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存在的风险
导语:个人住房贷款有哪些风险?通过我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个人住房贷款风险都有了了解,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我提醒大家,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千万要慎重。更多个人住房贷款内容,尽在经验网的法律栏目。
个人住房贷款风险有:
(一)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的内因则是贸易银行贷款的操纵风险,主要有职员道德风险、贷款审查风险和贷后治理的风险。
1、职员道德风险
主要是指银行贷款经办职员由于个人原因或者某种利益关系,明知借款人提供的是虚假材料而不指出,导致借款人相关资料不真实,误导贷款审批人。更有甚者,有个别经办职员知法犯法,内外勾结,故意伪造相关材料,骗取银行信贷资金。
2、贷款审查风险
贷款审查是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重要环节。在贷款审查过程中,经办职员风险意识不强,警惕性不高,对借款人的真实身份、收进情况、家庭状况等相关情况了解不祥,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正当性审查不严,流于形式,对有瑕疵的材料没有认真调查核实。有的银行为了扩大市场份额,采取竞相降低贷款人的首付款比例,或者放松贷款人的审批条件,一味简化手续,埋下了风险隐患。
3、贷后治理的风险
大部分贸易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的贷后治理参照公司类贷款的贷后治理模式,要求对每笔贷款定期检查、报告。而个人住房贷款具有客户分散、数目众多等特点。随着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扩大和飞速发展,一个基层行往往有成百上千个客户,客户数目远远大于公司类贷款客户的数目,假如沿用公司类贷款的贷后治理办法,根本无法及时了解贷款客户经济及家庭变化的情况。当可能出现风险时,银行就不能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风险的发生。
(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风险的外因主要有“假按揭”风险、由于房屋发生瑕疵的风险和借款人的信用风险。
1、“假按揭”风险
“假按揭”是指房地产开发商采取欺诈的手段,利用虚构的房屋买卖关系获得银行的按揭贷款,从而达到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目的。自2003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房地产企业的洗牌过程。很多中小开发商明显感觉到资金压力。在此情况下,很多开发商开始借"假按揭"之名套取银行信贷资金。
2、由于房屋发生瑕疵的风险
假如开发商开发的房屋出现较严重的瑕疵,比如1、房屋有严重的质量题目,无法正常居住;2、住房面积缩水,以次充好,抬高房价,造成购房者的损失,导致购房者抵触情绪大,而拖欠贷款;3、开发商没有履行承诺,未及时完成消防等配套工程,推迟进住;4、开发商尚欠缴地价、配套费,拖欠工程款,未办妥房产证,使部分业主拖欠贷款,放弃供楼,造成信贷风险;5、开发商为了售楼,过度地承诺。最常见的是开发商与业主签订返租协议,由于出租不理想或开发商拖欠返租款,使业主也拖欠银行贷款;6、物业治理不善,造成业主与开发商的纠纷,使业主拖欠贷款加大信贷风险。这些都会导致借款人发生群体性的违约不还款的情况。
3、借款人的信用风险
目前由于全社会缺乏完善的个人信息治理体系,使得贸易银行很难进行正确的风险判定。从信用风险的角度来看,一方面,个人住房贷款的顺利回收与借款人的家庭、工作、收进、健康等因素的变化息息相关,借款人经济状况严重恶化导致不能定期或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或者因借款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借款人的继续人放弃所购房屋,不愿还款,从而给银行利益带来损失的违约风险。另一方面,借款人还可能故意欺诈,通过伪造的个人信用资料骗取银行的贷款,从而产生道德风险。现在,有很多借款人根本不具备定期还款的能力,其通过伪造个人信用资料骗取银行的贷款购买房屋,再将该房屋出租,以租金收进还贷,一旦房屋无法出租,借款人也就无力继续还款,给银行带来风险。
【风险以及对策】:
