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手续费谁付?多少钱?
; 银行能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意思是政府、企业事业单位、个人等资质好的委托人,将资金交给受托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预期年化利率、期限等等进行发放,监督,最后收回,在这个过程中会产生一些费用,具体包括哪些手续费呢?需要交哪些钱呢?手续费谁来付?
简单的举个栗子来解释下委托贷款:
比如委托人为A,贷款人为B。AB向银行申请委托贷款100万,实际操作时A在银行开立委托存款账户并存入100万,银行收到A资金同时发放一笔委托贷款100万到B的账户里。简单理解为A通过银行借给B100万,当然其中也有很多合同审批程序。银行收取相关手续费用。
这种委托的方式风险由委托人承担,所以还是有一定风险的,完成后会支付一定手续费给受托机构,还有一些其他的费用如下:
1、营业税:我国税法规定,对于委托方取得的利息收入要按利缴纳息额5%营业税,可以由银行代为扣缴;对于受托方取得的手续费,也要按适用税率征收营业税。在征收营业税时,由最终将贷款发放给使用单位或个人并取得贷款利息的经办机构代扣委托方应纳的营业税,并向经办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
2、委托贷款手续费:银行接受委托人申办委托贷款,按委托贷款金额、借款期限、违约行为等约定条款按比例向委托人收取手续费。
3、借款合同的印花税:在一般的委托贷款交易中,一笔交易交一次印花税,每笔委托贷款要按贷款金额的万分之缴纳印花税。在基于委托贷款的现金池模式下,一般是由企业和当地税务局进行协商,制定一定期限内的贷款总额,并按万分之的税率定期上缴印花税。
4、利息费用:在现金池模式下,帐户间相互借贷资金的预期年化利率应当在央行规定的存、贷款基准预期年化利率的区间内。一旦预期年化利率超出该范围,就可能因涉嫌转移定价而遭到税务部门的置疑。
一般来讲,只有通过银监会批准并颁发相关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才具有放款资质,所以一般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需进行大笔金额放贷(一千万以上),则须通过银行进行委托贷款,银行从中收取手续费。
青岛银行委托贷款怎么办理?
; 贷款信息
(1)委托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自然人都可以作为委托人。
(2)借款人:符合《贷款通则》规定的借款人条件的,也都可以成为委托贷款业务中的借款人。
(3)手续费:委托贷款手续费按每月不超过委托贷款金额的3‰计收,具体标准在与委托人和借款人协商后确定,并在委托贷款合同中予以明确。
办理流程
(1)委托人提出申请;
(2)青岛银行进行调查;
(3)青岛银行与委托人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委托人在青岛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存入相应的贷款金额;
(4)青岛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审查;
(5)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发放贷款;
(6)委托贷款的收回。
委托贷款的手续费收取规定是什么
关于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的规定如下:
1、贷款金额在一亿元以下,按最低1.15%/年的手续费费率收取。
2、贷款金额在一亿元以上(含一亿)的,按不低于1%的年手续费费率收取。
3、如果委托方是企业单位的,如果核算委托贷款手续费低于1000元,则按1000元的标准收取等。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四条
贷款利息的计收: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
什么是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委托业务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委托人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
委托贷款的申请条件:
委托人及贷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已在业务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委托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及具有自主支配的权利;申办委托贷款必须独自承担贷款风险;需按照国家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要求缴纳税款,并配合受托人办理有关代征代缴税款的缴纳工作;符合业务银行的其他要求。
委托贷款的流程:
委托人与借款人达成融资意向,协商确定贷款利率、期限等要素。
委托人与借款人在业务银行开设结算账户,委托人向业务银行出具《贷款委托书》,并由委托人和借款人共同向银行提出申请。
银行受理客户委托申请,进行调查并经审批后,对符合条件的客户接受委托。
委托贷款需要支付哪些费用呢?
1、委托贷款手续费:银行接受委托人申办委托贷款,按委托贷款金额、借款期限、违约行为等约定条款按比例向委托人收取手续费。
2、借款合同的印花税。在一般的委托贷款交易中,一笔交易交一次印花税,每笔委托贷款要按贷款金额的万分之0.5缴纳印花税。在基于委托贷款的现金池模式下,一般是由企业和当地税务局进行协商,制定一定期限内的贷款总额,并按万分之0.5的税率定期上缴印花税。
3、委托贷款中所涉及的利息费用。在现金池模式下,帐户间相互借贷资金的利率应当在央行规定的存、贷款基准利率的区间内。一旦利率超出该范围,就可能因涉嫌转移定价而遭到税务部门的置疑。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不能以净额列报和纳税,每笔利息收入要按利息额6%缴纳增值税,可以由银行代为扣缴的。而所产生的所得税费用则由企业自行缴纳。
委托贷款手续费可以入资本金账户么
不可以,委托贷款手续费必须入费用账户,不能入资本金账户。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怎样做账务处理
会计处理方面:《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委托贷款应视同短期投资进行核算,按期计提利息。但是如果应收利息到期未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将已确认的利息收入予以冲回,并在备查簿中登记冲回的利息金额;
以后收回已冲减利息收入的利息时,冲减委托贷款本金;只有待本金能够收回时,才能确认委托贷款的投资收益。期末时,企业的委托贷款应按资产减值的要求,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可以设置“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损失准备”科目。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委托银行发放贷款时,
借:委托贷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2)计提利息时
借:委托贷款-利息
贷: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3)收到银行转来的贷款利息(已扣过相关税金)
借:银行存款
贷:委托贷款-利息
(4)期满收回本金及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委托贷款--本金
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5)计提委托贷款的损失准备
借:投资收益--委托贷款损失准备
贷:委托贷款损失准备
税务处理方面: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及《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依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贷款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3号)规定:“金融企业承办委托贷款业务营业税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代委托人收讫贷款利息的当天。”
此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企业取得的委托贷款收入做为一项投资收益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扩展资料:
采用委托贷款模式进行放款和贷款,主要会涉及到以下几笔费用的支出:
首先是委托贷款手续费:银行接受委托人申办委托贷款,按委托贷款金额、借款期限、违约行为等约定条款按比例向委托人收取手续费。
其次是借款合同的印花税。在一般的委托贷款交易中,一笔交易交一次印花税,每笔委托贷款要按贷款金额的万分之0.5缴纳印花税。在基于委托贷款的现金池模式下,一般是由企业和当地税务局进行协商,制定一定期限内的贷款总额,并按万分之0.5的税率定期上缴印花税。
最后是就是委托贷款中所涉及的利息费用。在现金池模式下,帐户间相互借贷资金的利率应当在央行规定的存、贷款基准利率的区间内。一旦利率超出该范围,就可能因涉嫌转移定价而遭到税务部门的置疑。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不能以净额列报和纳税,每笔利息收入要按利息额6%缴纳增值税,可以由银行代为扣缴的。而所产生的所得税费用则由企业自行缴纳。
此外值得提醒的是,在新税法46条中严格规定了反资本弱化的条款。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税〔2008〕121号文中通知:
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一)金融企业,为5:1;
(二)其他企业,为2:1。
二、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三、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其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没有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的,一律按本通知第一条有关其他企业的比例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四、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委托贷款
对于委托贷款手续费和委托贷款手续费标准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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