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转商”贴息贷款将推行 公积金额度紧望缓解
在广州、杭州等地相继审核通过公积金贴息 贷款 方案后,日前,温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将推出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政策,目前该政策已获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与相关部门商议确定具体细则后,将择时正式推出。
公积金贷款由于额度时常紧张,导致放款慢的问题饱受诟病,这一政策的推出,将有望缓解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紧缺问题,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职工购房的支持。
什么是"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
"公转商"贴息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阶段性资金紧张,由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受托银行按照公积金中心审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先行向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作为可置换贷款,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给予利差补贴,待公积金中心资金宽裕时,再将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转回的公积金贷款业务。
什么情况下会启动贴息贷款业务?
温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当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比率连续2个月月均达90%及以上时,启动公转商贴息贷款;当贷款比率处在85%~90%区间时,暂停实施公转商贴息贷款;当贷款比率低于85%,分批实施公转商贴息贷款置换转回,直至全部置换转回完毕。
申请贴息贷款业务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公转商"贴息贷款,需同时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商业贷款条件方可申请。
贴息贷款额度是多少?
"公转商"贴息贷款的贷款额度,按照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温公积金〔2015〕83号)规定的计算办法确定。目前,市区最高贷款额度仍为80万元,最低贷款额度35万元。
贴息贷款还款方式是怎样的?
"公转商"贴息贷款还款方式,借鉴杭州、厦门等城市做法,采用"按月 等额本金 还款法"。
职工在偿还"公转商"贴息贷款期间,因商业性住房贷款 利率 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而产生的利息差额,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给予贴息。贴息的金额,以公积金贷款金额按商业性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与按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间的的差额为准。
温州二套房首付最新政策
一、加大力度支持基本住房消费需求
(一)支持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的,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额度时不考虑缴存余额、缴存年限、配偶缴存情况及调节系数等因素。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包括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住房,下同)申请贷款,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申请贷款,按借款申请人名下实际住房和贷款情况确定贷款适用政策。购买政策性住房办理贷款实行自动阶段性担保。材料齐备的,从申请到发放的办理周期不超过8个工作日。
二、调整贷款申请条件
(二)调整贷款申请条件。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应符合如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或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审核同意,处于缓缴、封存或者退休销户状态的缴存职工。2.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政策性贴息贷款。3.符合资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进一步实施差别化贷款政策
(三)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下同)的,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四)调整首付款比例。借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借款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的,购房总价以房屋评估值和购房合同总价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五)调整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四、调整贷款期限和月还款额上限
(六)调整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最长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七)调整月还款额上限。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根据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及适用利率,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应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
五、进一步方便职工办理业务
(八)开办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借款申请人可在申请贷款时开通冲还贷业务,授权资金中心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用于偿还贷款,无需另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九)贷款办理“只跑一次”。借款申请人到贷款经办银行网点即可现场办妥贷款申请手续。自愿选择开通EMS免费邮寄《借款合同》服务的,贷款发放后不必到银行网点领取,实现贷款办理“只跑一次”。
(十)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只需携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购房首付款证明等材料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其他贷款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
借款申请人一方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
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入资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部队转业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不满足相关规定的,提供转业证,无需提供其原所在部队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十一)公示贷款办理进度。资金中心在门户网站公示各银行经办网点贷款办理进度,借款申请人可根据需要选择办理地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温州:首套房首付降至20%
5月30日,据官方微信号“温州发布”消息,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兼顾保障住房需求和“房住不炒”政策,温州市出台实施支持群众刚性住房需求的一揽子政策。