一、政策和行业周期风险
从1998年房改开始,中国房地产市场高速发展,其中有过鼓励刺激、有过轮番调控,经历彻夜排队的抢购潮,也经历聚众打砸的退房潮。因此,这是一个典型的政策和行业周期性产业,住房按揭业务也要顺势而为,降低这方面的风险。
1、宏观调控政策合规风险
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房地产行业有效的拉动经济增长和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土地财政”模式也使地方政府大力支持发展房地产业,自1998年以来未有实质压制性的调控政策,因此行业经历了近10年的高速发展。
2006年,开始采用税收措施进行调控,主要目的是压缩需求;2007年则主要采用信贷、住房结构政策来进行调控,主要目的是增加供给尤其是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的供给,同时压缩不合理的需求。2006年以来,房产购买需求持续上升,销售款回笼和流动性宽松,房产开发商也有比较充足的资金,购买囤积了大量的土地分段开发。
2007年7月,国家实施了“限外令”和9月份规定执行的提高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抑制住了投资性需求。接着国家开始明确完善住房保障制度,部分购房着开始进入观望状态,销售量下降,新开楼盘资金回笼速度减慢。2007年底开始,面对各地房价暴涨的局面,在银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趋紧,房产开发商获得银行资金的难度加大,开发贷款利率有所提高,社会资金价格也不断上涨。
证监会也暂停房企的IPO审批以及已上市房企的增发、发企业债等再融资行为。2009年受益于“四万亿”的经济刺激计划,宽松政策让房产市场迎来一波更迅猛的上涨。因此2011年前后,面对通胀压力,央行连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基准利率,收缩银根,资金压力空前。面对多管齐下的调控政策,很多房产开发商面临内部资金流动性危机,被迫降低房价转让项目等“断腕求生”,也有部分激进的房产开发商选择“不阳光”甚至违规的方式获取资金渡过难过,这是宏观调控政策带来的合规风险。
2、行业周期性风险
房地产行业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具有投资大、周期长、供应链复杂等特点,导致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具有惯性。在伴随经济长期发展的过程中,人多地少,置业投资等房产需求旺盛,人口周期、国家垄断土地供给等因素,导致市场上房产长期供不应求,刺激房价持续走强。
出于对房地产市场形势的乐观预测,金融机构和房地产投资机构加大对房地产的投资,并带动其他行业投资机构进入房地产领域。随着房地产投资者特别是炒家进一步涌入,各类房地产物业,尤其住宅价格上涨,租金飙升,同时房地产空置率大幅下降,房地产市场交易量快速上升,土地市场和各级房产交易市场均十分活跃,拿地热情、物业开发与项目建设加速开展,进一步推动了房地产业的进一步扩张,交易数量增加,房地产价格也越涨越高,投机者及自用者均陷入“郁金香”式的疯狂。
在持续的繁荣和疯狂后,特别是三四线城市,房子多到一定数量,价格也涨到一定程度时,而住房真实需求的增长是比较稳定的,当供给数量增速大大超过真实需求增速时,根据西方经济学的“需求-供给”曲线,会发生市场无法承受价格,部分敏锐的投机客率先撤出市场,同时社会关于限制炒房的声音会加大,政府也开始关注并出台一系列的控制措施,击鼓传花的游戏无法继续,房价短期不会继续增长甚至可能下跌,房产交易量也会缩减,需求明显萎缩。而这时由于房地产行业开发周期长,基于乐观预期竞相拿地发展房地产业的企业由于开发惯性还会继续增加供给,进一步导致房价下跌的预期,观望情绪浓厚,交易更加低迷,这是周期性谷底。
随着经济发展,家庭裂变等刚性需求对存量房产的消耗,房地产市场又会迎来新的乐观预期,再经历疯狂,也会再进入寒冬,这是行业的自然规律。国内也大致经历了1998-2008年持续发展、2008-2009的行业低谷、2010-2013年的迅猛发展、2014-2015年的交易冷清、2015年又重回活跃等几个周期,因此银行分支机构在发展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需充分预测这种周期性风险对当地的房产行业的影响,要有前瞻性的预测并做好“逆周期”的风险控制措施,例如在交易疯狂的阶段,强化申请人准入审查,提高首付比例等防控策略。
二、楼盘和开发商风险
从住房市场化改革开始,房地产行业获得高速发展,早期进入的房地产公司赚得盆满钵满。因此,在利益驱动下,不少其它行业的公司跨行介入房产地产行业以期分得一杯羹,往往由于经验欠缺、各方面情况预估不足引发项目开发失败。因此银行需要重点关注楼盘项目和开发商资质风险。
