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光伏发电的支持政策包括哪些
2013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光伏产业的发展目标是建立适应国内市场的光伏产品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形成有利于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和市场环境。
《意见》强调,发展光伏产业需遵循以下原则: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市场为主,重点扶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意见》要求,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优先支持在用电价格较高的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在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等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充分利用太阳能,结合建筑节能加强光伏发电应用,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支持光伏发电应用。
按照“合理布局、就近接入、当地消纳、有序推进”的总体思路,根据当地电力市场发展和能源结构调整需要,在落实市场消纳条件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各种类型的光伏电站建设。鼓励利用既有电网设施按多能互补方式建设光伏电站。鼓励光伏企业创新国际贸易方式,优化制造产地分布,在境外开展投资生产合作。鼓励企业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集聚全球创新资源,促进光伏企业国际化发展。
支持企业开发硅材料生产新工艺和光伏新产品、新技术,支持骨干企业建设光伏发电工程技术研发和试验平台。支持高等院校和企业培养光伏产业相关专业人才。鼓励企业加强国际研发合作,开展光伏产业前沿、共性技术联合研发。鼓励有条件的国内光伏企业和基地与国外研究机构、产业集群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意见》明确,加强全国规划与地方规划、制造产业与发电应用、光伏发电与配套电网建设的衔接和协调。 完善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关电网技术标准体系。制定完善适合不同气候区及建筑类型的建筑光伏应用标准体系。制定完善并严格实施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规范光伏市场秩序,促进落后产能退出市场,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实行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控制设备等关键产品检测认证制度,未通过检测认证的产品不准进入市场。
电网企业要加强与光伏发电相适应的电网建设和改造,保障配套电网与光伏发电项目同步建成投产。各电网企业要为光伏发电提供并网服务,优化系统调度运行,优先保障光伏发电运行,确保光伏发电项目及时并网,全额收购所发电量。
《意见》指出,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放开规模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全部电量纳入全社会发电量和用电量统计,并作为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业绩考核指标。
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根据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制定光伏电站分区域上网标杆电价,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发现价格和补贴标准。根据光伏发电成本变化等因素,合理调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
严格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管理,保障附加资金应收尽收。完善补贴资金支付方式和程序,对光伏电站,由电网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或招标确定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与发电企业按月全额结算;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建立由电网企业按月转付补贴资金的制度。中央财政按季度向电网企业预拨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完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机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企业研发费用符合有关条件的,可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符合条件的兼并重组,可以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意见》最后明确,金融机构要继续实施“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和家庭自建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严禁资金流向盲目扩张产能项目和落后产能项目建设,对国家禁止建设的、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光伏制造项目不予信贷支持。
对利用戈壁荒滩等未利用土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在土地规划、计划安排时予以适度倾斜,不涉及转用的,可不占用土地年度计划指标。探索采用租赁国有未利用土地的供地方式,降低工程的前期投入成本。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未利用土地的,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后,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完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并简化程序。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利用外资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一条 为坚持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方针,正确引导外资投向,加快电力工业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从境外以各种形式引进资金或境外经济组织、个人(简称外方投资者)直接投资从事电力开发建设经营,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是国家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利用外资在中国从事电力开发建设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审查同意并按有关程序批准后方可进行。第四条 利用外资所选择的电力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应是已列入国家近期发展规划或改造规划的项目。第五条 电力项目利用外资的资金投向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第六条 电力建设利用外资的基本方式:
