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购二套住房,首付下调至40%
1月14日,澎湃新闻从广西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北海市近日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满足职工改善性住房需求,以实际行动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
《通知》显示,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下调至40%。
按照新规,上述《通知》自1月12日起开始执行。预售商品房按《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载时间划分,现房、建房按《不动产权证书》登载时间划分。
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北海市明确降低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成为今年全国首个降低首付比例的城市。其认为可以看出政策三点信号:第一、此次政策放松主要是为了满足职工改善性住房需求,这也是当前全国又一个支持和鼓励改善型住房的政策,利好二套房和大户型的交易。第二、此次政策的调整主要是指公积金贷款,而商业银行贷款并没有涉及。第三、无论是二套房还是二次贷款,都从过去的六成首付减少为四成首付,客观上降低了购房者的首付压力。
“降低首付的政策,比过去的贷款额度提高、利率下降或者说放款节奏放快更为有效。因为首付比例下调,客观上使得购房者购房的压力会明显下降。此次北海政策具有积极的意义,体现了对于改善型购房需求的保障,有助于此类需求后续积极释放。”严跃进说。
从北海房地产市场来说,根据研究院中国百城库存报告数据,其2021年年底去库存周期为23.7个月,总体上处于库存去化相对困难的城市。
从价格上来看,根据房价查询网——房产超市的数据,1月份北海二手房挂牌均价约4588元/平方米,环比下跌8.4%。
可以看到的是,除了北海之外,近期,已有多个城市放宽了公积金相关政策。例如,山东青岛出台《关于优化调整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及异地贷款政策的通知》,明确胶东五市(烟台、威海、潍坊、日照、青岛)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办理时限缩减至1个工作日,同时,贷款最高次数由一次调整为两次。山东济南则自2022年1月1日起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
安徽省马鞍山市则于1月3日发布《关于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通知》,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含6个月),在马鞍山行政区域内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60万元。
浙江省宁波则出台政策,对生育二孩三孩家庭买首套房,公积金首贷额度提高20万元。
如何看待广西南宁将住房按揭贷款的年龄上限延至80岁?
2月11日,南宁多个楼盘对外宣称“住房按揭贷款年龄期限可延长至80岁”,据了解,确有其事,目前已有部分银行在执行。中信银行南宁分行表示,2月10日已下发通知,正式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借款人的年龄期限从原先的70岁调整至80岁,即便是年满50周岁的购房者,只要符合贷款条件均可按最高30年期限申请房贷。
延长房贷年龄期限释放出哪些信号?是否会增加房贷风险?对此,搜狐智库对话了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况伟大。
况伟大表示,总体上,将“贷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可放宽至不超过80年”,对老年人来说,会增加其房贷风险。因为中国房贷全部提前还款率约16%,部分提前还款率约10%,提前还款期限为6-7年,但贷款额度越大,提前还款期限越长。
因此,对于年轻人来说,房贷延长贷款期限有利于缓解年轻人还款压力、缓解住房问题,但是对于老年人而言,不仅退休后收入减少、医疗支出增加,而且收入和医疗支出波动较大,易出现违约风险,应审慎放贷、防范风险。
同时,他指出,尽管个人房贷仍是商业银行的优质资产,但“贷款人年龄不超过70岁”这一规定并不适用所有借款人。一方面,尽管应对老龄化,中国可能会延迟退休年龄,但退休年龄是否以及何时会达到70岁尚不得而知;另一方面,不同行业、不同职业、不同收入的借款人退休后收入水平和收入确定性不同,应对不同情形老年借款人房贷风险管理采取不同措施,防范房贷风险。
况伟大表示,房贷仅仅是影响房地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有房地产市场供给、需求的微观因素,还有房产税、利率等方面的宏观因素,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影响房地产业发展。
目前要维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就要尊重房地产业发展规律,在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下,房地产政策一方面要抑制房地产投机,防范和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另一方面要宜疏不宜堵,扩大住房消费。返回搜狐,查看更多广西南宁“住房按揭贷款年龄期限延长至80岁”引发广泛关注,2月16日,建发房产旗下南宁一楼盘“ 最长可贷至100岁 ”的海报也出现了。今天,成都、上海、北京等城市也传出 “最高可贷到90岁、95岁”的消息 。看完专家的这句话,我感觉,专家不愧是专家了给支柱产业输血,真是毫无下限。 50岁买房,80岁还完贷款!65退休入市买婚房,然后95岁还清贷款!一生一世,把自己的最大剩余价值都贡献给了资本家!想的可真美!
将“房奴”年龄放宽到80岁,是指望退休金来抵月供,还是逼着七八十岁的老人还要出来工作呢?2022年中国公布的人均预期寿命也仅仅是达到了77.93岁,比80岁的还贷期限还低两岁!显然,对绝大多数人而言,这是一个直接奔着“不良贷款预期”的做法。但在执行上, 其实就是子女接力贷、让贷款代代相传 !我只想说: 房地产可以是发动机,但不可能是永动机! 此情此景,不禁让人想起了电影《让子弹飞》里的一句台词:“鹅城的税都收到90年以后了”。为了度过眼下的危机,要把鹅所有的未来都耗尽了么!