01、楼盘准入
银行在楼盘项目审核阶段需要关注的准入风险,包括非现场资料审查和在建工程现场走访,了解拟合作楼盘所在区位、定位和环境等因素,是否出具结顶报告。工地现场走访时观察是否结顶或临近结顶,有无延期交付或者烂尾的可能,同时注意从其他渠道了解楼盘质量整体情况。在完成拟合作楼盘的方案审批后,还需要持续跟踪楼盘销售进度,客户评价等。
结合个人的按揭业务楼盘审查经验,无论是商品房现售或预售,在楼盘准入时需要重点审核的方面有:
一是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五证是否齐全,五证不全或者存在瑕疵的房产不能取得相关房地产权证;
二是开发商自有资金是否充足,要求达到占30%以上,三四线城市中小开发商自有资金要求达到40%以上,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建筑面积是否前后一致,是否因某些原因在楼盘建设过程中发生变更;
三是对于优质开发商的楼盘,允许发放能在六个月内结顶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底层主体建筑已完成的情况,给予一周一层的建设进度),其它中小开发商必须在主体结顶之后给予办理个人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四是尽量选择楼盘地址位置佳,配套设置完善的大中型社区住宅。
02、开发商资质
房地产行业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具有投资大、风险高、周期长、供应链复杂等特点,而该行业又是实实在在的暴利行业,发展中有关监管部门对行业的准入制度把握不严,因此房地产开发商是鱼龙混杂,存在一些不良开发商或根本不具备资质的开发商。另一方面,企业跨行介入房产开发难度大,经验明显不足,而某些地区的小型开发商由于在当地特殊的人脉资源,在特殊的时机下存在“非正常”手段获取项目开发资格,如此容易引发林林种种的问题,楼盘项目审查更要积极关注开发商资质和背后的股东实力。
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在实践操作中,尽可能选择优质开发商,包括全国性的著名开发商或其占股50%以上的开发企业,资质为一级或具有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背景的开发商,资质为二级的或分支行所在区域的龙头、知名房地产企业开发商等等。
该风险要素的'防范关键是开发商资金链和工程质量问题,在经济繁荣期,融资便利且能通过房价的上涨来消化资金不足的问题,一旦资金链断裂,以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的开发贷款也会暴露风险,开发商的阶段性担保已毫无意义,而预售的个人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保障也会因购房人的集体对抗而降低。因此,建议审慎介入开发商股东为跨界经营的民营企业和个人。
三、按揭客户信用风险
信贷过程中,银行作为资金的经营者而非资产的受让者,不论何种担保方式,借款人终究是我们关注的第一还款来源。因此,住房按揭业务过程中,杜绝虚假按揭、预判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人的还款能力亦是必不可少的风险防范举措。
1、还款能力
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日常审查中,基本可以将客户分为两大类别:受薪人士和自营业主。针对两种不同的群体,信用风险防范侧重点迥异。
一是受薪人士,其中对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优质受薪人士,一定程度上可以放宽对负债率的要求,做到收入证明和家庭关系等基本资料的核实,工作单位的属性决定其违约的成本较高,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风险相对较低。而另一部分普通企业的受薪人士,需要重点关注其职业的稳定性和历史工作履历,同时由于普通企业的收入证明一般把控不严,可以要求提供代发工资银行流水明细单(注意假流水风险,参阅作者关于银行流水审查的文章),另外可以关注社保记录单和购房动机等来防范风险,特别是具有与其收入情况和家庭情况匹配的自住型或改善性购房需求,这类贷款的违约率往往较低。
