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莞7条”新政再出细则!这类商品房,公积金额度上浮20%
5月24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明确我市绿色建筑商品住宅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建节能〔2022〕3号)》(以下简称绿建认定通知)。
商品住宅符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一星级以上等级要求的可以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绿色建筑商品住宅认定,绿色建筑商品住宅认定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认定通过后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5月14日,东莞住建局发布“莞7条”。其中提到,购买政府认定的绿色建筑商品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依规上浮20%的额度。
因此,绿建认定通知的发布,意味着有一批认定后的绿色建筑商品房项目,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
认定流程:
(一)未完成竣工验收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
商品住宅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一星级以上等级要求进行设计的,建设单位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可来我局申请开展绿色建筑项目预评价认定,申报资料及要求见附件。预评价认定由我局委托东莞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以下简称“节能办”)负责组织实施。
节能办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后,对资料进行审查,申报资料完整的,组织专家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由节能办出具绿色建筑预评价认定意见。预评价专家评审费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
(二)已完成竣工验收的商品住宅项目
已完成竣工验收并且已获得绿色建筑标识证书的,可以直接认定为绿色建筑,获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信息可在广东省绿色建筑信息平台进行查询(网址:)。
已完成竣工验收但未获得绿色建筑标识证书的商品住宅,项目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或者业主单位可以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认定,我市一、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认定统一在广东省绿色建筑信息平台进行操作,三星级绿色建筑通过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网址:),获得绿色建筑标识后可认定为绿色建筑。
东莞发布楼市新政,“5改2”落地!二孩家庭可多购1套
5月14日凌晨,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东建〔2022〕4号)。
通知表示,发挥好保障性住房“兜底”作用,切实加强对新市民、青年人、各层次人才、中低收入户籍家庭等重点群体的住房保障。
通过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通过配售“三限房”、安居房等,降低符合条件的刚需群体和人才的购房门槛;鼓励城市更新项目配建共有产权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大公积金对保障性住房租购的支持力度。通过夯实住房保障基础,更好满足刚性住房需求。
通知重点:
1、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居民家庭,允许其新增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其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4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
2、对居民家庭持有或购买“双(多)证房”但实质作为一套住房使用的,在核验购房资格时,该“双(多)证房”视作一套商品住房。
3、购买政府认定的绿色建筑商品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依规上浮20%的额度。
4、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为2年。
5、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的可以进行交易转让。
6、商业银行要执行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7、对分期缴纳土地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金后,可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报建等手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加快房地产开发建设进度。
8、合理确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资金并专款专用,超出监管额度的资金可由开发企业提取使用。改善企业资金周转,保障项目如期竣工交付。
东莞新规:贷款最长年限30年 额度最高上浮20%
2月26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下称《通知》)。3月1日起,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统一设定为30年,可贷额度最高上浮20%,同时,在保留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基础上,增加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据悉,原来只有购买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一手房(含商转公)方可申请最长贷款30年,现取消该限定条件。申请最长30年的贷款年限只需审核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
同时,凡符合购买装配式住宅、东莞认定的特色人才或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连续满5年(累计汇缴满60个月)未提取公积金任一情形,可贷额度可在计算公式计算额度的基础上最高上浮20%(不得超过首套房120万元、二套房80万元),且上浮额度不累加。
《通知》明确,已使用商业贷款用于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的职工,可申请将部分或全部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必须转为纯公积金贷款。由该笔公积金贷款每月应还款额不得高于职工家庭月收入的规定比例,调整为家庭总债务月均还款额不超过规定范围。债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贷款、向第三方提供的担保。
新增展期做法。在正常还款周期内,可申请延长贷款年限,但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
取消提前还款、期限变更的已还款时间限制。申请提前还款、期限变更(缩期或展期)时不再要求借款人至少已还款满12个月。
购买再交易商品住房且房屋已过户到买方名下的,应自不动产权属证书发证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另外,《通知》还提到,凡缴存单位未办理缓缴手续,或未因死亡、离(退)休、出境定居而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贷款发放后借款人连续停缴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人将提前收回贷款或按借款合同约定贷款利率上浮30%计收违约金,直至重新依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为止。
首套房贷款利率6.27正常吗?
