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贷款死了钱该谁还
法律上,父亲的财产需要用来偿还债务。
如果他的财产被继承,就由继承人还,但是,不会超出被继承的财产的价值。超出部分不用还。
另外,如果母亲还在,母亲需要为这笔贷款承担责任。
如果是银行的贷款,那么你们要知道的就不用很多。因为他们会冻结银行账户,或者申请拍卖名下房子
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人去世了贷款怎么办
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人去世了贷款可以按照继承关系,房产过户,然后签订新的贷款协议,不影响正常贷款,否则银行有权处理房产,对房屋进行拍卖。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如果房屋贷款人有遗产继承人,那余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要继承其贷款债务。贷款人的遗产应当被用来偿还其生前债务和应缴纳款。对于超出其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偿还。也就是说贷款人去世后,继承人要将其贷款等债务偿还。向银行申请的贷款,一般是连续三个月没有还钱的话银行就会给贷款人打电话催收了。如果贷款人还是不还钱的话银行就会起诉贷款人,一般起诉后都会判决银行处置贷款人的抵押物,银行什么时候处置就什么时候把房子收走拍卖了。若是继承人放弃继承房产。如果按揭抵押贷款的房子还没有办下来产权证的,房产由开发商处置,同时开发商也因为担保责任的关系需要为死者偿还这些银行贷款。如果已经办好产权证的,银行则会将死者按揭抵押中的房屋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来抵偿房贷。不足部分银行也不能再追究,多出部分继承人也没有权利再继承。无论购房者是因什么去世的,房贷还是会继续存在的。按照常理,人死后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其贷款债务也一样由继承人继承。不过,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继承人同意继续还款,剩下的房贷金额则由继承人接着偿还,直到还清为止。如果继承人拒绝继续还贷,则会视为房贷还款终止,但继承人也会失去用本贷款所购买的房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父亲生前贷了款,过世后其贷款由谁还
借款人死亡之后,如果其办理的贷款有担保人的话,将有担保人承担相应担保责任,代为偿还贷款。
要是没有担保人,那作为借款人的继承人就需要去偿还贷款,不过是在遗产实际价值内偿还。也就是说,超出实际价值的债务,继承人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当然,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而若是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那也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借款人是已婚人士,贷款是婚姻存续期间申办的,且贷款资金用于家庭支出的话,那生存的配偶就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而如果的抵押贷款,一般会对抵押物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来抵偿贷款。要是借款人无任何财产、没有亲属,那该笔贷款估计就会被经办银行(贷款机构/平台)做坏账处理了。
拓展资料:
贷款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商业银行制定贷款政策的目的,首先是为了保证其业务经营活动的协调一致。贷款政策是指导每一项贷款决策的总原则。理想的贷款政策可以支持银行作出正确的贷款决策,对银行的经营作出贡献;其次,是为了保证银行贷款的质量。正确的信贷政策能够使银行的信贷管理保持理想的水平,避免风险过大,并能够恰当地选择业务机会。
贷款方式是银行对企业发放贷款的方式。按照贷款保证的不同方式,可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信用贷款指仅凭借贷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票据贴现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而发放的贷款,可视为一种特殊形式的质押贷款。目前中国信贷资金的供应方式可分为三种,即直接贷放,间接贷放以及买,卖方贷款。
父亲的贷款,他已经去世了,儿子有义务赔偿贷款吗?
从法律角度讲,子没有代替父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
但在以下情况,子应当代替父亲偿还债务:
1、接受了父亲的赠与,造成父亲的债务不能偿还,不论这种赠于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
2、从父亲那里继承了遗产,在接受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3、父亲借的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特别是用于子的生活,而子又是与父亲一起生活。
在我们国家,很多的时候,父借款是为了家庭生活,也不排除是为了子女的生活培养,所以,到底是花了借的钱,是不容易区分的;
如果父亡故后,子拒绝归还,法律上虽然没有什么责任,但不符合道德传统,所以,我们还是提倡在子自愿的情况下,在能力范围内,代替父偿还债务,以减少社会纠纷,发扬光荣传统和社会公德。
在法律上,儿女没有替父母偿还债务的义务。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是父亲作为主体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子女无关。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这一规定要求儿子作为继承人要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 但这不是“父债子还”。作为继承人你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继承遗产的情况, 来决定是否需要偿还父亲生前所欠债务的数额。如果你愿意偿还父亲的旧债,就不用受遗产实际价值的限制了。综上, “父债子还”的说法是不对的。
父亲死亡后银行贷款怎么处理?
贷款人死亡后,所欠银行贷款可以由贷款人遗产清偿,也可以由其遗产继承人继续承担。如果该贷款有担保人的话,一般是由担保人代为偿还。而如果没有担保人,就轮到子女进行处理。不过子女如果放弃继承权的话,也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不必管这笔未还清的贷款。
法律分析
国家也规定了: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也就是说,继承人优先使用父亲遗产来偿还未还清的银行贷款,偿还完贷款后剩余的遗产,再由继承人继承。而偿还贷款也以遗产价值为限,对于超过遗产价值的未偿还贷款部分,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当然,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而若是父亲名下无遗产,该贷款也没有担保人的话,那就不用去偿还,银行通常会作为坏账处理。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银行可以起诉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和担保人(如果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在遗产继承的份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担保人在担保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债务的金额超出了遗产的价值,继承人没有义务偿还,但如果愿意偿还的话,法院也会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二条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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