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目前公积金贷款购买存量房的手续是怎样的?
不可以,购房提取公积金是在签订购房合同付完首付后,凭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发票等,一年时间内可以提取。也就是说不可以直接提取公积金做首付。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二手房使用公积金办理贷款,具体流程如下:
一、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二、借款人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1、买方无房贷操作流程
流程概要是:网签买卖合同→签订监管协议→银行收款→办理转移登记→划转房款。
2、买方有房贷操作流程
流程概要是:网签买卖合同→银行进行贷款预审→签订资金监管协议→银行收取首付款并发放贷款→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合并办理→划转房款。
◆中途交易撤销如何办理?
1、中途无贷款如有交易撤销情况,买卖双方填写《撤销交易登记审批表》,审核通过后由交易中心打印支付凭证,买卖双方凭支付凭证要求相应的监管银行支付购房款和利息到买方账户。
2、中途撤消交易时如有贷款,买方应先到贷款银行填写《提前还款申请书》,经银行确认,客户携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通知书至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将贷款划至贷款银行还款专用账户,贷款银行收回贷款,并出具《贷款还清证明》,交易中心凭银行加盖印章的《贷款还清证明》打印支付凭证,监管银行凭支付凭证支付首付款和利息到买方账户。
◆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需要提交的资料
1、网签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2、《存量房交易资金结算及佣金监管协议》(直接在窗口签署)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4、交易双方身份、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
5、贷款预审批意见书(银行凭《存量房买卖合同》进行贷款预审后出具)
6、其他材料
二手房商业贷款流程怎么办
个人二手住房贷款业务流程是:1.签订《买卖合同》;2.申请贷款;3.房产评估;4.贷款审批;5.签订合同;6.办理房产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7.签订《借款借据》;8.发放贷款;9.还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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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购房商业贷款流程
商业贷款又称个人住房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为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提供的贷款,执行法定贷款利率。北京市多家商业银行都有此项业务,如建行、农行。申请贷款手续也基本一致。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银行用其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性贷款。具体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买的产权住房(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为抵押,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
(抵押贷款是商业性贷款中的一种贷款方式)。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是我国公民因购买商品房而向银行申请的一种贷款,有关银行规定,凡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即可申请贷款品种:
一是参加住房储蓄的居民;
二是住房出售商和贷款银行有约定,由房地产担保企业为居民购房贷款向银行提供担保。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第一步 咨询受理
贷款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如果符合转贷条件,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
第二步 提交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为单身的由民政部门出具单身证明);
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原商贷所购房屋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4、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5、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6、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三步 贷款受理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同事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 签订合同
借款申请人与原商贷银行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在银行指引下与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第五步 预存资金
借款申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六步 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发放贷款资金、有转贷银行通知转贷借款人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的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七步 办理抵押
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等登记手续(此程序由担保公司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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