二是自营业主,这类客户的收入来源与其经营情况息息相关,且容易在经营情况良好和心理预期良好的时候购买金额较高的住房或者排屋别墅等,在经济下行周期或者经营企业出现问题时容易按揭还款“断供”,不确定较受薪人士要高。因此,对于此类客户,理应参考小微贷款客户信贷审查标准,分析其基本信息、资产负债率、家庭关系、资产历史积累、企业经营能力及可持续性等,结合购房的时机、房屋位置和价值等情况,交叉验证,综合评估其违约风险。
2、虚假按揭
由于住房按揭业务客户的准入门槛较低,一般银行的基本准入要求为65周岁以下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担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即可。因此部分开发商为应对资金链危机,通过给予一定报酬的招集内部职工或者社会人员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不仅可以获得较低的贷款利率还可以快速回笼资金。同时,部分性质较为恶劣的房产商,以利益诱惑房管部门人员和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虚构的房号进行信贷诈骗,涉案人员广、金额大,需要重点防范。
另一方面,部分购房者因为限购政策或者违法犯罪逃废债等无法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选择通过第三人的方式办理。这种情况特别是后者,需要严格审查申请人的代办动机和资信条件,如果有充分理由证明为违法犯罪逃废债的实际购房人借名办理购房及按揭申请的行为,及时杜绝此类行为。
实践操作中,遇到各式各样的虚假按揭,根据按揭房屋的真实性及申请人的购房及签字是否真实意思表示,主要有四类典型代表:提供虚假资料的真人真房类、虚构房号的假人假房类、签字不真实或非真实购房的假人真房类和利用某些制度漏洞一房多卖欺骗购房者的真人假房类,需要调查审批人员的“火眼金睛”及时甄别。
四、银行内部操作风险
银行内部引发的房屋按揭风险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考核激励设计缺陷
随着住房按揭业务竞争的加剧,部分银行分支机构考核压力大、急于求成,在未做好业务规划的同时,以人海战术介入楼盘按揭业务抢单,散单化明显。由于开发不集中,深度介入的楼盘少,不利于整体风险管控。
激励措施未充分体现风险递延,部分基层网点的奖励以完成笔数来给予一次性发放,导致部分客户经理短期内冲量效应显著,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失衡。
此类情况需要银行管理机构统筹规划,充分发挥公私联动的优势,结合房地产开发贷业务等做好楼盘深度开发。对于新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费用配置,综合考虑当期专项激励与基础营销和客户后期维护奖励的平衡,完善考核激励制度。
2、贷前调查不尽职
调查不尽职主要表现在缺少对自雇人士家庭资产负债情况及偿债能力的持续性评估,主观上认为房屋按揭风险低,审核收入证明、银行对账单名下和自雇人士的当前经营收入即可,基本不会收集申请人的固定资产等证明其历史收入积累的佐证资料,企业名下负债、具体经营情况和申请人家庭社会负债调查更是甚少提及。对受薪人士的工作单位、银行对账流水和收入准确性及真实性核查走过场,特别是普通企业的收入证明,因为其可获得性强,常有房产销售人员为购房人代办收入证明甚至虚假银行流水,这些方面往往未引起银行客户经理足够的重视。
3、贷款操作不合规
贷款过程中操作常见风险有:一线业务人员帮助申请人包装申请资料,贷款审查人员未发现明显伪造资料,信贷要素录入错误,签订的合同存在瑕疵,未严格落实核保面签手续,发生签字人冒名顶替等。这需要银行严格执行内部操作规定,风险审查从严把关实质性风险,各个岗位人员谨慎细心,经办不马虎,复核不形式,对审批意见落实、信贷合同不符合放款条件的严格控制,不先放后补。
4、贷后检查不到位(抵押物和数据清洗模型)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期限长,经办人员基本是一锤子买卖的思维,且贷款存续期间,银行人员流动大,更会忽视按揭贷款的贷后回访工作。目前银行对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管理常体现为监测按揭贷款抵押物的二抵及法院冻结等限制信息、按揭贷款人每月还款情况等,而对于按揭贷款人的家庭变化及自雇人士的经营企业变化掌控明显不足。
按揭楼盘项目和按揭贷款资金流向缺乏监控。一手房按揭过程中,作为非主办行的经办机构很难监控售房款的资金使用情况,且部分银行的分支行未有效开展一手房按揭的项目贷后维护,缺乏专人监测楼盘的销售进展、交房及入住情况、周边配套设施、房价变化情况等等,甚至对出现较多业主维权、抗议的楼盘也未能及时预警、排查。这种只要不出现按揭还款逾期,基本就是事不关己的态度不可取。
