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房贷政策
2020年12月31日,央行和银保监会联手颁布了一条关于房贷的重磅政策。而且,自2021年1月1日起直接实行。这是自房地产领域“三条红线”融资新规后的最重磅规定,且没有给任何过渡期。
1、这个规定的全称是《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主要目的是对银行业房地产贷款进行集中管理。按这条新规,以后银行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均有上限,不得突破。文件的附件中,给出了极其明确的比例限制。
根据《通知》,两部门根据不同银行的资产规模及机构类型,分成5档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具体来看:
第一档也就是中资大型银行,包括工农中建交邮储6家国有大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
第二档也就是中资中型银行,包括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以及资产规模较大的几家城商行如上海银行、北京银行等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27.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20%。
第三档为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包括除了第二档以外的城商行、民营银行以及大中城市和城区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的占比上限分别为22.5%和17.5%。
第四档为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的占比上限分别为17.5%和12.5%;
第五档为村镇银行,两项贷款的占比上限为12.5%和7.5%。
另外,两部门表示: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结合所在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特点,以《通知》的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为基准,在增减2.5个百分点的范围内,合理确定辖区内适用于相应档次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有两种情况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一是住房租赁有关贷款,目的是为支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二是为配合资管新规的实施,资管新规过渡期内(至2021年底)回表的房地产贷款不纳入统计范围。
2、除此之外,根据央行两次规定,自2021年开始,贷款购房者将会面临两方面的新变化:一是用商业贷款按揭购房者,如果其重定价日定在1月1日,在本年度其月供将自1月起有所减少;二是本年度新贷款购房者,其贷款将会受到“住房贷款占比”的影响。
第一个变化:商业贷款,月供将有所减少2019年12月28日,央行网站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进一步推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
第二个变化:个人贷款购房受到“住房贷款占比”影响2020年12月31日下午 ,央行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
扩展资料:
1、银行系统中的贷款比例作出限制的原因
央行公告中提出“为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御房地产市场波动的能力,防范金融体系对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2020年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的讲话,也曾提到了中国金融体系对房地产贷款的依赖和集中度。
按郭主席的说法:中国房地产相关贷款,占银行业贷款的39%。而且这些仅仅只是银行体系内的贷款,那些房企自行发行的债券,融资的股权,已经信托等影子银行的资金,均不在这39%里面。
还有很多人,直接用经营性贷款去全款买房,这其实也算房价,只不过在表内看起来像发给工厂企业的经营性贷款而已。加上这些七七八八的表外贷款,房地产贷款会占到我国金融体系的40~50%左右。这是一个非常恐怖的比例,真正的半壁江山。过去世界上总共产生了130多次金融危机,其中100多次和房地产有关。
最近的一次,2008年的美国金融危机,起因是房地产。日本金融崩溃,起因也是房地产。所以郭主席将房地产定义为我国金融风险最大的“灰犀牛”。先搞了一个房企融资的“三条红线”,如今又开始限制整个银行体系的贷款上限。半壁江山实在太高了,哪怕是39%也很高。
所以现在规矩改了,直接通过放贷上限来压制全体金融系统。和现状比,压的不多,因为房地产贷款占中国金融体系的比例实在是太大了,大到不能动,不敢动。但这是首次以行政令的形式颁布贷款占比红线,给各银行都戴了一个紧箍咒。防范银行过多的贷款投向房地产领域,或出现一些不符合贷款要求的做法,比如近两年很火热的首付贷。
2、LPR影响
LPR是由我国18家报价银行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贷款市场供求、信用溢价所报出来的结果。18家银行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其他数据平均构成LPR数据。
按照新规定:“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这意味着从2021年1月开始,住房贷款利率更多地将由市场机制决定,和2020年、2019年的利率形成机制有了不同。
自2021年开始,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如果转为固定利率,未来贷款利率就固定不变了;如果转换为LPR,贷款利率会随着市场利率变化。根据新通告,今后贷款浮动利率将参照LPR,其定价模式为:房贷利率=LPR+固定点差(固定点差可能为负数)。
12月21日,最新数据显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维持3.85;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维持4.65%。由于2020年12月的LPR相比2019年12月的LPR下降15个基点,若购房者的房贷利率转换日定在每年的1月1日,则从2021年1月月开始,房贷利率将降息15个基点,个人住房贷款者月供还款将减少。根据“房贷利率=LPR+固定点差”的计价模式。
举例来说:假设一个人在2019年10月8日之前,向银行按揭了30年期的100万房贷,利率为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1倍,那么实际利率为5.39%(4.9%×1.1)。
但如果转换为浮动利率,其固定点差(0.59%)=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5.39%)-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4.8%)。
换言之,在往后的日子里,他的的房贷利率定价公式为:房贷利率=LPR+0.59%;在2020年,利率保持5.39%不变;但从2021年开始,即可享受利率下行的优势。现在,2020年12月五年期以上LPR降低至4.65%。那么2021年的利率就为5.24%,相比转为固定利率下降0.15个百分点。
