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资不抵债怎么办
法律分析:公司资不抵债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和解或向银行申请贷款,改善经营,扭亏为盈。
根据《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资不抵债怎么办
法律分析:债务人资不抵债如何处理,要依据债务人的身份而定,如果是法人企业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如果是自然人的可以分期清偿债务。公司资不抵债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和解或向银行申请贷款,改善经营,扭亏为盈。根据法律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债务人资不抵债应当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来进行清偿,如果暂时没有能力进行清偿的话,是可以分期来进行付款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能力清偿,但是却拒不清偿,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资不抵债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资不抵债是什么意思? 资不抵债:指个人或企业的全部债务超过其资产总值以致不足以清偿债权人的财务状况。
问题二:什么叫做资不抵债 资不抵债的一个重要指标是储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负债/资产。此指标为大于100%时,为资不抵债。所以,你说的情况不属于资不抵债。
问题三:资不抵债啥意思 所有的资产不够还债务。
问题四:什么是资不抵债? 例如:某国有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经确认该企业现有资产为1000万元,债务为1200万元,就是资不抵债.但如果到期债务为800万元,这表明企业虽然出现了'资不抵债'的情形,但现有的财产足以清偿其到期债务800万元,并末达到法律规定的破产界限.
问题五:什么是资不抵债 以德国为例,该国立法者、法官和学者们曾对资不抵债的界定做过深入的讨论和分析。按照现在大家一致的观点,资不抵债应当通过一个不同于一般资产负债表的特殊报表来确定,即资不抵债报表(债务超过报表)。在设立该报表时,在对公司的资产作价值评估时,须对公司的继续可经营性进行预测和考虑。当对公司的继续可经营性的预测呈乐观状态,则公司资产的价值按照继续经营价值来衡量;如果公司的继续可经营性的预测呈悲观状态,则公司资产的价值只能按照清算价值(该价值一般低于资产的帐面价值)来衡量了。不过,当公司的继续可经营性的预测呈乐观状态时,如果按照继续经营价值所设立的资产负债报表显示公司的资产仍不能覆盖公司的全部债务,则公司仍达到了破产界限。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股东而言,如果他们真心想将公司继续经营下去的话,则他们应当通过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向公司注入新的资本,或者寻找新的股东请求其加入公司、并以此为公司带来新的资本。如不成,则只好面对公司破产了。从权衡公司债权人利益和整个社会的经济风险的角度出发,这对于陷入此状态的股东而言并不苛刻和有失正义。从上面的分析可看出,德国法中作为破产界限标准的资不抵债并不只单纯考虑简单的会计帐面价值,还是对公司的继续可经营性等诸多因素予以了考虑。从这个角度而言,将资不抵债作为一个破产界限标准,绝不失科学性。 4、国内部分学者反对将资不抵债作为破产界限的另一主要理由是,我国国有企业自有运营资金一直较少,尤其是过去“拨改贷”体制下设立的企业主要靠银行贷款维持运转,采用该标准会导致许多国企破产。 保护国企是应当和必要的,不过保护方式应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性,否则最终只会带来国有资产的更大损失。从1993年《公司法》颁布之后,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指引下,我国 *** 开始对国有企业的运行推行现代公司制度,努力按照国际规则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便增强国企的生存力和竞争力。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公司股东应当每年从公司盈利中提取必要的盈余公积、公益金等留存给公司自身,以便实现公司资本的积累。对于自有资金很少的国企,作为股东代表的中央 *** 或地方 *** 应当通过这种留存利润的方式,或者直接通过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对于长期资不抵债、主要靠银行贷款维持生存的国企, *** 应当通过兼并、重组或者增加注册资本等方式及早解决问题。在解救无望的情况下,及早实行破产应当是一种最理性的选择。否则,一味拖延下去只能带来更多国有资产的损失。所以,不论对待国企或民企,都应从建立现代市场经济的全局出发,按市场经济规律科学和理性地面对问题和处理问题,这样才能最终实现我国企业的强盛和国民经济的繁荣。 5、我国新《破产法》第2条中,未将资不抵债单独作为一种破产界限,而是规定应当同时满足另一条件,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按照这种标准,当公司资不抵债时,只要公司能够通过贷款等各种方式清偿到期的公司债务,则公司即可不必进行破产。这在实践中很可能导致许多公司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来清偿到期债务,借以规避破产。一般而言,作为公司外部人的第三人很难知道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这样,将很容易出现资不抵债企业的亏损黑洞越来越大,而公司外部人全然不知。最终,当某一天资金链条断裂、亏损爆漏时,将可能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极大的破坏力。几年前发生在我国证券行业的德隆系案便是一个鲜活的例证。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将资不抵债作为企业法人的破产界限从理论和实践意义上来讲都是应当和必要的,我国破产法在这一点上尚需完善。 资不抵债与支付不能的比较 资不抵债与清偿不能有着......
问题六:企业破产法中 资不抵债具体指什么 企业的全部债务超过其场产总值以致不足以清偿债权人的财务状况其着眼点是资债比例关系及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其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财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其他的偿还能力。计算债务的数额,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
问题七:个人资不抵债 在这上面,给你的答案都是自己想的,你还是去问问律师嘛,有些时候不用申请破产也可以的。
问题八:资不抵债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比如,资产1000元,负债1200元,所有者权益-200元咯.
因为所有者权益指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实收资本一定是正数的,但如果年年亏损严重,未分配利润负得厉害,就出现这种情况咯.比如实收资本100元,未分配-300元的情况,所有者权益就成-200了.