做好贷后风险管理对于长期性的贷款是十分重要的,无论是一手房按揭还是二手房按揭,银行均应该有效地建立抵押品是否发生二抵及被限制的动态跟踪机制,同时构建有效的风险数据清洗模型,定期做好存量按揭客户的预警分析,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房贷停贷会有什么后果
1.进入信用信息黑名单。
对于房贷还不上、断供的问题,银行会先督促借款人还款,但逾期不还的会进入征信黑名单。进入黑名单后五年内无法再次向银行申请任何贷款,严重影响个人贷款消费。
2.房产被拍卖出售。
电视剧里,有时会看到公司破产后,他的房子会被银行拍卖或变卖,现实中也是如此。对于断供的人来说,只有两种情况:一是没有资金周转,二是真的没有资金。
对于这些情况,银行会先进行确认。如果贷款人以抵押银行为担保,银行会公开拍卖或出售抵押财产。当然,拍卖所得将用于偿还贷款人的未偿贷款。如果有剩余,银行会把剩余的钱还给贷款人。
如果拍卖所得资金不足以偿还贷款,银行会冻结借款人的银行存款,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各种方式偿还银行的损失,直至还清。
3.已偿还的房贷无法收回。
贷款买房后,购房者要按月还贷。如果购房者因为房价等问题选择断供,已经支付给银行的贷款无法收回。
4.贷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贷款人多次、长时间或按时不偿还银行贷款,会对银行的经营和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和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应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不仅要偿还贷款本息和违约金,还要支付银行起诉贷款人的相关费用。
银保监会回应“停贷事件”:关键在于“保交楼”,这会带来哪些影响?
应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停贷事件的影响。银保监会回应表示将引导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参与风险管理,加强与住房建设部门和人民银行的协调,支持地方政府积极推进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我们目前的金融体系非常脆弱。如果公众对河南村镇银行的信心危机蔓延到整个银行业,很容易发生系统性风险,后果不堪设想,这也是监管层最不愿意看到的。
银保会将继续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坚持地价稳定、价格稳定、预期稳定,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更好地满足购房者对商品房市场的合理住房需求,引导金融机构参与市场化风险管理,加强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民银行的协调配合,支持地方政府做好保住、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依法合规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循环、健康发展。
除了开发商存在的问题外,也有不少购房者认为多家贷款银行风险评估玩忽职守才放款。许多购房者还表示,他们将被迫停止偿还贷款,直到相关项目全面恢复工作。停贷的发酵也让市场担心银行的资产质量是否会受到影响。目前,这一举措对银行资产质量的影响相对有限。购房者的目的不是为了逃避债务,而是为了引起地方政府的注意,迫使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关注建筑未完工的问题。只要能有效控制未完工建筑问题,相关事件就不会扩散,也不会影响银行的资产质量。此类事件也将促使此类银行在近期内对此类停贷现象做出相关政策应对,特别是在稳定放款、监控违约贷款、监督预售资金等方面。
多家银行也表示,停贷项目涉及规模较小,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整体信贷资产质量较小。今后,我们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全面、持续跟进涉事楼盘情况,积极采取措施与客户沟通,保障住房消费者权益,努力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银行房贷停贷会有什么后果?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组合贷所需资料有哪些?