公积金贷款方面,为支持职工刚性住房需求,此次新政加大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政策执行期间购买家庭首套住房,单人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15万元,夫妻双人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30万元。以市区为例,调整后,单人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65万元,夫妻双人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00万元。
与此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办法中的缴存时限倍数,亦有相应变化。其中,基数由原来的4倍提升至5倍,最高倍数则由10倍增至11倍。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降至20%;二套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40%。
另外,缴存职工申请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提取额度由此前的最高1200元提高至1400元。
为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新政也将个人首套房商贷首付降至20%。根据新政,温州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执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同时,温州市将鼓励银行进一步降低居民家庭首套刚需住房贷款利率,以更优惠的利率和更快的速度加强商品房抵押贷发放,保持住房贷款利率在全省乃至长三角地区处于较低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为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目前对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但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但住房贷款已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执行首套首贷优惠政策。
此外,新政提出,继续加强房地产风险监测预警。为保障购房者权益,温州市住建部门将及时开展融资违约的风险排查,制定方案防范化解风险。同时,进一步压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责任,确保监管账户内的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开户的金融机构亦要开展风险合规自查,落实预售资金账户监管主体责任。
此外,为切实保障购房人征信相关权益,温州市将落实一系列惠民举措,如对受疫情影响失去收入来源的购房人灵活调整住房按揭还款安排,具体包括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等。
温州“大招”:首套房首付比例20%,可3年还息不还本
近日,温州推出“安居贷”产品,贷款期限在10年以上的首套住房按揭人员,前3年仅需按月支付贷款利息,第4年再开始分期还本付息。
这是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6月17日发布的“温州市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阶段性政策”中的内容,其中还提到:
9月30日前,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执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规定,并享受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利率优惠。
对居民家庭在温州名下无房但有已结清贷款记录的,或在温州有一套房但无贷款记录、或已结清贷款记录的,再买房均按照首套首贷优惠政策执行;在6月12日至12月30日期间,个人首次购买市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存量住房,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给予购房款0.6%的消费补助。
另外,温州还将加快人口集聚,进一步放宽落户政策;原则上全面停止安置房新建,推进房屋征收房票政策全覆盖。落实政府商定房票购买商品房优惠项目目录。推进房票市区全域流转。推进房票在人才购房补贴、政府项目支付、土地出让金支付等领域的应用。
对此,易居克而瑞认为,目前,温州房地产市场形成了房价“越贵越买”的思维惯性。反观刚需市场疲软,中低档产品成交占比持续走低。我们认为安居贷作用于温州房地产市场恐怕示范效应大于实际效果,较难拉动相较疲软的刚需购房消费。
附:《温州市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阶段性政策》全文
1.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执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规定,并享受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利率优惠。
2.举行人居节、房展会、月光经济周等活动,大力宣传本市城市建设成果和生态宜居环境。开展“温暖安居”优惠活动,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3.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
①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租赁住房力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无房,申请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提取额度由最高1200元提高至1400元。
②支持职工高刚性住房需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政策执行期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单人缴存的提高15万元,双人缴存的提高30万元。
③加大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贷款额度计算办法中缴存时限倍数提高至5倍作为基数,最高倍数增至11倍。
④加大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刚需住房和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消费能力,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降至20%。缴存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自住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40%。
4.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商业银行审核按揭贷款应以温州市域范围的住房和贷款信息为准,对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但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但住房贷款已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执行首套首贷优惠政策。
5.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执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鼓励银行进一步降低居民家庭首套刚需住房贷款利率,以更优惠的利率和更快的速度加强商品房抵押贷发放。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在坚持底线原则的基础上,推动利率下调,向底线靠拢。保持温州住房贷款利率在全省乃至长三角地区处于较低水平。
6.切实保障购房人征信相关权益。对受疫情影响失去收入来源的购房人,灵活调整住房按揭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落实好受疫情影响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等有关惠民举措。
以上措施,有效期截止2022年9月30日。
