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银行房贷新政策解读
2015银行房贷新政策盘点
9月30日,央行宣布房贷认定新标准: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视为首套房。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可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
招行单拨额度支持房贷
招行称,央行房贷新政出台后,招行单独拨出信贷额度用于支持购房贷款市场需求,并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适时调增房贷额度,并从10月8日起开始执行新政,但具体房贷细则和首套房利率定价,各地分行还需等待总行另行通知,将根据借款人资质、信用状况等来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工行总行昨天称:“关于住房贷款的政策,人民银行、银监会在《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已有明确要求,工行将认真贯彻执行。”工行北京分行相关负责人回应,截至目前工行在京房贷政策尚无变化,也没有接到关于房贷新政细则的通知。
兴业银行回应称:“我行将积极响应央行和银监会的住房金融服务政策,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有关实施细则,正在研究制定中。”
农行、中行、建行、中信等其他银行均表示正在研究制订实施细则。银行人士表示,从发文到实施有一定时间差,真正实施新政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
部分银行目前房贷政策
银行 执行状况
农业银行认贷不认房,首套房首付三成、最低9.5折利率
建设银行认贷不认房,首套房首付三成、基准利率
招商银行认贷不认房,首套房首付三成、最低9折利率
工商银行认房又认贷,首套房首付三成、基准利率1.1倍
中国银行认房又认贷,首套房首付三成、基准利率
交通银行认房又认贷,首套房首付三成、基准利率
编辑提醒,在各地细则未落地的情况下,购房者需要谨慎,虽然央行已经发布文件,但各地如何落地细则依然可能存在不一样的地方,购房者不能只凭中介或者银行销售的口头承诺签署购房协议。避免政策后续并未如想象中力度松绑,出现无法贷款的违约情况。
2019年北京数家银行房贷新政策介绍
北京数家银行房贷新政策
距离央行公布的新政策马上就“满月”了,这期间北京各个银行都陆续出台相关具体政策,下面就看看目前北京几家银行出台的新政。
1、建设银行政策:
(1)无住房贷款记录或已结清贷款名下无房,执行首套贷款政策。
(2)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贷款购房,再次贷款购房,参照执行首套贷款政策。
(3)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房,最低能首付比例60%,利率下限为央行贷款基准利率1.1倍。
(4)外地户口在京购房无住房贷款记录,或已经结清贷款,在北京无房,申请贷款购房为首套房贷,首套利率基准,二套上浮10%。
(5)贷款利率执行建行现行的利率;
2、农业银行
首套95折优惠
条件:流水接近收入
3、交通银行
最优95折优惠
条件:办交行沃德卡、开通手机银行、买5万理财
4、北京银行
最优95折优惠
条件:征信无逾期,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项:1万保额的保险连买3年;办10万信用贷;存5%保证金一年
5、汇丰银行
200万以上最优9折,200万以下94折
条件:针对普通住房(不包含经济适用房)首套认定标准:借款人名下无房或有一套住房,而且名下无未还清的房贷记录,可以认定为首套贷款。如果名下有两套住房的,与原执行政策一致,利率仍然执行贷款额在200万以上9折的利率折扣。
6、招商银行
最优9折优惠,条件:15%保证金存一年;
9.5折:5%保证金存一年
7、邮储银行
最优9折优惠
条件:借款人所在单位为优质单位的(国企、事业单位、公务员、上市公司、500强企业等):无逾期,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项:买10万理财;保险(6000/年/期,连续5年);申请15万信用贷;缴贷款额10%保证金。可执行9折优惠。
9.5折优惠
条件:客户无逾期,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项95折:买5万理财;保险(1万/年/期,连续3年);申请10万信用贷;缴贷款额5%的保证金。
8、浦发银行
95折优惠
在浦发银行做资金监管的客户9折优惠
条件: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已结清贷款名下无房,执行首套贷款政策。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贷款购房,可以参照执行首套贷款政策。首套房贷利率95折,在浦发银行做资金监管的客户9折优惠。
2019年东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新政
今天起,东莞市公积金贷款新政正式实施。上周五,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异地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二套房房贷首付降至两成,异地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四成。
《通知》指出,在东莞职工家庭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东莞中原地产方面表示,此次东莞公积金政策调整,利好东莞楼市的发展。首先,东莞户籍以公积金购房首付比例由3成降至2成,入市门槛再次降低,加上贷款利率处于低位,将有利加快刚需和改善购房者入市。
此外,备受关注的是新政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通知》显示,取消异地缴存职工到我市申请贷款的户籍限制,职工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为东莞市户籍的证明。早前,东莞曾试行“珠三角8城公积金互贷”政策,深圳不在8城范围内。此次,新政的调整,深圳客、广州客等购房者可以在东莞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另外,新政指出,异地贷款购买首套、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40%。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方面表示:“新政策从12月8日起正式执行,调整后的异地贷款政策试行半年,中心将视试行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再作调整。”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建金〔2015〕128号)及《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异地贷款相关政策,具体如下:
一、职工家庭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二、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
(一)取消异地缴存职工到我市申请贷款的户籍限制,职工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为东莞市户籍的证明。
(二)异地贷款购买首套、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40%。
