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利息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银行贷款利息的计算,360天除外,不是365天:为了计算方便;
每年有12个月,按360天计算,一个月只有30天。
银行贷款利息的计算,360天除外,不是365天:为了计算方便;每年有12个月,按360天计算,一个月只有30天。
拓展资料:
银行贷款利息有两种算法:360天和365天;
一般年贷款利率按360天折算成日利率;贷款日利率按365天折算为贷款年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利息计算和结算的通知》第三条规定,日利率的计算方法为年利率/ 360。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债券回购日利率折算标准的通知》规定:“日利率按年利率除以365日统一折算。不能完全除的,小数点后保留四位,第五位四舍五入”。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2017年公布的《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在该书第一百六十一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第(三)项作出如下规定:“不履行期限超过1年的,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年利率计算每满一年的利息, 剩余期限的利息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日利率计算。
日利率按贷款基准利率年利率除以365天计算。”中国人民银行两份通知之所以有两种计算日利息的方式,在于结息方式。
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利息计算和结算的通知》中,是针对人民币存贷款的,通知中规定的业务按季度结算。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债券回购日利率折算标准的通知》中,对于银行间债券市场,计息期限按债券回购实际天数计算。
有什么区别?按照季度结息法,每年有四个季度。季度利率按月利率乘以3计算,月利率按年利率/ 12计算。每个月和每个季度的利率都是一样的,但是我们知道每个季度的天数是不同的。
如果按年利率/ 365计算日利率,那么28、29、30、31天这几个月的月利率是不一样的,每个季度的利率也是不一样的,会导致利率计算的混乱。
用年利率/ 360计算日利率,用年利率/ 12计算月利率后,可以保证每个季度、每个月的利率相同,避免了肉眼可见的混乱。但是,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利息的方法不存在上述问题。为了保证年利率与日利率相同,利率采用年利率/ 365的方式计算。
经过比较,我们发现很难说是除以365还是360。是否正确的关键在于结息方式,与真实交易相匹配的计算方法可以说是正确的。在执行业务中,利息是按日计算的,所以日利率是按年利率除以365计算的。
银行贷款利息如何进行结算?
银行贷款利息有好几种结息的方法,具体的一般有:
利随本清,也就是贷款到期时一次性付清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按季结息,到期还本付息,也就是在贷款期间内,每个季度(一般为季末月20日)结算一次利息,到期时,归还未结算的利息及本金。
按月结息,到期还本付息
按揭贷款有等额本息及等额本金,等额本息就是每期还款的金额是一样的,归还的金额包括了本金及利息,等额本金每次还款的金额是每月减少的
什么是季度结息,什么是月结息?
季度结息就是一个季度结一次利息。银行结息是指银行按照在银行存款、贷款积数,以约定的利率结算存贷款利息。除活期版存款和定期权整存整取存款外,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活两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等存款种类的计、结息规则。
拓展资料:
存、贷款的结息时间通常称为结息日。一般存、贷款利息,按月利率计息的按季结计,即以每季度最后月份的20日为结息日。计息起讫日期从上季末月的21日起到本季末月的20日为止。按季结息的办法适用于工、商企业流动资金领域的存、贷款(包括农业)。按年利率计息的,每年结计一次,结息日除建设银行基建贷款定为9月20日外,其余一律定为12月20日。即自上年度的12月21日起到本年度的12月20日为止,作为一个结息期。上述结息日结出的利息,经复核后于次日(遇例假日顺延)转帐。活期储蓄存款统一规定在每年的6月30日为计息日期,即自上年度的7月1日起到本年度的6月30日为止,作为一个结息期。入帐日期为结息日后的次一银行营业日,即7月1日(遇例假日顺延)。定期存款利息,采用对年对月计算,到期还本付息。计息存款结清帐户或借款单位还清贷款时,为计息日,应即结清利息,与本金一并算清,称为利随本清。
按年结息是计算利息的时间为每年结息一次的利息计算方法。例如:养老金个人账户、职工养老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等。对单位结清账户时,应随时结算利息。凡规定利率调整后需要分段计息的,必须按统一规定的调整时间和利率分段计算。结息日为每年12月20日或6月20日。1995年7月1日利率调整前,银行会计制度规定,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即自上年度的12月21日起到本年的12月20日止,作为一个结息期,利息入账日期为12月21日。公积金的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结息自上年度的7月1日起到本年的6月30日止,作为一个结息期,利息入账日期为7月1日。
我们都知道银行是每个月的21号结算利息,有时候企业收到的贷款利息单是三个月在一起的
银行的存款、贷款利息的结算是以季度为时间段的,即3月21日、6月21日、9月21日、12月21日。计算公式如下:(本金)积数×日利率。
积数是指:结算季度内每天剩余贷款数额的累加值。如2月21日贷款10万,至3月21日结息日时的积数就是:10万(2月21日)+10万(2月22日)+.........10万(3月19日)+10万(3月20日)来得出,然后再乘以日利率,其数额就是该季度的应付利息。每个月基本上是差不多的,但月份有28天、30天、31天的,你如果要精确地计算某月的利息,只要将某月的积数算出来后乘以日利率即可。
如果季度内贷款余额没有变化(就是贷款没有增加、减少),当季的应付利息也可采用以下公式计算:
贷款余额×(年利率÷360×季度内实际天数)。
以上方法均是指结息时间段内国家未调整利率,如果遇银行利率调整,还要“分段计息”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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