放款、抵押放款和票据贴现;按期限分20天以内、3个月、6个月以内和1年期4个档次。
申请贷款的资格:要经人民银行批准,有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在人行有独立的账户,缴纳准备金的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此外,贷款还必须具备这样的条件,属于贷款的对象;信贷资金营运正常;还款资金有保障。
向人民银行贷款的程序:借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借款审查,借款发放,贷款的收回。
(二)中央银行的再贴现业务
再贴现也叫“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为弥补营运资金的不足,将由贴现取得的商业银行票据提交中央银行,请求中央银行以一定的贴现率对商业票据进行二次买进的经济行为。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再贴现率提高或者降低再贴现额度,从而调节信用规模。
(三)再贴现与中央银行贷款的不同
1.再贴现是中央银行以一定的贴现率按商业票据面额的一定比例提供给商业银行的货币资金,即商业银行预先向中央银行支付利息,商业银行获得部分融资;而贷款业务支付本金在,商业银行可以获得百分之百的全额资金。
2.中央银行贷款业务范围比再贴现广。
二、中央银行证券买卖业务
(一)中央银行证券买卖的意义
调节和控制货币供应量,进而调节宏观经济;与准备金政策和相再贴现配合;缓解财政收支造成的不利影响;协助政府的公债发行与管理。
(二)中央银行证券买卖业务的种类
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买卖的证券主要是政府债券、国库券以及其他市场性非常高的有价证券。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因此,各国法律规定中央银行可以买卖的证券种类也不同。
1.美国公开市场的证券业务:由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直接领导,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具体操作。从众多的证券交易机构中选择几十家初级交易商进行政府证券的买卖。操作方式主要有永久性储备调节,即单向的购入或售出债券;临时性储备调节,即通过回购协议和等量售出——购入交易进行双向操作。
2.中国人民银行的证券买卖业务:1994年4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在上海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外汇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通过融资券的买卖试行公开市场业务;1996年4月9日,才正式启动中央银行国债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工具是国债、中央银行融资券、政策金融债,交易主体是国债一级交易商,而不是个人和企业事业单位。
(三)中央银行买卖证券应注意的问题
不能在一级市场上购买有价证券,而只能在二级市场上购买;不能购买市场流动性差的有价证券;不能购买无上市资格、在证交所没有挂牌交易的有价证券;一般不能买入国外的有价证券。
三、中央银行金银外汇储备业务
(一)中央银行保管金银外汇业务
1.中央银行保管经营外汇的意义:稳定币值,稳定汇价,调节国际收支。
2.金银外汇储备的特点:黄金的安全性强,兑换性和盈利性不及外汇,保管成本也很高;但外汇的持有有风险,所以适当确定此三者的比例。
(二)中国外汇储备的管理
由金银、外汇、特别取款权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四者构成。在1983~1993年,外汇储备管理只包括国家外汇库存和中国银行营运外汇。1993年起,只指国家外汇实际库存。
中国外汇管理状况:中国人民银行集中管理外汇储备的体系,职能由保障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下的支付转向平抑人民币汇率,中国人民银行直接经营外汇储备,同时对部分储备资金进行委托管理。
中国外汇储备管理的原则:“安全第一,流动第二,盈利第三”。
中国外汇储备管理的战略目标:调整外汇供求、平衡外汇市场;加强风险防范,确保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及时调拨和运用;建立科学的储备资产结构,提高储备经营水平,增加资产回报;合理安排投资,有重点地支持国内建设项目。
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外汇储备管理模式:建立风险管理制度;采取科学的风险控制手段;划分外汇储备为经常性储备和战略性储备。
小额贷款公司和银行有关系吗?
