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买房突然被通知有房贷怎么回事
没买那大多数就是骗子短信。
房贷是个人住房贷款,是一种消费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开发商办假按揭骗且贷款要负刑事责任吗?
假按揭是指开发商为资金tx ,将手中的存量住房以虚构的买房人(内部职工或开发商亲属或素不相识的人)的名字购买,从银行套取购房贷款。程序一般如下:开发商通过给身份证持有人一定数额的报酬,有偿使用对方身份证,并由身份证持有人在按揭贷款合同上签字,签字完成,银行即根据合同向开发商放款,开发商提前收回投资。开发商和身份证持有人之间还会有一个协议,包含开发商承诺不需要身份证持有人承担任何债务以及保密条款等内容。\x0d\x0a\x0d\x0a举个例子:案情介绍:\x0d\x0a原告:A 银行\x0d\x0a被告:王某\x0d\x0a被告:B房产公司\x0d\x0a2000年12月,王某及B房产公司与A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王某购买B房产公司开发建造的某小区房屋,由王某向A银行借款110万元,期限18年,并以王某所购房屋作抵押,由B房产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贷款发放后,王某仅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一次还款义务,随后停止还款。\x0d\x0a2003年9月,B房产公司骗贷案爆发,法院认定B房产公司指使职工或亲朋(包括本案王某等)向A银行办理虚假按揭贷款,共计骗取银行资金705万元,判处B房产公司犯合同诈骗罪,追缴违法所得返还受害人,并处罚金100万元。\x0d\x0a2003年12月,A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房产公司对刑事判决中追缴不足的部分及本金110万元的利息损失部分进行赔偿,并要求王某对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x0d\x0a法院审理及判决:\x0d\x0a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B房产公司为获取银行资金,指使王某向银行办理虚假的按揭贷款。其以欺诈手段与原告A银行订立的《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系扰乱国家金融秩序和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应认定无效。由于合同无效系被告B房产公司和王某共同故意实施欺诈行为所致,故两被告应共同承担无效合同责任。被告B房产公司因该无效行为取得原告的贷款,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告王某作为有行为能力的公民,在明知的情况下,帮助被告B房产公司以非正当手段骗取原告贷款,致使合同无效,由此造成原告经济损失的,依法亦应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李某,在本案虚假按揭贷款中,经查证未帮助被告B房产公司进行骗贷,故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x0d\x0a故法院判决B房产公司赔偿原告贷款本金及利息,被告王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x0d\x0a案件评析\x0d\x0a本案中,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还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x0d\x0a上述法律条款清楚地界定了无效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无效后相关财产的处置分配,就造成合同无效的相关责任方应承担责任的比例。\x0d\x0a本案中,B房产公司为获取资金,采用不正当手段,指使公司内部员工,虚构房屋买卖事实,骗取A银行资金,明显违反《合同法》规定, 过错明显。而王某在庭审中辨称其为B房产公司员工,至A银行办理贷款是受单位委派,是职务行为,且单位也给其书面承诺,本案贷款本息应由单位归还,与其无关。而A银行则认为王某作为有行为能力的公民,在明知为假按揭的情况下,仍以个人名义帮助B房产公司实施骗贷,系共同骗贷,而非职务代理行为,给A银行造成损失的,同样应担责。A银行的观点最终被法院采纳,王某因此被判承担本案的连带赔偿责任。\x0d\x0a案件启示\x0d\x0a为缓解资金紧张矛盾,房产公司销售过程中动员和鼓励单位员工以虚假房屋买卖方式,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套取资金。而银行在审核贷款申请时,一些开发商利用员工的亲属申请贷款,行为方式更加隐蔽,银行往往难以发现。\x0d\x0a在假按揭案中,一旦法院认定其为假按揭,法院往往判决借款合同无效,抵押担保合同无效,由实际用款人房产公司返还贷款,而对名义借款人,法院往往会认同其是职务代理行为,或是从社会稳定等多种因素出发,豁免其责。本案在诉讼过程中,A银行依据《合同法》相关条款,从B房产公司和王某对A银行的各自过错损害角度进行申诉,最终取得成功,为银行同类型案件维权创新了思路。因此在出现假按揭时,需仔细分析形成的过程,进行辩护,以期提升保护债权的能力。
今天收到建设银行短信叫我还房贷,关键我没买房哪里来的房贷啊?是不是骗子?
没买那大多数就是骗子短信了,过年了,骗子也比较多,比较猖狂,一般警惕这样的短信就可,不要轻易相信
没签购房合同就面签的套路 办理房贷要注意哪些
其实卖房子会遇到很多套路,至于会不会上当受骗完全在于对房屋买卖流程的详细了解,一定要懂法知法,和对于购房国家是有很多相关条例的。没签购房合同就面签的套路,其实也是为了方便贷款,有的朋友会担心不靠谱。
其实卖房子会遇到很多套路,至于会不会上当受骗完全在于对 房屋买卖 流程的详细了解,在买房的时候应该对于了解购房的相关条例的。没 签购房合同 就面签的套路,其实也是为了方便贷款,有的朋友会担心不靠谱。其实多了解相关的法律常识就知道能不能放心了。那么我就给大家简单说说办理房贷要注意哪些,避免在 购房贷款 中遇到问题没办法解决。
没签购房合同就面签的套路
没签购房合同就面签的套路就是为了方便办理贷款, 开发商 跟合同是合作的,这个也是为的方便客户,能够及时的办理贷款,本人可以先到银行签字,进行办理,带着材料包括你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都可以再这个时候提供,然后到时候开发商合同备案出来后直接由开发商送过去银行,所以省去了很多流程。
办理房贷要注意哪些
1、若是准备购买住房,需要衡量个人的经济实力,看是否在买房后会给自己带来较大的压力。一般来说,个人贷款后,每月偿还的 月供 是不能高于工资的一般,否则会影响到正常的家居生活。如果是夫妻 共同买房 的,压力会降低很多。
2、办理贷款的时候,可以选择自己需要办理的模式,看是否能够使用 公积金贷款 ,毕竟其需要的 利息 会低很多。若是公积金基数不够的,则可以选择公积金和商业贷结合,也能减少一些利息。另外,选择的银行,是大银行,更有保障。
3、如果想要办理 买房贷款 ,则贷款者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如贷款者是否有稳定的工作,个人 征信 记录良好等,若是这些不满足,银行是很难批下来的,毕竟银行也是要承担一定风险的。
对于中国的法律知识一定要多了解,起码基本是常识条例要知道,购房就有很多相关的法律知识。没签购房合同就面签的套路,其中有没有套路还是看你找的是什么渠道的。只要是正规渠道,各项流程都是合法的,那就没有问题。我给大家说了办理房贷要注意哪些,其实还有很多细节都是需要了解和学习的。
别人以购房为理由 需要帮忙走银行流水 我帮忙转了一笔20万的钱 实际没有买房 这样子算诈骗吗?
不算诈骗,但也是违法行为——协助伪造证据材料,还有xq 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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