问题九:资不抵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如何体现? 实际上就是所有者权益出现负的情况了,严格的说是未分配利润这一栏出现负数了,而且绝对值大于实收资本,这时候资产就小于负债,也就是通常说的资不抵债了。
问题十:资不抵债是什么意思啊?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Insolvency资不抵债指一家公司不能履行对另一家企业或机构的债务责任。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期货从业准入性质的入门考试,是全国性的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受中国证监会监督指导,由中国期货业协会主办,考务工作由ATA公司具体承办。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目的。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为了使国内相关人员通过对期货基础知识的学习,更好的掌握期货市场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熟悉期货市场发展的一般规律、期货市场原理及其运作过程,了解期货市场的基本业务、参与期货交易的基本方法与程序、期货交易的策略和技巧;通过对期货法律与监管制度的学习,使其能更好的了解和掌握期货市场的基础法律知识、主要法律制度和监管制度等,增强其法律观念、守法合规和自律意识,从而提高其执业水平。依照《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中国期货业协会负责组织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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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不抵债要如何认定
资不抵债是指个人或企业的全部债务超过其资产总值以致不足以清偿债权人的财务状况,因此而产生的风险。企业资不抵债的情况,有着特定的认定标准。下面由我为你详细介绍资不抵债的认定相关 法律知识 。
资不抵债的认定 方法
我们可以查阅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该司法解释就提到了人民法院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时认定“资不抵债”的标准。
实践中,该标准是“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即债务人的实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需要注意的是,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财产为限,不需要考虑企业信用、偿债能力等因素,同时,我们在计算债务数额时,不需要考虑是否到期,即包括已到期及未到期的债务。
更为具体的证据认定,我们可以查阅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审计 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等,如果显示“资不抵债”,那么一般就可以做出法律上的认定。当然,还存在例外情形,例如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具备以下情形也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1)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
(2)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
(3)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4)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5)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相关知识:公司资不抵债,企业如何运营?
基本情况:
资阳市某机器制造有限公司从09年成立至15年6月,一方面公司主营业务一致无法取得重大突破,营业收入一直在一千万至两千万之间徘徊,公司经营至2013年发生重大财务危机,项目投资资金超过企业自身的承受能力,在引入银行贷款资金后还是不能满足企业需求,在这个期间公司通过借入民间贷款资金苦苦支撑,由于主营业务不能产生大量的现金流,且要归还高额的民间借贷资金的利息,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正常运营下去。另一方面企业财务核算混乱,导致企业财务信息无法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真实情况。由于公司大量亏损,出现严重的资不抵债的情况,且资金链已经断裂,无继续经营下去的可能,于是企业需要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同时需要对企业账务进行梳理。
处理方案:
由于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需要提供企业资不抵债的证明,并且人民法院受理后成立破产清算管理人,需要重新对企业账务进行清理。因此本事务所在承接该项目后,一方面对被审计单位的账务从成立之日起进行逐笔的清理,发现不规范的地方及时进行修改。另一方面根据财务梳理的结果,出具一份被审计单位清产核资审计报告作为企业向法院提请破产申请的书面材料。由于我们提前为被审计单位进行了财务梳理,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整改意见,这样在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成立资产管理人后可以快速的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为企业节省了时间,同时也事前排除了相关风险。
资不抵债与清偿不能有的区别
支付不能是指企业法人欠缺清偿能力,即对于已到清偿期限,而且已受清偿请求之债务的全部或主要部分,处于全面地、长期地不能清偿之财产状态。
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全部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其债务的客观状态。它仅以债务人的资产作为考察的依据,而不考虑其信用、技术和劳力等因素,因此,资不抵债并不必然导致清偿不能。只有当债务人资不抵债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才能构成破产的原因。不过,作为例外,我国《 公司法 》第196条规定,在公司因解散而清算时,清算组如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由此可见,资不抵债是公司在特定情况下破产的原因。
支付不能作为破产界限应当更多地从公司的外部性出发,而资不抵债作为破产界限应当更多地从公司的内部性出发。前者重在形式,后者重在实质。两者有机地构成了公司法、破产法中的一对概念。当一个公司逐渐步入将触及到众多利益的破产境地时,这一对概念无疑构成了两个严密的监控时点。
公司资不抵债的运营方式
由于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需要提供企业资不抵债的证明,并且人民法院受理后成立破产清算管理人,需要重新对企业账务进行清理。因此本事务所在承接该项目后,一方面对被审计单位的账务从成立之日起进行逐笔的清理,发现不规范的地方及时进行修改。另一方面根据财务梳理的结果,出具一份被审计单位清产核资审计报告作为企业向法院提请破产申请的书面材料。由于我们提前为被审计单位进行了财务梳理,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整改意见,这样在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成立资产管理人后可以快速的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为企业节省了时间,同时也事前排除了相关风险。
资不抵债要坐牢吗
如果没有贪污、行贿受贿、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只是经营管理和市场问题造成资不抵债,不会坐牢,资不抵债的,可以申请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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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不抵债怎么办
对于资不抵债的公司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清偿到期 债务 ,包括以现金、非现金资产、企业股权、举借新债偿还旧债等方式偿还。如果企业(包括盈利企业在内)无法清偿到期债务, 债权人 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破产案件一旦被法院受理,无论企业是否盈利,企业均将进入 破产清算 程序,企业经营被终止。 当企业没有足够的现金(包括以举借新债、吸收投资等方式筹措的现金)来维持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的话,企业(包括盈利企业在内)的经营将自行终止。 当资不抵债企业有能力清偿到期债务,且有足够的现金维持日常经营的话,企业不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当然,如果企业不想办法尽快扭亏为盈的话,则该企业迟早将会被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 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企业资不抵债欠款如何清偿
【法律分析】:公司资不抵债,其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还债;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债务不再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关于公司贷款资不抵债和公司资不抵债银行怎么办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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