关系:贷款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专门为县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服务的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贷款公司是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额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贷款可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股票质押贷款、外汇质押贷款、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黄金质押贷款、银团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买方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
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银行按类型分为: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世界银行,它们的职责各不相同。
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职责: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金融机构乃至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的特殊的金融机构。
政策性银行: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职责:参股或保证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的金融机构 。
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等。职责: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而且是最主要的金融机构,商业它主要的业务范围有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
投资银行:包括高盛集团、摩根士丹利、花旗集团、富国银行、法国兴业银行等 。职责: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世界银行:用于资助国家克服穷困,各机构在减轻贫困和提高生活水平的使命中发挥独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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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公司和银行之间的区别:
一、两者区别表现在放款周期长短不-。
银行办理抵押贷款,从客户申请审核到贷款发放,整套流程执行完毕大概需要三周时间。
贷款公司流程相对而言简单快速许多。常规七天之内可以放款,如果加急快马加鞭一天之内也能审批下来。对于急需用钱等不及银行审批的客户而言,信誉好的贷款公司可解燃眉之:急。
二、两者之间申请要求高低不一。
一般说来贷款公司的申请要求较低,公司承担风险更大。高风险带来高收益,贷款公司收取的利息往往高于银行。
银行条条框框要求繁多,贷款利息相对较低。因此在申请是银行还是专业的贷款公司时,需要申请者权衡自己的实际情况之后再下决定。
三、两者之间放款额度大小不等。
银行最高贷款额度受到个人收入或抵押资产限制,很难超额放贷。
如果寻求专业的贷款公司帮助,在数额上比银行有优势。
比较下来贷款公司和银行优劣参半,申请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抉择。
如果是短期着急用钱又等不及银行贷款的,专业的深圳贷款公司可解一时之急。
如果是长期大宗借贷,要求利息比较低时效长的,选择银行则更为划算。
明白了银行和贷款公司之间各自优势所在,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便可以取长补短,合理利用,为自己的生活提供更多的便利。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 贷款公司
百度百科 --- 银行
中国的小额贷款政策是怎么样的?
中国小额信贷政策 一、中国小额信贷的主要特点最近,诸多类型的组织在中国开展了小额信贷试验。非政府组织、尤其是受国际援助机构资助的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小额信贷活动中扮演这一个活跃的角色。处于试验阶段的中国小额信贷计划有着四个共同的特点:第一,多数小额信贷计划是以项目为基础并且只在项目周期内存在;第二,因依赖于项目,多数现有的小额信贷计划采用的是外国的技术和方法;第三,大部分小额信贷计划的运行都依赖于援助机构的资金;第四,多数小额信贷项目的工作人员由政府部门或其他机构的雇员兼任。地方政府通过其扶贫开发办与农业银行的配合,加快了小额信贷在中国扩张的速度。虽然在小额信贷试验中,正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后期才参与进来。但由于正规金融机构在争取小额信贷发展的合理规章和政策环境方面具有优势,他们很可能将在中国小额信贷的未来发展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就储蓄和资金转移或支付而言,中国的商业银行一直致力于为穷人和低收入家庭服务。如今,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已经拥有亿万低收入者的储蓄帐户。除了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专业性小额信贷计划和服务外,非正规部门,包括高利贷发放者和商人或资金提供者在内,无论在历史上还是进来都一直是穷人获得信贷资金的最主要来源。在中国,多数由非政府组织和政府部门操作的小额信贷都选择了小组联保贷款的方式。总体而言,中国小额信贷平均贷款余额的规模是非常小的。尽管多数小额信贷项目用户最高可申请3000元的贷款,但在2000年,项目用户平均贷款余额介于500-800元之间。