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有不能发放信用贷款给关系人的规定,这个“关系人”指的是谁
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出自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其中表明了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其人发放信用贷款;一般情况下原则上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其关系人是指:(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商业银行法关系人贷款规定
规定商业银行对关系人只能发放风险较小的担保贷款,而不得发放风险较大的信用贷款;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和向非关系人发放贷款应一视同仁,即条件应该一样不得搞特殊化。
贷款担保人必须是亲属关系吗?满足这些条件都可以
; 经常看到有人在网上发帖咨询,说办理银行贷款负债率比较高,被银行要求找人做担保才放贷,想知道贷款担保人是不是必须是亲属关系。今天,就这个问题来和大家讨论讨论。
1、贷款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亲属
你是可以找亲属来做担保人的,这样一来可以增进亲属关系,比如父母、兄妹、亲朋好友等等,如果亲属不愿意给你担保,有好朋友,关系好的同事,也可以找他们帮忙做担保,实在不行还能找专门的担保公司。
但这里要说的是,夫妻之间是不可以互相作为保证人的,并且不能同时给同一个人做担保。因为在《婚姻法》中有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共享和支配家庭财产的权力。如夫妻互相担保就等于自己为自己担保,于无效担保,不被法律认可。
2、贷款担保人必须满足这些条件
虽说除了夫妻外的亲属和非亲属都能作为贷款担保人,但必须得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具备还款能力:银行要贷款人找担保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贷款人无力还款时由担保人代为还款,所以就必须要要求担保人有一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最基础的还款能力。
2)有本地户口:贷款人和担保人的户籍,必须是在贷款所在地的本地户籍,如此银行才能及时对贷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考察和监督,否则要是担保人是外地户籍,那么就很不方便了,银行是不会认可的。
3)年龄不能太大:虽说年满18岁有稳定的收入的公民都是可以做担保人的,但如果年龄超过50周岁,也是不能做担保人的,尤其是离退休人员,虽然有退休工资,也是不行。
综上,贷款担保人不一定要和贷款人是亲属关系,但是必须符合上述提到的几个条件,如此和贷款人的担保关系才具有法律效益。
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什么贷款
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第40条的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此外,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需要明确的是,这里的关系人是指:
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第七十四条规定:商业银行由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整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整改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的。
综上所述,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修改完善以及关系人概念的废除,针对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的行政处罚数量将出现断崖式下降,但这并不意味着金融监管部门放弃了对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行为的监管。因此,建议金融监管部门积极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是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审慎监管规则的修改情况更新行政处罚事由。商业银行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行政处罚案由应替换为关联交易管理或员工行为管理方面的违规案由。
二是继续严格打击违背交易公平原则向关联方发放信用贷款的行为。在提高现场检查频次的基础上,建议改变行政处罚机制,强化双罚制或只侧重于处罚商业银行相关责任人员。
三是客观判断商业银行特别是地方中小银行关系人和关联方的实际情况。将关系人纳入关联方管理,积极督促指导商业银行利用关联交易监管系统及时、准确更新内部人和股东及其近亲属以及他们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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