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能二次贷款吗
可以,但是有限制规定。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有:1、申请贷款时,应当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2、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3、第二次贷款的首付比例一般不得低于60%;4、个人征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稳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备偿还本息的能力。
拓展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第二次使用,前提是自己或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后才可以用再次使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1、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各地规定各不相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九江暂时取消购房行政性限制措施: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三成
6月4日,澎湃新闻获悉,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支持人民群众合理购房需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人民群众对住房改善性需求,暂时取消购房的行政性限制措施。执行期限暂定1年。
同时,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由40%降低至3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九江市还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新政显示,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中心城区购房的,贷款最高限额由6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限额由30万元/户提高至40万元/户;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九江市县(市)购房的,贷款最高限额由35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户;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限额由25万元/户提高至30万元/户。
《通知》还提出,凡在此政策出台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以及给予交易契税财政补贴。
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方面,对购买(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中心城区范围内(包括浔阳区、濂溪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新建商品住宅且在2023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属首次购买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九江市户籍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子女未满18周岁(截至2022年5月31日),购房后凭户口本和出生证明,分别给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的补贴。上述补贴不重复享受,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全额保障。
给予交易契税财政补贴方面,在中心城区购买(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和二手住宅且在2023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的,对购买业主给予50%的财政补贴。
此外,鼓励商业银行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融资需求。在满足国家金融政策要求的情况下,鼓励商业银行依法依规积极支持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一是对首套住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是鼓励商业银行结合市场情况,及时调整商品住房按揭贷款利率,支持群众购房。
按照2022年5月20日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期以上LPR为4.45%,不低于相应期限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来计划的话,九江市首套房的最低贷款利率可达到4.25%。
对房企而言,《通知》也明确提及减轻企业开发成本,包括适当降低竞买保证金比例,竞买保证金比例调整为起始总价的20%。优化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土地出让价款自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至不低于50%,最长可在12个月内全额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比例不低于50%时,各相关职能部门可容缺土地《不动产权证》,办理不高于已审定规划总平面方案中计容总面积50%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须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同时,提高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效率。一是在项目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外销售商品房后,对预售监管资金账户余额未达到起付点部分,在按规定将全部应入账的商品房预售款打入监管账户的情况下,开发企业可对每次新进入账监管账户资金按50%的标准提取用于项目建设,直至累计达到监管资金起付点,再按正常标准提取使用预售监管资金。二是对于取得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但未完成新建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项目,监管账户内监管资金余额只保留35元/平方米的物业质量保修金。
九江公积金能贷款几次
两次。根据国家规定,无论是单身还是已婚的,一个家庭最多只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两次购买自住住房,九江公积金按照国家的规定,能贷款两次。公积金是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公积金二次贷款要符合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是,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并且,根据房屋限购政策的规定,各地银行对房贷款利率调整力度也有所不同。
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
退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有:
申请贷款时,应当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
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
第二次贷款的首付比例一般不得低于60%;
个人征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稳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备偿还本息的能力。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有:
1、申请贷款时,应当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
2、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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