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的存贷款比例多少为合适?
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商业银行存贷比不得超过75%,对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良好的中小银行,允许有条件适当突破存贷比。在商业银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
所谓存贷比,顾名思义是指商业银行贷款总额除以存款总额的比值,即银行贷款总额/存款总额。从银行盈利的角度讲,存贷比越高越好,因为存款是要付息的,即所谓的资金成本,如果一家银行的存款很多,贷款很少,就意味着它成本高,而收入少,银行的盈利能力就较差。但是,从银行抵抗风险的角度讲,存贷比例不宜过高,因为银行还要应付广大客户日常现金支取和日常结算,如存贷比过高,这部分资金就会不足,会导致银行的支付危机我国的监管部门最终把红线拦在了75。
在“中国统计年鉴”上可以查。储蓄存款指:目前,美国也允许营利公司开立储蓄存款帐户,但存款金额不得超过15万美元。除此之外,西方国家一般只允许商业银行的储蓄部门和专门的储蓄机构经营储蓄存款业务,且管理比较严格。
当中央银行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时,商业银行需要上缴中央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增加,可直接运用的超额准备金减少,商业银行的可用资金减少,在其他情况不变的条件下,商业银行的贷款或投资下降,引起存款的数量收缩,导致货币供应量减少。反之,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则增加了货币的供给。
商业银行的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超过75%的意思是:贷款总额与吸收的存款这比要小于75%。比如某银行总共吸收了1亿元存款,则该银行最多可以放款7500万元贷款。存贷比”应该称为“贷存比”,是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率。从银行盈利的角度讲,贷存比越高越好,因为存款是要付息的,即所谓的资金成本,如果一家银行的存款很多,贷款很少,就意味着它成本高,而收入少,银行的盈利能力就较差。
央行为什么要调整存贷款统计口径
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自2015年起修订“各项存款”和“各项贷款”统计口径,将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存款”统计口径,将存款类金融机构拆放给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贷款”统计口径。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社、农村资金互助社及财务公司。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金融租赁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还包括证券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
证券公司存放在商业银行的客户交易保证金,按原口径不计入各项存款,但按新口径需要计入;还比如,商业银行拆借给金融租赁公司的资金,按原口径不计入各项贷款,但按新口径需要计入。
存贷款统计口径的修订主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是逐步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在货币的发行和派生过程中,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作用与企业和个人基本相同。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和贷款与普通企业和个人的存款、贷款没有实质区别。因此,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标准,存款类金融机构与非存款类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往来要计入存款和贷款。
二是保证统计口径的科学性,准确反映存贷款总量。近年来,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快速发展,它们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与普通的单位、个人存款一样,已经成为存款类金融机构重要的资金来源。为反映这种变化,2011年10月,人民银行已经将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计入广义货币M2。经过这次调整,“各项存款”口径与广义货币中存款口径基本一致。
三是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这次统计口径调整前,受新股发行和存款冲时点等因素影响,季末存款规模和资金价格容易出现大幅波动,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货币政策效果。调整后,存贷款统计口径中已经包含了存款类金融机构与非存款类金融机构之间大部分的资金往来,因此,资金在这两部分之间的相互转移不会引起存款规模和资金价格的大幅波动,由此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
央行初步评估了存贷款统计口径修订的影响:
存款准备金方面。按照“387号文”的要求,新纳入各项存款口径的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暂定为零。因此,这次存款口径修订目前不影响存款准备金的交存。这种做法在国际上也是有先例的。比如在美国,非个人定期存款、个人储蓄存款等非交易账户,以及一定金额以下的交易性账户都属于法定存款准备金交存范围,但准备金率都为零。
货币供应量方面。由于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已计入广义货币M2,这次统计口径调整不直接影响货币供应量统计。
社会融资规模方面。由于社会融资规模反映的是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不包括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往来。因此,这次统计口径调整不会直接影响社会融资规模。
利率方面。这次调整后,对新纳入各项存款口径的存款,利率管理政策保持不变,利率仍然由资金供需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不会直接影响市场利率。
总体讲,这次统计口径的调整是为了更加准确地反映全社会存贷款和流动性的实际状况,也是为了与国际接轨,不应做太多的政策解读。当然,存贷款口径调整后是否会对金融机构存贷比造成影响,那要看有关监管机构如何确定存贷比的计算基础。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存贷款统计口径修订是从2015年开始的。刚才发布的2014年数据仍然按照原口径统计,2月份开始将按新口径发布2015年度数据,同时我们也会按新口径回溯2014年数据。
工行的商户盈协议是什么?
工行的商户盈协议关于工行发布的商户盈产品而签订的协议,
商户盈是一款面向个人商户客户销售的存款创新产品,包括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户、中小型企业主(股东)以及管理人员、商业街区经营户、互联网店铺经营户等商贸类个人客户。
商户盈1号是工商银行基于商户资金流动频繁、结算量大地状况而推出的一项优惠存款。
1.目标客户:资金流动频繁、结算量大的商户客群。客户签约商户盈1号,签约账户季日均余额达到一定金额可享受相应的增值利息。
2.产品特点:活期资金、定期收益;按季度结息、返增值利息;分层档次多、利率上浮高;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均可购买。
扩展资料:
面对的客户:
一、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已满1年的客户
客户名下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状态均为正常且近2年历史逾期次数均不超过2次,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多笔贷款取最新一笔贷款)所购住房在发卡机构所在地市辖区位置的客户。
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未满1年的客户
客户名下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均从未出现过逾期,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多笔贷款取最新一笔贷款)所购住房在发卡机构所在地市辖区位置的客户。
参考资料:株江新闻网-工行银行推出“商户盈1号”让你的流动资金也生利息
中国工商银行-活用资金定收益
关于存贷款创新产品的统计标准和贷款产品创新方案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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