7.加大对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在本意见发布之日(2022年6月12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首次购买市区(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海经区、经开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存量住房(以网上签订浙江省商品房、存量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给予购房款0.6%的消费补助,领取不动产证后3个月内申请,逾期视同放弃补助。
8.加大金融创新支持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按揭贷款产品,为上述第7条购房人,办理中长期按揭贷款,可采取在前3年内还息不还本等创新型贷款方式。
9.加大对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按照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注:该政策与阶段性政策不叠加,结合人口发展政策长期执行)
10.加强房地产风险监测预警。及时开展融资违约的风险排查,制定方案防范化解风险。压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责任,确保监管账户内的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开户的金融机构要落实预售资金账户监管主体责任,开展风险合规自查。
11.积极协调逾期交付项目。对房地产风险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房企与购房者的沟通协调。因疫情、亚运会导致停工的,可作为项目工期延误的不可抗力因素,延误具体时限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12.加快人口集聚。进一步放宽落户政策,在市区具备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可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报落户;具备大专以上或相应学历的人员,可在市区先落户后择业。暂无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迁入公共集体户。
13.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联合整治执法力度,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的市场环境。
14.利用房票加速拆迁安置等住房政策落地。原则上全面停止安置房新建,推进房屋征收房票政策全覆盖。落实政府商定房票购买商品房优惠项目目录。推进房票市区全域流转。推进房票在人才购房补贴、政府项目支付、土地出让金支付等领域的应用。
15.加快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范围,由国有企业以优惠价格收购商品房,优先收购商品房项目配建的政策性住房。
温州首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有哪些优惠政策
买房子,首付比例关系到许多人口袋里的钱,因此,买房之前购房者们对于房子的首付都会异常的关注。而在温州,首付比例同政策的关系非常大的,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同。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关于温州首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有哪些优惠政策?的相关知识吧!
买房 子,首付比例关系到许多人口袋里的钱,因此,买房之前购房者们对于房子的首付都会异常的关注。而在温州,首付比例同政策的关系非常大的,首套房和 二套房 的首付比例不同。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关于 温州首套房首付比例 是多少?有哪些优惠政策?的相关知识吧!
温州首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1、 商业贷款 :以家庭为单位,如果是首次购房,可以贷到 房屋评估价 的70%(评估价一般比市场价低。
2、 公积金贷款 :以家庭为单位,如果是首次购房,可以贷到房屋评估价的80%(90平米以内,超过90平米是70%)。注意:公积金如没有评级,一般多只能贷80万,但要看您的 公积金缴存 额和缴存比例。
3、首付计算方式: 首付款 =总房款-客户贷款额;贷款额=合同价(市场价)×80%(首次贷款额度高可达80%)
4、总的来说,按照现有的首套房执行标准就是: 新房 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是三成,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首套房90㎡(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90㎡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温州 首套房贷款 有哪些优惠政策?
1、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温州 普通住房 ,享受 契税税率 下调到1%的优惠。
2、温州首套房暂时免征收印花税和 土地增值税 这两种税。
3、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 基准利率 的0.7倍,还有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4、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都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
5、买房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买房人不用负担营业税。
6、免收买房人购买普通住房的住房登记费,还有买卖存量房的住房转让手续费。
7、对于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 购房贷款 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买二套房时,房子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8、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温州首套普通自住房时,低首付为20%;如果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时,低首付为30%。
9、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在购买第一套住房时享有 按揭贷款利率 的优惠。
以上即是我整理的关于温州首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有哪些优惠政策?的相关资料,首套房的优惠政策给首次置业的朋友带来了福利,也间接地调整了 房地产市场 交易。所以我们在进行首次购房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购买首套房的优惠政策以及享受 首套房优惠 政策的条件。
温州:首套首付20% 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6月18日,浙江温州住建发布15条阶段性政策,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政策指出,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执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规定,并享受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利率优惠。
同时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鼓励银行进一步降低居民家庭首套刚需住房贷款利率,以更优惠的利率和更快的速度加强商品房抵押贷发放等。
以上措施有效期截止2022年9月30日。
政策表示,将加大对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按照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同时加快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等。
关于温州贷款新政策2015年和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