在利率下降的情况下,如果这个人选择等额本息还款,他每月会比之前少还多少钱呢?如果实际利率为5.39%(4.9%×1.1),他过去每月需要还银行贷款5609.07元。2021年的利率变为5.24%,相比固定利率下降0.15个百分点之后,他每月需要还款5515.84元。每月减少还款93.23元。
当然,个人如果选择转换为固定利率,那么2019年1月1日-2049年12月21日间利率均为5.39%,每月还款就是固定不变的。和世界许多国家相比,我国当前利率较高,回旋余地较大。从长期来看,LPR进一步下降的可能性较大,如果这样,那么房贷利率还有望再降低,贷款购房者未来还有希望再减少利率支出。
通知给银行设定了关于房贷规模的“两道红杠”:第一道红杠,是“房地产贷款占比”,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第二道红杠,是“个人住房贷款占比”,是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
央行通知给出了“房地产贷款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计算公式:值得一提的是,这两道红杠以后,对普通购房者而言:意味着以往“小银行”通过更“灵活”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拓展该部分业务的空间将受到限制,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资格等方面的管理将更加严格。
我们个人住房贷款,一般每月还贷额度最好不超过家庭收入的30%,这被视为一个家庭财产的“安全线”,如此能保证个人月还款后的正常家庭生活开支;7大国有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占比”最高,达到总贷款的32.5%。说明央行也把国有银行“总贷款的30%”附近,视为一个国家“住房金融”的安全线。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
重要信号!2021开年,央行发布“限贷令”,楼市正酝酿剧变?
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每次到了年底的时候,银行的贷款额度就会变少,而每年的一月份几乎是一年当中银行房贷额度最充足的时候,所以很多购房者都是等到元旦之后才拿到了银行的放款。但是,对于2021年的房地产来说,伴随着“限贷令”的出台,情况可能要发生一些变化了,打算买房的应该留意。
01
2021年刚开局,央行、银保监会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强调从2021年1月1日起,要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分档设定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所谓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就是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应满足央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央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相应上限。如果超过了规定的上限,则设置2-4年的调整过渡期。
注意,这份“限贷令”主要强调了两个部分:一个是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另一个就是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也就是说,新规下,未来这两个部分的贷款都要符合监管部门设定的“上限”。那么,贷款的上限在哪呢?根据新规看,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上限一共分五档:中资大型银行分别是40%和32.5%;中资中型银行分别是27.5%和20%;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分别是22.5%和17.5%;县域农合机构分别是17.5%和12.5%;村镇银行分别是12.5%和7.5%。
不难看出,虽然已经经历了四年多的房地产调控,但国家对流入房地产行业的资金监管不仅没有放松,反而继续收紧了。根据“新规”来看,其中的规律显而易见,规模越小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的上限就会越低,而规模越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的条件则相对要宽松一些。因此,可以预见的是,由于“小银行”的房贷额度空间有限,所以未来在房贷利率、房贷审批等方面的管理可能会趋于更加严格。对此,购房者应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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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刚刚开局,为什么央行、银保监会就要针对房地产贷款“放大招”呢?其实,答案很简单,理由有三点:
一、抑制房地产泡沫,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长期以来,房地产吸引了大量资金流入,导致房地产贷款占比越来越高,甚至捆绑了整个金融体系。日前,郭树清撰文表示,目前我国房地产相关贷款占银行业贷款的39%,此外还有大量债券、股本、信托等资金进入房地产行业,所以房地产是现阶段我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要坚决抑制房地产泡沫。
实际上,从全球范围内来看,近一个多世纪以来,在130多次金融危机中,其中100多次都与房地产有关。显然,国家出台“限贷令”的原因之一就是为了抑制房地产泡沫,防范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优化信贷结构,引导资金流向实体行业。 房地产贷款占比越来越高,无形中挤压了实体行业的资金供给和发展空间。对房地产贷款设置上限,自然可以防止各类资金大规模流入楼市。与此同时,对于银行来说,在房地产贷款达到上限后,如果想要继续发放房地产贷款,就必须做大分母,也就是必须做大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其中就少不了加大对实体经济的贷款。
比如,中资大型银行想要新增30亿元的房地产贷款,那么就必须至少增加45亿元其他贷款,这样才能使得房贷比例控制在40%以内,从而达到监管的要求。因此,房地产“限贷令”的出台,意味着未来新增贷款将会更多地流入实体行业,从而可以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支撑制造、 科技 、三农、小微等领域的发展。
三、落实房住不炒,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根据以往的经验,房地产市场每次升温的背后都离不开炒房客、开发商和大量资金的推波助澜。房贷“新规”下,通过对房地产贷款设置上限,不仅可以收紧投资炒房客的资金来源和途径,降低房地产市场再次被炒作和大幅升温的可能,而且还可以进一步抑制开发商和居民的杠杆率过快增长,从而起到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推动房地产市场 健康 稳定发展的作用。当然了,杠杆降低了,居民负债少了,房价走向平稳了,从长期来看,还有助于摆脱对房地产行业的过度依赖,构建国内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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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在这三四年里,央行、银保监会等一直都在加强对资金流入房地产行业的监管力度,多次要求压降房地产贷款的占比,所以对不少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说,基本都能满足监管部门规定的上限。比如,根据机构统计,目前像工行、农行、邮政等银行甚至都低于监管部门设定的上限,也就是说额度还没用完,不仅不用压缩,反而还有继续提升的空间。退一步来说,即便是超出了监管部门规定的上限,根据新规要求,接下来还有2-4年的调整过渡期,所以短期内不会带来太的影响,所以绝大部分银行都能平稳落地。