(三)调整后的异地贷款政策试行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视试行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再作调整。
本通知自12月8日起执行,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2019银行房贷新政策
中国银行:已执行首套房贷新政策
从10月1日起,中行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各分行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中国银行10日宣布,各分行已于10月1日起按人民银行、银监会通知要求执行首套房贷新政策。
从10月1日起,中行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以及拥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各分行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中行还将授权各分行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并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对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中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中行会提高审批效率,加大信贷投放,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切实做好“促消费,惠民生”工作。
中行将继续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和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在内的保障房项目建设的金融支持;继续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发满足居民首次置业和首次改善性置业需求的普通商品住房的融资需求;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务融资业务,并在监管部门指导下探索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
银保监会贷款新规
法律分析:一是落实风险控制,要求商业银行强化风险控制主体责任,独立开展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自主完成对贷款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影响的风控环节,严禁将关键环节外包。
二是明确三项定量指标,包括出资比例,即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单笔贷款中合作方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集中度指标,即商业银行与单一合作方发放的本行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限额指标,即商业银行与全部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全部贷款余额的50%。
法律依据:《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构建有效的风险评估、授信审批和风险定价模型,加强统一授信管理,运用风险数据,结合借款人已有债务情况,审慎评估借款人还款能力,确定借款人信用等级和授信方案。
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人工复核验证机制,作为对风险模型自动审批的必要补充。商业银行应当明确人工复核验证的触发条件,合理设置人工复核验证的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与借款人及其他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文书。借款合同及其他文书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019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新政策及办理流程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新的变化,本专科生的贷款额度每年限额由6000元提高到8000元,研究生每年限额由8000元提高到12000元。高考后,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民办高校正式录取,取得有效的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在读的哈尔滨籍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贷款流程如下:
1.借款学生申请贷款前到哈尔滨银行任意网点,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哈尔滨银行借记卡一张,如借款学生不方便办理,可委托他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借款学生身份证代为办理。
2.办理银行卡之后,借款学生需登录华安学贷险网站(),点击“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入网站注册页面,使用本人居民身份证号和电子邮箱注册,并下载操作指引。学生按操作指引要求,在线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3.学生填写申请表后,需提交申请并打印《哈尔滨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借款合同》2份;《哈尔滨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申请表》2份;《黑龙江省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还款说明》2份;《黑龙江省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回执单》按年度每年各1份。
4.借款学生携带以上打印好的材料、蓝底同版一寸照片2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正反两面需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本原件、借款学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学生就读高中、已就读高校等相关部门开具的借款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面签借款合同及借款凭证。
5.家庭户口为阿城区、双城区和九县(市)的学生在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家庭户口为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的学生在哈尔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网上申请开放时间:7月1日至8月31日,学生可随时上网查询相关信息及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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