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抵押贷款担保人。现在法院起诉了我自己还有贷款。在执行期间我可以还贷款利息吗?
在被执行期间,你名下的资产和银行卡应该都被冻结了,你是无法通过正常银行转账归还贷款利息的。
你可以拿着现金归还贷款利息,只要能证明是朋友或亲戚帮忙代还的,就没有问题。
变成失信人员原有的贷款和信用卡怎么办
原先的所有贷款和信用卡都需要正常偿还,同时也会产生一定比例的罚息。
一、失信被执行人员还能使用信用卡吗。
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如果信用卡没有被冻结的,是可以继承使用的,但银行信用信用卡后,是不能正常使用的。
二、法律依据。
《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持卡人还清透支本息后,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办理销户:
(一)信用卡有效期满45天后,持卡人不更换新卡的;
(二)信用卡挂失满45天后,没有附属卡又不更换新卡的;
(三)信誉不佳,被列入止付名单,发卡银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的;
(四)持卡人因故死亡,发卡银行已回收其信用卡45天的;
(五)持卡人要求销户或担保人撤销担保,并已交回全部信用卡45天的;
(六)信用卡帐户两年(含)以上未发生交易的;
(七)持卡人违反其他规定,发卡银行认为应该取消资格的。
三、失信被执行人会受到其他限制。
1、例如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被限制,评优评奖被限制,并且不得参与被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会候选人等;
2、限制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预备转正以及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
3、限制其任职高级管理人员等职位,或免去其职务;
4、限制其登记或备案为社会组织负责人;
5、限制其担任银行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视、高级管理人员。
6、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政府补员占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
7、在审批投资、进出口、科技等政策支持的申请时,查询相关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其享受该政策的审慎性参考。
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会影响还房贷吗?
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本身不会影响还房贷,但是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代表着成为了被执行人,而当了被执行人,则是有可能影响还贷的。
偿还房贷本身就是应当履行的义务,被执行人即使因为别的债务纠纷,被列为被执行人,也不耽误对房贷的偿还,举个浅显的例子,一个人先欠了甲10万,又欠了乙10万,难道因为后欠的那笔钱,所以就要影响先前债务的偿还吗?这是完全不相干的事情。
但是,如果被列为被执行人,很有可能把你还贷款的银行卡冻结了,这样的话,就会影响你还贷款了,所以还是要尽快了结你的被执行人案件。
简介
如果涉案标的与房屋价值相差悬殊,房屋会查封(在房管部门查封房屋档案),但不会拍卖,这个时侯会冻结你名下的银行卡,也就是说你还房贷的银行卡也很有可能会被冻结,自然也就无法自动扣款偿还房贷了,而之后才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还房贷的银行卡一旦被冻结,如要解冻,需要执行案件执行完毕,执行法官依职权解冻,或者申请执行人同意并向法院申请解冻,否则就会一直冻着。
法院强制执行冻结的银行卡,按揭款还能还进去吗?
既然已经被强制执行了,那么理论上就是失信人了,就不能再贷款了,按揭就还不进去了。
但是,技术上如果打个时间差,或许有可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更新报送,需要时间,如果在系统更新前,也就是说系统里没有你的信息,那么除了原告外,没人知道你是失信人。
最正经的办法,还是赶紧配合执行,了结了吧。
法院房产强制执行无证房产程序
目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法院受理的房产民事案件中,因当房产事人用房屋到银行抵押贷款,到期后无法偿还而导致的房产诉讼案件较为普遍。
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案件房产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后仍逃避或无其它财产履行生效判决,银行向法院申请抵押房产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确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的需依法将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房屋进行拍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其他的规定除外。”由此可见“登记”的公示程序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
房屋作为不动产,必然需将“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要件。也就是说房屋的买受人需到有关部门办理“土地证”、“房产证”后,该房屋的权转移到买受人名下。
对于执行人身上有贷款还能还吗和被执行人有贷款,是还贷款还是执行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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