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他人在放贷公司那边担保贷款过了5年放贷要起诉担保人还钱。贷款人已经找不到人了 ,担保人是不是还钱?
首先,看一下合同期限,看约定的什么时候还款。诉讼时效是从约定还款之日起算。
其次,如果公司是非法集资不存在了,但是这个借款,无论是合法非法,都是要偿还的,出资人可以要求返还的,至少要偿还本金。
找不到借款人,怎么办?
先别急,看看对方是否真的起诉,如果是起诉,拿到传票找专业点的律师咨询一下。
但是在这期间,尽量想办法找借款人的财产,首先提供给对方,或者你偿还之后及时找借款人追偿。
我给别人担保贷款进了黑名单,几年可以消除?
给别人担保贷款进了黑名单让贷款人还清欠款后一般来说5年会消除记录,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给别人担保贷款,进了黑名单的就要督促贷款人去还清所欠款项,那么五年之后就从个人征信系统中删除不良记录。\x0d\x0a\x0d\x0a 通常所说的黑名单有两种:\x0d\x0a 一是人民银行系统\x0d\x0a 二是其它银行系统\x0d\x0a\x0d\x0a 第一种情况,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规定:\x0d\x0a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五年,超过五年的应当予以删除。\x0d\x0a第二种情况,只是进入了某家银行的黑名单那么只会影响到在那个银行的信用卡和贷款申请,不会影响在其他银行的申请。\x0d\x0a\x0d\x0a 如果对信用记录本身有异议,则可以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亲自或书面授权委托他人在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或当地人行支行填写异议申请单提出申请,央行会进行调查取证,若发现错误,则会根据申请和调查结果修正信用记录。
4、5年前的担保为什么现在还能生效
如果双方约定了保证期间的,按照保证期间的约定处理。如果保证期间是五年及以上的,那么担保现在还有效。
担保人没有签字的担保不具备法律效力。
1. 担保协议经担保人和债权人协商一致,并签字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被担保人没有签字,没有在场的,不影响担保协议的法律效力。
2. 担保协议是担保与债权人签订的协议,由担保人和债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被担保人不是担保协议的当事人,不需要签订确认。
本人没签字却成为担保人怎么办:
本人没人签字却成为担保人,可能是由于他人冒用身份证造成的,是属于合同诈骗的行为,当事人可以与债权人沟通,证明自己没有提供债务保证,然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
1. 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 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撤销担保人的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拓展资料: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一) 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 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 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银行在2005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我的名义给别人做担保贷款,我该怎么办?
别人以你的名义贷款,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你同意用你的名义贷款,而且在贷款合同上签字的,法律上视为你的个人贷款,你应当按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别人与银行没有法律关系。如果别人拒不还款,责任由你自己承担。在你承担还款责任后,可以向实际使用人追偿。
2、你不知道别人以你的名义贷款的,你没有签订任何贷款合同的,可以向银行提出异议,并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贷款合同无效。这种情况下,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我给别人保仨万块钱贷款,有5年之久,放贷款的人家起诉到法院了,那我这保人在法律面前是不是脱保了?
你是担保人,对方起诉到法院,你可能会成为被告人之一,在贷款人不能还款的时候,法院会判决担保人还款的,你要尽快催促贷款人及时还款才是。即使过了五年,你还是不能脱保。
我五年前用身份证帮别人帒了款现在别人一至没有还如果起拆到法院我有责任吗,要我还吗
当事人是有还贷款责任的。
如果当事人是用自己的身份证帮他人贷款的,当事人与贷款银行间就成立了贷款合同,对于贷款银行而言,当事人就是贷款合同中的借款人,负有偿还贷款的合同义务。
如果实际的借款人不偿还借款的,贷款银行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当事人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所欠的借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当事人在偿还银行借款后,有权再向实际借款人进行了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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