银行房贷停贷会有什么后果?
1、使个人征信遭到不良影响
住房贷款毕竟还是贷款,申请时需要提交征信报告以分辨风险性,那样停贷时必定也会在个人征信报告上纪录这一笔,说明自己从前的贷款逾期违约行为,是不良信用的一种表现,若今后再想申请贷款或进行别的个人信用主题活动,那么这一笔消极纪录便是最直接的阻拦。
2、使住房贷款多提升一笔逾期罚息
房贷利率因贷款本钱多、贷款限期长等多种因素,原本就已经很贵了,若住房贷款停贷,导致贷款逾期,依照与贷款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书,必定会造成一笔不少的逾期罚息,一般是正常的利息的1.5倍,且循环系统计算利息,直到贷款逾期借款还清,这对原本就债务缠身的借款人而言,可谓是火上浇油。
3、使做为抵押物的房地产遭遇竞拍
申请房贷,一般都是以所买房地产做为质押担保的,目的在于让银行减少风险,终究金融机构带来了大量资金出来,万一没法取回,也可以通过卖掉、拍卖房产以减少损失,那也是最终的无奈之举,但这对借款人而言,便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以前正常的还款把钱白给了,要想买的房子也没了。
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组合贷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开设根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十六条、《关于统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通知》(长金管委[2021]1号)、《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二、贷款目标
(一)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没有长沙中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存缴人或其配偶在长沙地域范围之内选购普通自住房办理了银行业住房按揭贷款贷款的,在未结清贷款前,可申请将银行业住宅贷款变为本人住房公积金组成贷款。
三、申请资格
(一)借款人须持续全额正常的存缴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之上,住房公积金最少应正常的缴纳至申请办理贷款前2个月,补交的不计入,且没有未停止的住房公积金获取还款承诺。
(二)借款人原按揭贷款贷款还款记录优良,原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提前还贷情况属实。
(三)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记录优良,合乎湖南省直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省直中心”)征信管理有关规定。
(四)借款人申请办理贷款的房屋为家庭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销户房地产不计入)。
(五)借款人购买别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公寓、公寓楼等非普通住房的;借款人家中目前一套居住面积超出144平米(含)的;借款人与别人开展房产置换的;均不得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借款人家庭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都未超出2次(含),且均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若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满六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
(七)家中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此套住房未办买房获取(包含借款人和配偶在本中心或其它个人公积金中心买房获取)。
(八)借款人购买的二手房需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产权清晰,合乎房屋交易主管部门规定的进到市场流通的条件。
(九)合乎省直中心和银行业相关住房贷款的其他要求。
(十)借款人符合我国及省、市房产调控现行政策的规定。
四、贷款额度及期限
(一)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
最大贷款额度不得超过60万余元。
能贷信用额度=(借款人个人公积金余额+配偶个人公积金余额)×N倍率(贷款N倍率依据省直中心每一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率明确);