(一)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以及境外财团的优惠贷款;
(二)外国政府补贴的出口信贷;
(三)境外商业贷款;
(四)在境外发行电力债券;
(五)在境外发行电力股票;
(六)外方投资者直接投资;
(七)其它方式,如租赁、易货贸易等。第七条 主管部门安排国家有关行政条件较为优惠的外资贷款,重点建设大型水电项目、大型坑口火电项目、远距离输电项目以及中西部地区的电力项目。中西部地区应积极创造吸引外资的条件。第八条 电网为国家所有,国家对电网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电网建设利用外资,一律采取借贷方式,由电网经营管理部门还本付息。第九条 外方投资者可在下列电力项目建设中投资:
(一)火力发电厂;
(二)水力发电厂;
(三)核电厂;
(四)新能源或新技术发电项目;
(五)抽水蓄能电站。
(六)老电厂扩建及技术改造等。第十条 外方投资者可选择下列投资经营方式:
(一)外方投资者与中方投资者合资建设,成立中外合资经营发电公司或中外合作经营发电公司;
(二)外方投资者对中国现有电厂的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投资与中方组成中外合资经营或合作经营发电公司;
(三)外方投资者可通过购买中方现有电厂的部分股权,与中方组成中外合资经营或合作经营发电公司,所购股权比例一般不超过30%。
(四)外方投资者可以申请独家投资建设,经国家批准成立外资经营发电公司。
以上合营公司均为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可以自主经营管理也可以委托有关电网公司经营管理。第十一条 中外合资或合作建设电力项目的合作期限(不含建设期),火电厂不高于20年;水电厂不高于30年。利用电厂存量资产的合营项目,可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及各方的实际情况确定。
合资、合作期满后,应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合同、章程进行清算和移交。
外资建设的电力项目的经营年限和清算移交,比照上述原则确定。第十二条 合资项目的注册资本及占总投资比例,中、外方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根据中外合资企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合同中具体确定。除经国家批准者外,骨干电力项目(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总容量60万千瓦及以上),均应由中方控股,保持实际调控权。第十三条 利用外资建设的电力项目,在引进外资进,应按先进、适用、价格合理的原则,一般以招标方式,同时引进国外设备。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使用国产设备的项目除外。第十四条 利用外资的电力项目,必须做到包括建设期、生产经营期和期满清算的全过程外汇平衡。
合资项目的中方不得自行承诺保证外方的外汇收入,应按政策规定向国家外汇主管部门申请优先购买外汇。
在同等条件下,以人民币结算的项目优先安排。第十五条 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国社会公众经济承受能力,确定利用外资的电力项目的电价定价原则,促使该项目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生产成本,以取得预期的投资回报或偿债能力。第十六条 外方投资者在中国投资开发建设电力项目的财产权、经营权、收益权等合法利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外方投资者在中国投资开发建设电力项目的合法收益,可以继续在中国投资,也可以汇往国外。
国家鼓励外方投资者将从电力项目中获取的利润再投资于中国境内的电力企业或其它创汇企业。第十七条 外方投资者独资或与中方合资开发建设的电力项目必须在签订投资协议的同时,与项目所在电网管理部门签订并网协议,在投产前与电网管理部门签订电网调度管理合同以及签订电量销售合同等。
光伏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光伏贷款需要的手续流程,如下:
一、申请及评审
项目完成备案后,携带自然人身份证明、个人资产证明或企业经营执照、公司章程、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项目备案、电网接入批复、用地或屋顶租赁协议、电力购买协议、能源管理合同等有关文件向市节能减排中心提交贷款申请材料。
通过市减排中心的初审和复审后,市减排中心将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路勘和评审,并将推荐意见及相关材料递交银行和担保公司。银行和担保公司将同步开展担保审核工作,银行及区县财政局将提供审核意见。
二、审核签订合同
担保公司在收到银行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担保审核工作,并签订担保合同。银行收到担保合同2个工作日内与贷款企业签订贷款合同。
三、贷款发放
银行将根据进度分期拨付贷款,项目通过市节能减排中心的专项验收并办理担保公司相关抵押手续后,银行发放贷款尾款。
【拓展资料】
光伏贷款是央行为了鼓励新兴产业的发展而下发的信贷政策,要求各银行机构支持光伏产业发展,光伏贷款同时也是支持光伏扶贫发展的重要形式之一,是一件国家减轻贫困户经济负担的好事。
贷款所需资料:申请银行贷款的借款人一般需准备的材料:自然人身份证明、个人资产证明或企业经营执照、公司章程、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项目备案、电网接入批复、用地或屋顶租赁协议、电力购买协议、能源管理合同等有关文件。一般情况贷款发放前应完成项目备案以及电力购买协议、能源管理合同等有关协议的签订。
一般合理的光伏贷在3-8年,会有银行的业务人员审核你的征信和去安装场地实地考察,放款也是等电站并网之后直接给公司,也许会要保证金和首付,这都是合理的,因为光伏电站的年收益在20%,扣除不到5%的利息,8年之内还不完贷款的肯定有猫腻,要警惕。
光伏发电能贷款吗
能的,国家支持新能源建设,但你要清楚一点,所有贷款是要还的。
听说安装光伏发电可以申请贷款,这个要怎么操作,需要
一、光伏发电是可以办贷款的!但要在正规光伏公司报装,光伏发电的收益是银行利息的几倍,一般是前十年发电和补贴收入作为还银行本息,十年后光伏电站归用户。
二、如果你是电站业主或者是经销商想办理光伏贷款,需要找有资质的光伏公司合作,需要看好公司的资质和提供光伏贷款的银行靠不靠谱才行。
目前比如浙江碳银光伏与工商银行合作推出的光伏贷款,最长可以贷款8年,年利率仅需要3.3%,最高可以贷款15年,一般是这样操作的:
首先由经销商帮助农户申请,然后需要农户提供一定的资料,比如信用证明,房屋证明之类的,然后通过银行的征信,就可以通过使用光伏贷款购买电站了,“光伏贷款”对电站业主有一定的利息优惠,并且还款灵活,可选择直接用电站收益权抵扣还款。最大限度保障农户的电站收益,贷款还完后,电站的收益都归电站业主所有,所以还是十分划算的。
拓展资料
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国家能源局制定《关于支持分布式发电金融服务的意见》,要求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的企事业法人以及具备完全民事责任的自然都可以申请光伏货款。
随着光伏的成本下降,分布式光伏真正快速进入到中国的各个地区,银行对用户贷款政策放开。安装对象都是老百姓。对于老百姓目前光伏的成本还是有些高,所以银行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支持地方新农村建设,鼓励老百姓安装光伏电站,银行相继推出了光伏贷款。
申请货款的借款人需要准备的材料:自然人身份证明,个人资产证明或企业经营执照、公司章程、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项目备案、电网接入批复、屋项协议、电力购买协议、能源管理合同等有关文件。
按照工行行业信贷政策,电力供应行业属于哪类
电力供应是属于优质行业的!但是也要看你的职位!如果是一线员工就肯定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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