荒谬背后的逻辑!这个政策背后隐藏的一个逻辑据说是这样的,算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 购房优惠 ,原理就是在表面维持原先限购政策的情况下,给购房者新的购房优惠。原先年轻人们买房都是掏空6个钱包,由父母出首付,用年轻人的购房名额,让年轻人加更高的杠杆买房。所以会出现中国大城市首次购房给年龄平均27岁的场景。也就是说大龄的购房者被限购政策拦在外面,而自家的孩子被政策设定可以有更长的还款年限和更优惠的利率,所以是家长出钱给孩子买房。年轻人首套房有利率优惠,他们已经买了房子,在这个情况下如果选择打开限购,让他们买二套甚至第三套,给他们的父母再一个购房名额,父母随子女养老,当然也要有养老购房的改善需求。父母还没买过房子,年轻人要是对房地产市场有信心,让他们倒过来用父母的名额买房,然后再给他们的父母更高的贷款年限,一直到95岁。父母要是意外死亡房子让年轻人继承,继续还贷。这其实不就是在给年轻人放开限购,同时给他们足够的利率优惠和更高的杠杆率来买房吗?这招整体设计非常巧妙,比直接放开限购还厉害 。 放开限购你总不能给年轻人第三套房说还有利率优惠,还三成首付吧?但是给他们父母名额,再大幅度延长他们父母的还贷时间,和他们还贷绑定,不就是给了他们放开限购更高的杠杆和更优惠的利率吗?你觉得利息太高,想提前还贷缩表,银行都不肯同意,会设下重重障碍让你继续还贷。现在又给了你新的购房名额和低利率,让你再次抢在那群有钱的傻子炒房客前面再买一套。韭菜就永远永生永世是韭菜了!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暂停申请异地贷款,暂停商转公
凤凰网房产讯 1月29日,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从1月30日起,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暂停商品房期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时间调整为办结抵押登记手续和楼房主体封顶后发放。
从2021年1月30日起,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暂停商品房期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时间调整为办结抵押登记手续和楼房主体封顶后发放。
从2021年2月1日起,对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1倍执行;将购建自有产权住房提取调整为购建自住住房提取,停止办理缴存人或其配偶在非工作或户籍所在地购建住房提取。
暂不受理自愿缴存人员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解读内容如下:
为确保资金安全有序运行,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现将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桂公积发〔2021〕3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调整政策的必要性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桂建金管〔2017〕11号)和中心《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的通知》(桂公积发〔2021〕1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区直单位实际,因地制宜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确保资金安全有序高效运行,最大限度满足广大缴存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职工首套房的刚性需求。
二、调整政策内容
(一)截至2021年1月29日,我中心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8.77%,启动二级预警响应措施。
解读内容:
1.个贷率是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
2.根据《应急预案》,中心及时发布个贷率情况和启动预警等级,中心个贷率在85%(含)—88%时,启动一级预警响应;个贷率在88%(含)-90%时,在实施一级预警响应相关措施的基础上,启动二级预警响应。
(二)从2021年1月30日起,我中心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暂停商品房期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时间调整为办结抵押登记手续和楼房主体封顶后发放。
解读内容:
1.为优先保障本地缴存职工权益,确保住房公积金事业平稳健康发展,自2021年1月30日起,中心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和暂停商品房期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上述2项业务待中心个贷率下降至一定区间且稳定运行后恢复。
2.当中心个贷率连续2个月低于85%时解除二级预警响应,中心恢复商品房期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当个贷率连续2个月低于82%时解除一级预警响应,中心恢复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即恢复外中心缴存职工在本地购房向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2021年1月29日前受理的商品房期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放款时间按原政策执行。
(三)从2021年2月1日起,对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1倍执行;将购建自有产权住房提取调整为购建自住住房提取,停止办理缴存人或其配偶在非工作或户籍所在地购建住房提取。
解读内容:
1.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重点保障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房的刚性需求,实施差异化住房贷款政策,从2021年2月1日起,缴存职工属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向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此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1倍执行。现行中国人民银行五年及五年以下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2.75%,五年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25%,上浮1.1倍后的年利率分别为3.025%、3.575%。
2.“自住住房”是指缴存职工或其配偶工作、生活(以工作单位或户籍为准)所在市辖区内居住的,并对该住房拥有所有权的住房。
3.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自住购房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缴存职工在异地购房(南宁外)申请购房提取的,购房地须为本人或配偶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缴存职工在工作地购房的,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或社保参保材料,或单位出具的工作说明;在户籍地购房的,提供户口簿。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购房(南宁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或二手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日期在2021年1月31日之前的,按原政策执行;在2021年2月1日之后的,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四)暂不受理自愿缴存人员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读内容:
从2018年9月起,中心开展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重点支持无房的本地灵活就业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暂不受理自愿缴存人员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房地产开发贷款政策是什么?
一、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种类 1、住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住房的贷款。 2、商业用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主要用于商业行为而非家庭居住用房的贷款。 3、土地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土地开发的贷款。 4、房地产开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资金周转所需申请的贷款,不与具体项目相联系,由于最终仍然用来支持房地产开发,因此这类贷款仍属房地产开发贷款。 二、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程序 1、借款人申请借款时,应首先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按贷款人提出的贷款条件和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2、银行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按银行规定程序,指定调查人员调查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和概预算情况进行评估,测定贷款的风险度。提出贷与不贷、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担保方式意见。 3、银行审查人员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调查报告、评估报告及所依据的资料、文件进行审查核实,提出审查意见。在调查、审查的基础上,由银行审批贷款。 商品房 开发贷款的审批权限,按照银行颁布的有关中长期贷款授权规定执行。 4、贷款人同意贷款的,应当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与借款人签订《 借款合同 》,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严格审查担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并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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