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哪办
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学生家庭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部分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一、贷款证明材料
1、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扩展资料:
1、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2、贷款金额
按学费、住宿费实际金额总和确定,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为了加大对建档立卡学生的帮扶力度,建档立卡学生可以按照最高金额贷款。
3、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4、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剩余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3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三年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要偿还贷款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还本宽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人民网-教育部: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已启动
河南周口太康生源地贷款截止日期
9月20号。。生源地贷款是在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的,位于河南省周口太康县县东大街。因为这个贷款每年的截止日期都统一的所以经查询是每年的9月20日结束。该贷款无论是数额还是安全程度都是很不错的。
周口市川汇区生源地贷款地址
中国建设银行。川汇区位于河南省周口市西南部,是周口市委、市政府所在地,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根据查询百度地图显示:该地贷款地址在大庆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的中国建设银行。生源地是报考者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
周口淮阳生源地贷款续贷需要什么证件?
一般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如下:
(一)首次贷款所需材料
1.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由毕业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县中心保留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县中心保留复印件。
(二)续贷所需材料
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即不需加盖公章)。
首次申请需由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受理现场;续贷时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其中一方前往现场申请即可。
助学贷续贷流程:
1、打开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信息网,打开以后在主页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2、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后,点击左侧的贷款申请按钮;
3、按照要求填写贷款信息并提交贷款申请;
4、贷款申请提交成功后,导出申请表;
5、携带准备好的资料到当地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即可。
如果还有什么贷款方面的问题可以到数财网了解一下。
2016年河南省周口市户籍助学贷款在哪办理
在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我是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我想申请贷款不知道哪个银行可以贷?望知情人识给于解答!
常用的大学生助学贷款一般有两类: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拖欠助学贷款的影响
2012年助学贷款利率
在校大学生入伍助学贷款可获代偿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细介绍
一、定义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在本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特征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存折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8)上一年度家庭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 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三、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6000元;申请金额不能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总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利率执行央行规定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四、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1、2010年大学新生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表,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2件份)。 (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5)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所办理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2、在校大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表,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p#副标题#e# (5)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7)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2份。 3、在校大学生非首次(08年、09年办理过贷款,2010年申请续签贷款合同的)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件,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最近一个年度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出示核对,不上交)。 (5)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1份。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及相关材料后,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贷款合同的签订并完善相关手续。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人的父母,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可由父母委托其近亲属为共同借款人,但需要出具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生父母要及早邮寄委托授权书)。 2、《申请表》所填共同借款人与签订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到场签订贷款合同。续签合同的在校大学生,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时到场的,其中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但需提交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续签合同的,现申请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与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为同一人,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按新申请贷款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新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 5、贷款合同生效条件。所签贷款合同只有在县资助中心收到学生所在高校寄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后,贷款合同才正式生效,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回执”,合同自动失效。回执单上一定要准确填写学校开户银行的名称、行号及帐号。实到具体处室,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注:在山东、福建等地开始实行网上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六、借款主体及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国家助学贷款详细介绍
一、定义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学生提出申请 → 学校进行初审 → 银行开展审批 → 双方签订合同 → 银行发放贷款 → 毕业后开始偿还贷款 注:银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指定部门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
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因家庭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由所在学校审查同意;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资料(一般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街道或乡级以上的困难证明、担保人的担保书及本人的现实表现等),承诺有关还贷的责任条款,提供还贷担保人。
五、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有哪几种还款方式?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六、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利率、额度
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最长期限为10年。利率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由借款人自行承担(按央行现行的基准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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