1999年平均贷款余额约占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30%。各小额信贷机构收取的实际利率差别很大。其中,政府小额信贷按贴息放款。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执行信用社正常贷款利率,但因采取按周或按月分期偿还,其实际利率略高于正常利率。多数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计划的利率远高于中央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不过仍低于私人高利贷利率。强制储蓄在多数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项目中都存在。除了向用户提供金融服务以外,政府和多数非政府组织操作的小额信贷计划还提供技术培训服务。二、中国小额信贷的法律、规章和政策环境在中国,从法律上来说,所有符合一定条件的机构都可以申请成立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或是金融公司提供小额信贷服务。然而,在实践中采用的条件规定和相关政策没有开放或只是有选择的开放其他机构的进入。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金融改革开始以来,利率放开和金融机构可以对其信贷产品自由定价的制度一直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仍是人民银行决定存贷款基准利率。不过事实上,中国的一些小额信贷机构收取的有效贷款利率远远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在中国,由于小额信贷一直以来被主要当作一种扶贫方式而非某特殊产业或行业看待,所以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专门为小额信贷机构制定的金融政策出台。由于几乎所有的小额信贷项目都位于国定贫困县,贴息贷款政策也对小额信贷用户的还款行为和业务拓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今年来,一部分农村信用社在人民银行的有关政策规定下被迫关闭或被合并。而大体来说,贫困地区被关闭或合并的农村信用社要多于沿海发达地区。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网点的收缩可能会使穷人获得信贷服务的途径减少。现有的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机构既不能为在任工作人员提供长期、稳定的预期也因支付不起高工资和社会保险而无法聘用到合格的职员。三、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的前景中国小额信贷将来的发展一方面决定于小额信贷市场需求和不同类型小额信贷机构提高自身素质、并对这个市场做出灵活反应的能力,另一方面决定于相关法律、规章和政策环境的变化。 拒估计,农村地区存在超过100亿美元的生产用小额信贷贷款需求。如果将小额信贷机构深入到城市、城市周边地区、工薪阶层,甚至是政府职员,以及小额信贷用于消费、应付突发事件和现金平衡等方面考虑进来,上述对小额信贷需求量的估计可能会翻许多倍。当将储蓄存款考虑进来后,对小额信贷服务的潜在需求甚至会更大。加入WTO后伴随而来的是,中国的法律、制度环境和经济结构都将在未来经历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一方面将增加贫困农户对小额信贷服务的需求,另一方面也会带来一些负面效应。由于农村信用社具有正规金融机构的专业能力和服务网点遍布全国的优势,如果能将阻止其向小额信贷银行发展的障碍有效清除掉的话,它可以成长为小额信贷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一些运行良好的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机构也有潜力向农户扩宽他们的持续小额信贷服务。此外,在中国小额信贷行业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商业银行、可能的小额信贷专业银行、独立的信用合作社和金融公司等也可能担当起重要的角色。四、建议基于中国小额信贷发展当前面临的内外环境,在此向中国的小额信贷参与者提出如下建议。1. 对政府的建议――政府应该:·认识到小额信贷不再仅是扶贫的一种手段,而是一个特殊的产业或行业。·取消贴息贷款政策,代之以支持小额信贷发展的新政策。·努力解决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问题。·组织专门机构向所有贫困和低收入的农户提供技术服务,将小额信贷机构从提供这些服务中解放出来。2. 对中央银行的建议――中央银行应该:·逐渐放开利率,允许金融机构为其信贷产品自由定价。·调整对金融机构的资格认定,为小额信贷机构制定新的准入标准和审批程序。·建立小额信贷机构担保基金,以帮助他们从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为小额信贷机构提供技术支持,以期提高他们的管理和操作水平。·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改变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模式,解决其不良贷款问题。3. 对小额信贷机构的建议――小额信贷机构应该:·通过积极实践和加强管理来提升他们的操作和经济持续水平。·定期或不定期的加强相互间的合作与交流,分享信息和最优操作方法或经验教训。4. 对援助机构的建议――援助进构应该:·加强相互间的交流与合作,制定与小额信贷发展相协调的政策、分享信息和好的操作经验,与政府协商支持小额信贷发展。·继续向小额信贷机构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以推动其向持续阶段发展。应优先提供的支持包括:支持现有金融机构引进最优操作方法、建立担保基金以帮助小额信贷机构从金融市场上融资、为机构能力建设提供金融支持。(文摘资料)
对于中央银行的小额贷款和中央银行贷款是什么意思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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