首套房房贷利率6.27%正常吗?和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是要高很多的,2020年5月份全国首套房平均房贷利率为5.32%,题主的房贷利率比全国平均水平要高出将近1个百分点,这个房贷利率水平还是比较高的。而二套房房贷利率一般是比首套房还要高一些的,5月份全国二套房房贷平均利率为5.63%,比首套房的房贷利率要高出0.31个百分点。但是这个是全国平均水平,各个城市差别还是挺大的,有的城市的首套房房贷利率低于5%,有些高于6%,所以我们基本也只能和自己所在的城市进行比较,而在我们所在的城市一般也没有太多的选择余地,因为这个城市的房贷利率水平基本是相同的,能谈的空间是非常小的。
题主的房贷利率高达6.27%,这从侧面说明你们城市的调控是以金融手段为主的,也就是提升房贷利率,增加购房成本,这是变相的使房价“加价”,调控房价的手段有很多,常用的就是控制首付比例,但是现在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以三成为主,二成的也有,另外就是增加房贷利率,通常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较高的比例,原来是以贷款基准利率4.9%为基准上浮一定的比例,现在是以LPR为基础,进行加点,当前的5年期LPR是4.65%,题主相当于是加点了162个BP。
还有一个调控手段就是购房资格,比如非本地户口就被排除在外,比如是需要有连续的社保和税收的缴纳,比如是否结婚,在这个调控手段里面上海是做得最好的,所以上海的房价现在已经横盘3年了,这三年一直没有什么大的波动。这几种调控方式各有千秋,单纯的上升房贷利率,那么对购房资格通常会降低标准,或者说是要求不高,比如深圳很多人在深圳买不起房,于是纷纷走到惠州、东莞去买房,但是这些城市的房贷利率通常都非常高,比如就2020年来说吧,在东莞买房,光大银行首套房利率上浮40%,广发银行首套房利率上浮30%。
这些所有的调控方式中,对刚需来说最好的就是控制购房资格和门槛的这种方式,因为这种方式不会导致房价上涨,也不会导致利率上升,那么对购房者而言就不会增加购房成本,那么刚需是可以满足购房需求的,抑制的是二套房和投机的需求。所以是可以满足基本需求。而对于提高首付比例或者是提高利率都是增加了购房者的负担,尤其是提高利率更是变现的太高房价。
2020年东莞买房的贷款利率多少
5.39%-6.37%。在东莞买房,贷款利率一般会在央行基准上浮10%-30%左右,贷款5年以上利率为5.39%-6.37%,据2020年东莞银行房贷利率数据显示,,大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上浮40%。
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上浮20% 可贷30年
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建)2月26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简称“《贷款办法》”。《贷款办法》将于2020年3月1日起实施。《贷款办法》明确,异地贷款条件放宽,可贷额度最高上浮20%,新增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并规定,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统一为30年。
按照《贷款办法》规定,新增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方式,已使用商业贷款用于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的职工,可申请将部分或全部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必须转为纯公积金贷款。凡符合购买装配式住宅、该市认定的特色人才或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连续满5年(累计汇缴满60个月)未提取公积金任一情形,可贷额度可在计算公式计算额度的基础上最高上浮20%,但不得超过《贷款办法》第十条规定限额,且上浮额度不累加。
《贷款办法》提出,贷款最长年限统一设定为30年。原来只有购买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一手房(含商转公)方可申请最长贷款30年,现取消该限定条件。申请最长30年的贷款年限只需审核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在保留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基础上,增加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借款合同一旦签订,暂不支持还款方式的变更。
在正常还款周期内,可申请延长贷款年限,但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申请提前还款、期限变更(缩期或展期)时不再要求借款人至少已还款满12个月。贷后连续停缴满12个月将被收取违约金。
《贷款办法》还调整了供收比核定方式,由该笔公积金贷款每月应还款额不得高于职工家庭月收入的规定比例,调整为家庭总债务月均还款额不超过规定范围。债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贷款、向第三方提供的担保。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武新 校对 刘军
东莞公积金房贷利率
2020年东莞市居民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1.基准利率:基准利率为4.7%,即按照当年全国基准利率计算。
2.折扣利率:折扣利率为4.35%,即按照当年全国基准利率的85%计算。
3.贴息利率:贴息利率为4.05%,即按照当年全国基准利率的85%的75%计算。
4.综合利率:综合利率为3.75%,即按照当年全国基准利率的85%的75%的75%计算。
另外,东莞市房屋公积金贷款还可以享受政府贴息政策,贴息政策的最低利率为3.5%,根据不同的贷款人的实际情况,可以享受较低的利率。
对于2020年东莞贷款上浮和东莞贷款比例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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