但是,从长期来看,“限贷令”的出台,或许意味着房地产正酝酿剧变。关注房地产的朋友应该都知道,此次的“限贷令”,是继“三道红线”融资新规后,国家针对房地产信贷政策再次发布的重要新规。仔细观察可以发现,“三道红线”是在资金需求端进行管控,而“限贷令”则是在资金供给端进行管控。虽然方式不太一样,但调控的逻辑是完全一致的,就是一边抑制需求,一边控制供给,然后防止资金大规模流入房地产市场,从而“熨平”这些年房地产行业不断扩张带来的副作用,促进房地产平稳运行,推动实体行业的不断发展。
最后总结: 继“三道红线”融资规定之后,国家再发“限贷令”,这标志着楼市调控正在从短期的调控措施向房地产长效机制加快转向,同时也意味着房地产行业的现金流将会变得越来越“珍贵”。显然,对于资金密集型的房地产行业来说,信贷就是楼市的“七寸”,一旦失去了宽裕的资金助力,开发商拿地就会偏向于保守和谨慎,投资炒房客就会告别盲目和狂热,高房价也就会慢慢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最后,笔者想对普通购房者说,在房地产市场继续企稳,房子不断回归居住属性的大趋势之下,盲目负债开始变得越来越不明智了,所以如果不着急买房可以先等一等。过去一年的经历也告诉大家,与高负债买房相比,手里掌握一定的现金流至关重要,不要让房子成为了生活的累赘。
首套住房贷款新政对个人住房贷款有怎样影响?专家解读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昨天(1月5日)发布通知,决定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可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通知要求,自2022年第四季度起,各城市政府可于每季度末月,以上季度末月至本季度第二个月为评估期,对当地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评估。
对于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地方政府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可自主决定自下一个季度起,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央行、银保监会表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与新建住房价格走势挂钩、动态调整,有利于支持城市政府科学评估当地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化情况,“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地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形成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的长效机制。
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 温彬:本次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意味着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和市场具体表现挂钩,既有利于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因城施策”,也将降低购房成本,更好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我国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大方向下,各项房地产调控措施将更为注重科学客观、灵活机动、接续生效。
政策有助推动更多城市降低房贷成本
专家表示,本次公布的新政策是对去年政策的接续和深化,新政策更为灵活,将有更多城市的购房者享受到政策红利。
去年9月,央行、银保监会曾发通知,阶段性放款部分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当时,对于2022年6—8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均连续下降的城市,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这也就是说,去年的这一政策属于阶段性调整政策,执行到2022年底前。专家表示,本次公布的新政策是对去年政策的接续和深化。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董希淼:与2022年9月的临时性政策相比,该机制的核心在于动态调整,是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因城施策”,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可以及时、灵活地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对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进行适时调整;同时也有利于降低居民住房消费负担,更好地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专家测算,根据统计局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数据,去年9月的政策,有23个城市符合要求。根据本次出台的新政策,符合要求的城市数量将增加到38个。
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 温彬:此次推出的新政策,是在前期阶段性探索基础上推出的新型常态机制。在新机制下,能够享受到政策红利的城市将增加,通过给予地方政府和银行更大的自主权,有助于推动更多城市降低房贷成本和提振市场交易行情,继续巩固经济回稳向上的基础。
新政策对个人住房贷款有哪些影响?
新政策将对个人住房贷款会产生怎样影响呢?继续来看专家的解读。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董希淼:此次出台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调整的是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而不是首套房贷利率。实际购房者的房贷如何定价,仍由银行与客户商定。在当前房地产市场尚有压力、居民住房消费需求仍需恢复的情况下,预计将有更多银行对多数客户将实际执行房贷利率下限。
根据央行、银保监会规定,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按照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设定,按照2022年12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目前利率下限为4.1%。
专家表示,当前,需求侧的回暖对房地产市场可持续复苏十分重要。
关于央行贷款新规和央行贷款新规解读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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