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助学贷款合同在哪里打印
高校助学贷款合同可以自行打印。需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上自己的账号,里面可以导出电子合同,去打印店打印就可以了。
【拓展资料】
高校助学贷款是由高校经办,金融机构发放;生源地信用贷款则是由县(市、区)资助机构经办,由国家开发银行发放。
助学贷的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申请材料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申请金额
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贷款审批
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贷款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
贷款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还本宽限期3年,宽限期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
山东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和申请方式流程
8月1日起,家庭经济困难的山东籍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各县(市、区)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普通本专科学生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了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保“应贷尽贷”,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通知》进一步明确,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及8万名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再次进行贷款资格审核,可直接纳入贷款对象范围。《通知》明确规定,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中还包含:各地、各高校按要求在省下达的贷款控制额度内,审核通过的在校贷款学生和高校录取新生。
各市及所属县(市、区)可通过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查询在校贷款学生信息。在部属及外省高校就读的有贷款需求的山东籍学生,各县(市、区)可直接审核并纳入贷款对象范围。
此外,各县(市、区)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普通本专科学生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据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 ),今年网上申请截至9月12日。
贷 款 申 请 流 程1
贷款网上申请8月1日至9月12日
登录,各地、各高校要认真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贷款学生做好在线注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签订、申请信息录入、贷款申请表打印等工作。
续贷的学生需同时提交“续贷声明”,未填写“续贷声明”或相关内容未审核通过的学生将无法申请贷款。
2
贷款申请受理
申请受理工作严格按照省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不得增设任何额外手续。
本学年所有借款合同一律套打,严禁各县(市、区)以任何形式私印空白合同文本。合同的领取和使用将另行通知。
3
贷款学生账户开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各县(市、区)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
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各地、各高校和贷款学生办理贷款过程中遇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
4
贷款学生报到注册
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各高校要及时给予注册,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5
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
贷款学生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系统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上附验证码);
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贷款受理证明》并加盖公章,交由贷款学生携带至高校报到;
高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贷款受理证明》,在系统中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
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进行确认,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
截至10月10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
大学生助学贷款的状态带分行经办人审查是什么意思啊?后续还有那些状态啊?助贷到哪个状态钱能到账啊?
1) 县经办人录入、维护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就学信息(“学生管理”);
2) 县经办人录入、维护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信息和借款申请信息(“贷款管理→申请与发放→借款申请管理”);
3) 县负责人审核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就学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和借款申请信息(“贷款管理→申请与发放→借款申请管理”);
4) 县经办人录入、维护借款学生的合同信息和个人帐户信息(“贷款管理→申请与发放→合同管理”);
5) 县经办人组织签订合同,手工填写或套打合同均可(“贷款管理→申请与发放→合同管理”);
6) 县经办人录入、维护借款学生的回执信息(“贷款管理→申请与发放→合同管理”);
7) 县经办人汇总待上报的贷款申请信息(“贷款管理→申请与发放→县级合同汇总上报”);
8) 县负责人上报已汇总的批次信息(“贷款管理→申请与发放→县级合同汇总上报”);
9) 省经办人汇总县学生资助中心上报的批次信息(“贷款管理→申请与发放→省级合同汇总上报”);
10) 省负责人上报已汇总的批次信息(“贷款管理→申请与发放→省级合同汇总上报”);
11) 分行经办人、负责人和主管行领导审查、审核、审批省学生资助中心上报的批次信息(“贷款管理→申请与发放→贷款批量审查”)。
2. 发放及回收
1) 县经办人生成、下载扣款文件(贷款管理→贷后管理→批量扣款管理);
2) 县经办人将扣款文件交给代理行进行扣款操作;
3) 县经办人取回扣款文件,并将扣款文件上传至系统中(贷款管理→贷后管理→批量扣款管理);
4) 分行经办人确认学生还款信息(“贷款管理→贷后管理→批量扣款管理”)。
3. 提前还款
1) 县经办人录入、维护申请学生的提前还款类型、提前还款日期和提前还款金额(贷款管理→贷后管理→提前还款申请处理);
2) 县负责人审核学生的提前还款申请(贷款管理→贷后管理→提前还款申请处理);
3) 分行经办人确认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申请生效(贷款管理→贷后管理→提前还款申请处理)。
4. 合同变更
1) 县经办人录入、维护申请学生的合同变更类型、变更原因及变更详情(贷款管理→贷后管理→合同变更处理);
2) 县负责人审核学生的合同变更申请(贷款管理→贷后管理→合同变更处理);
3) 分行经办人确认合同变更申请,合同变更申请生效(贷款管理→贷后管理→合同变更处理)。
5. 计息说明
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特点,系统中计息功能包括:年度计结息、月度计结息(主要用于贷款催收)和到期计结息三种。具体如下:
1) 年度计结息:计算贷款从上年度扣款日(上年度12 月21 日)到本年度计息日(本年度12 月20 日)之间产生的应还本金、应还利息。系统每年11 月20 日20:00 自动执行年度计结息,计结息期间系统将停止使用。
2) 月度计结息:计算逾期贷款从上个结息日(上年度12 月21 日)到本月20日之间产生的罚息。系统于每月(除11 月和12 月)1 日20:00 自动执行月度计结息,计结息期间系统将停止使用。
3) 到期计结息:计算到期贷款从上个结息日(上年度12 月21 日)到本年度8月30 日之间所产生的应还本金、应还利息、应还罚息。系统于每年8 月1 日20:00自动执行到期计结息,计结息期间系统将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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