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助学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一、办理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①农村牧区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⑦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
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⑨其他贫困家庭。
贷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二、办理申报程序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扩展资料
特别提醒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流程
助学贷款的流程是:
第一步:
学生应准备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以及本人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填写贷款申请表,将资料提交上去。
第二步: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由学生户籍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就会指导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并去经办银行开立个人账户;同时会开具借款合同回执单,学生将回执单交给学校,学校会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完成后再把回执单寄回学生户籍所在地资助中心。而当地资助中心会整理好资料后上交给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银行进行最终审批。
国家助学贷款则是由学校的学生资助部门负责对学生的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核查学生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认资料真实无误后,就会交由经办银行进行最终审批。
国家助学贷款需要什么证件呢?
办理助学贷款需要的证件是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但实际需要的材料不仅是这两种证件,还有一些其他的材料,具体所需的材料如下所示:
1、首先应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要求字迹工整规范、不能涂改,填好后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并且需要拿到资格审查单位加盖公章;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这里的共同借款人一般是指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即为父母,若特殊原因导致父母无法协助办理,也可由其他亲属担任共同借款人,但该亲属必选满足年龄25-60周岁,且未办理过助学贷款的要求;
3、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簿原件,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如果不在同一本个户口簿上,则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4、该学生大学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的复印件;
5、家庭困难的证明材料,可到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出具证明。
随着国家教育部退出助学贷款政策以来,很好地解决了家庭困难学生上学难的问题,让每一个学生都有接受教育的机会。
现在助学贷款的额度较最开始的已经有所提高,为普通大学生每学年1000元至12000元,研究生每学年1000元至16000元。
助学贷款年限为6-20年,需要注意的是,该年限是包含了在校就读的时间,所以建议选择年限长一些,避免造成还款压力。在经济能力许可的情况下,也能提前结清,不受合同签订的年限限制。在收取利息是也是按照实时还款时点计算,不会按照原签订合同年限计算,且不收手续费、违约金,非常的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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