配偶个人公积金持续正常的存缴12个月(含)以上,能够分类汇总贷款额度,配偶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或近6个月内断缴,余额不计入贷款额度计算,缴费基数也不计入家中月收益。
能贷信用额度小于20万元的,在个人还款水平充足前提下,其住房公积金最大贷款额度按20万余元核准。
(二)银行业贷款额度
银行业贷款额度因其审批结果为标准。
(三)组成贷款(个人公积金和银行业)最大贷款占比
最大占比:不得超过房屋成交价(没有室内装修一部分)的70%、所抵押房屋评勘价值的70%、原金融机构贷款的剩余本金三者之低值易耗。
按揭贷款风险点分析
个人按揭贷款的风险防控
(一)树立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完善内控机制。一是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和贷款准入条件,做到合规办理每一笔按揭贷款业务。二是按揭贷款要实行“面签”制度。而“面签”,就是要由银行工作人员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进行审核,并做好客户面谈记录。
(二)做到尽职调查和尽职审查。一是认真审查购房合同的真实性。二是审查首付款凭证的真实性。首付款要缴存在开发商在经办行开设的账户上,严格执行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的规定。三是客户经理及审查人员要了解本地区的房价水平及周边同档次楼盘的房价,防止房价过高。
(三)加强合作楼盘的审查,从源头上把关。对非本行开发项目的按揭楼盘要进行楼盘审查,主要审查项目的“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是否齐全。通过楼盘审查选择合规楼盘和有实力的开发商进行合作,从而堵住“ 假按揭”的源头。
(四)选择优质客户。利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借款人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通过对借款人的工资单、住房公积金收入证明、缴税单的审查,结合其年龄、学历、职业、工作年限等信息,判断借款人目前收入的合理性及未来行业发展对收入水平的影响。
(五)加强抵押(预)登记工作。
(六)加强贷后管理。一是加强对按揭合作楼盘(开发商)的定期检查工作,分析其经营财务状况、资信状况、抵押落实情况,评价其担保能力。二是加强到期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当借款人连续逾期达30天时,客户经理要在5个工作日之内向客户发送书面催收通知书,当借款人连续6期未按期归还本息时,要依法处置抵押物。三是加强按揭贷款保证金账户的管理,以保证开发商阶段性保证担保和回购责任的落实。四是加强贷后监测分析,如分析一人购买多套房产、或同一单位购买同一楼盘;多个借款人集中在同一天或几天内办理贷款;还款时多个借款人集中供款,且存款凭条上签名为同一人;同一楼盘多个借款人同时违约,违约期数相同或相近;按揭楼盘的房价明显高于周边或相近档次的楼盘等,排查疑似“假按揭”的特征。
“停贷潮”下风险几何?七大银行密集对此作何回应?
停止还贷潮流下的风险是很大的,这不仅会带动房地产市场的崩溃,更有可能影响我国的金融系统安全。然而按照七大民航目前对外回应的消息来看,尽管七大银行明确表示风险与银行无关,但我们也不能够否定停止还贷潮流下的系统风险。
目前连武汉的最高学历小区的业主都已经开始停止还贷,这种潮流可以说是令人震惊。更多的人则是担心这种停止还贷潮流会不会带动房地产市场和金融系统的崩溃,其实这种担心是有一定道理的,毕竟目前已经有不少的房地产企业出现了资金链断裂的情况,这种断裂扩散开来的则是直接让业主和银行承担了一部分的风险。
一、“停贷潮”下风险很大:系统风险提升
按照目前的最新状况来看,目前已经有不少烂尾楼小区的业主加入了停止还贷的潮流,在这种潮流的影响下,金融风险和房地产市场风险是无限大的。
从房地产市场的角度出发,目前监管户的资金未必就在监管户里面,就算房地产市场申请银行允许其进行监管资金的使用,但如果房企早就把监管资金挪用了,这也就意味着房企最后肯定会崩盘,而且烂尾楼的烂尾事项不能够由相关部门为其擦屁股。从金融风险的角度出发,目前金融系统是比较稳定的,但是如果这些业主都停止还贷,最后烂尾楼的风险又会回到银行的身上,银行给了很多钱,但是楼没有建起来,楼收回来了也卖不出去,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对于银行来说这就是一大笔坏账,自然是会影响我国金融系统的安全系数的。
二、七大银行的回应:风险可控
但是按照七大银行目前集体回应的态度来看,他们目前仍然觉得风险是可控的,这是从最后银行无论都不会承担民事责任来算的,但这样的想法无疑有一些幼稚,毕竟最后烂尾楼会回到这些银行的身上,银行的系统风险依然很大。言归正传,我们作为个人此时一定要牢牢把握好自己口袋里的资金,千万要注意提高自己的资金抗风险能力。
对于按揭贷款停贷风险评估和房贷风险评估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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