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 如何发放?
一、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程序: 1、借款人一般应在新学年开学后10天内向学校的指定部门(学生处)提出贷款申请; 2、借款人须如实、完整地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有关内容; 3、学校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并对学生的申请表内容及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合格后送交银行指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进行信用审查; 4、信用中介机构进行信用调查和评估,审核通过后打印申请表,送交申请人; 5、借款人、介绍人、见证人及有关机构在打印的申请表上签字盖章,送交银行; 6、银行审核、审批后,通知合格申请人所在学校,申请人须按照约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与银行签定合同; 7、银行放款。其中:学费及住宿费贷款,按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年划入学校帐户;生活费贷款;按北京基本生活标准一次直接划入学生个人在中国工商银行储蓄所开立的活期帐户。 二、贷款期限 第一笔贷款放出至本息完全还清之日止的时段,经办银行根据学生申请,具体确定每笔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四年(根据实际学制相应确定贷款期限)。 贷款额度 此种贷款仅供学生支付学费及住宿费、生活费,三项合计每人每学年不得超过6000元,其中生活费贷款每人每月不得超过250元。
申请了助学贷款,助学贷款是直接打到学校的银行卡里,还是直接打给学校?
助学贷款是直接打到个人卡里。
学生在申请助学贷款时,一般都需要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并在相对的银行开账户,如果审批通过,会直接将申请款项直接打到你的银行卡里。学校会从你的卡里划走学费与住宿费这样的必要费用,扣除剩余款项归学生自行处理。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3、因家庭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4、由所在学校审查同意;
5、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一、合同签订
1、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2、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3、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二、合同回执
1、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2、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3、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三、贷款发放
1、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2、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四、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怎么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经办银行直接划转至学校指定账户,再由学校计划财务部门代扣学生所欠的住宿费的,并会出具住宿费收据至贷款学生们。剩余资金由学校委托经办银行存入贷款学生的储蓄账户。
1、学生贷款一般在每年 11 月左右发放。发行时,银行将款项转入贷款学生大学的银行账户。交完学费后,剩余的钱会打到学生的还款账户支付宝。
2、另外,助学贷款并不是一次性支付学生四年的全部学费,而是学生每年都需要办理续贷手续,然后发放当年的贷款资金。如果不办理续贷,银行是不会放贷的。如果学生不想使用助学贷款,他可以在不办理续借手续的情况下还清之前的贷款。
拓展资料:
1)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利用财政手段完善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在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加大对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借款学生无需申请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承诺按时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贷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以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经济。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牵头、财政补贴、财政与高校联合给予银行一定的风险补偿,由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联合经营,专门帮助学生的银行贷款。来自高校贫困家庭。2012年8月8日,开发银行新增助学贷款将突破120亿元。
2)国家助学贷款主要有四种形式:国家助学贷款;高校用国家财政资金向学生提供的无息贷款;原籍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般商业学生贷款。其中,全国助学贷款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公办全日制高校要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合作银行共同办理国家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贷款。此外,一些民办高校还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应注意学校招生简章或录取通知书中的相关声明。
国家助学贷款如何发放到银行卡上?
贷款放款后是要打到学校的专门账户上的,不是打到学校发给您的银行卡上的,因为他们怕你们会直接取出来用,而非用在交学费上,所以银行会直接汇款到你的学校。
由银行打到学校账户,学校扣掉学费后,如果还有剩余,学校会将剩余部分充进你的校园卡。
办理完助学贷款后,银行会提供给你一张回执单,这个回执单交给你的大学,学校会审核,审核后,银行就会给学校打款了,所以只要办理了助学贷款,不用担心学费的事,安心去报到,上学。
拓展资料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助学贷款的钱打到哪儿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钱是打到该学生支付宝或学校开户行里的。助学贷款的钱在学校扣划学费、生活费前是冻结的,学生本人暂不能自由支取、使用,待 学校扣划完学杂费用后,剩下的再由学校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放给学生,由学生本人自由使用。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1、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人的父母,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可由父母委托其近亲属为共同借款人,但需要出具委托授权书。 2、《申请表》所填共同借款人与签订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到场签订贷款合同。续签合同的在校大学生,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时到场的,其中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代为 办理,但需提交委托授权书。 4、申请续签合同的,现申请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与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为同一人,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按新申请贷款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新 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 5、贷款合同生效条件。所签贷款合同只有在县资助中心收到学生所在高校寄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后,贷款合同才正式生效,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回执”,合同自动失效。回执单上一定要准确填写学校开户银行的名称、行号及帐号。实到具体处室,安排专兼职工作 人员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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