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代偿中国电科能申请吗
各位毕业生: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以及《关于报送2022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7号)有关规定,为做好学校相关申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定向、委培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除外);签约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签约服务期3年以上(含3年)。
二、补偿代偿额度
符合条件的学生其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补偿代偿标准为本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补偿代偿。
三、材料申请、审核
(一)学生向所在学部、学院(中心)提交的申请材料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2份,附件1,纸质版);
2.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2份,核心材料,其他材料与此保持一致,纸质版);
3-1.就业证明(2份,附件2,纸质版);
3-2.二次分配就业证明(2份,附件2,纸质版),选调分派及从事艰苦行业等存在二次分配的学生需要填写;
3-3.工作地点证明(2份,附件2,纸质版),虽不存在二次分配,但无法鉴别实际工作地点的学生需要填写;
4.本科生填写《2022年本专科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研究生填写《2022年研究生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
以上材料须严格按照填表说明(附件3)进行填写,11月9日中午12:00前,材料1-3纸质版通过邮寄交学院团委,材料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学部、学院(中心)审核
1.对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2.本次对存在选调分派等情况需要二次定岗以及虽不存在二次定岗,但无法直观鉴别工作地点的毕业生,申请时应出具能够证明从事的工作岗位及实际工作地点符合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参照附件2)。该材料须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注意事项
(一)学生填写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1.学费金额,请学院在财务“学生交费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核实后再填写准确数据。
2.“就业单位详细地址”一栏,必须完整填写省市县乡四级行政区划,不能有空白项,且务必涵盖乡镇一级单位。不允许存在跳级填写如X市(区、县)X村的情况,工作具有流动性的行业至少应在备注中罗列2-3个详细工作地点。国家规定的河南、湖北、海南、新疆4地的某些省直辖县(其他地区无此类型行政区划),地区级市一栏也必须填写,需注明“省直辖县”。
签约中海油等石化企业、矿山、地质勘探、野外考察等并在流动作业平台上工作的,须将附件2、3、4中的省(市、自治区)、市、县(区)、镇(乡)改为平台名、船名等,如“番禹(PY35-2)作业区的南海5号平台”。
(二)申请批次
2022年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分两批申请,第一批已于今年6月申请,此次是第二批,也就是2022届毕业生最后一次申请机会,遗漏不能补报。
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2年毕业生,未能在11月9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地点或未实际到岗,必须在2022年11月9日前申报(向学院提交《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单位名称前加上“未定岗”字样便于识别),并在2023年6月1日前申请复核。国家将结合申报和申请复核情况,对学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条件进行审核。
(三)资金拨付
补偿/代偿金采取分年度拨付的方法,分三年拨付完毕。学生毕业后第一年(预计在2023年7-9月)、第二年(预计在2023年12月)分别拨付申请金额的33%,第三年(预计在2024年12月)拨付34%。学生需在就业后连续两年于每年(2023年及2024年)的5月31日前填写《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表》(附件7),并寄送至所在学院。只有提供了合格的《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表》的学生,国家才予以继续拨付代偿金。若因学生本人未按时报送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合格而导致失去代偿资格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银行卡号
学校拟通过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发放补偿金/代偿金,学生提供的必须是在中国银行或建设银行办理的银行卡号,且该卡至少使用至代偿结束(非特殊情况,至少3年)。若因提供账号错误导致补偿金/代偿金不能发放,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贷款代偿还款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在未确定获得贷款代偿资格前,须按毕业时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按期如约还款,避免造成违约。代偿金发放后第一时间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利息须由学生本人先行支付。贷款本息结清后,如有需要可依据银行相关凭证申请利息回补。
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位同学要确保报送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和详实。
被代偿的贷款后期怎么处理
贷款被代偿了,用户仍然需要还清。代偿是指用户的贷款逾期后,由保险公司或者第三方公司将逾期的欠款还给贷款机构,这样后续用户需要将这部分钱还给保险公司或者第三方公司。由于代偿的本质是用户出现了逾期,因此后续仍然要还清逾期的欠款。
否则代偿记录会一直保留在征信,而且根据严重情况分析,代偿记录与逾期记录更严重,征信中有代偿记录,在记录未删除之前,将无法申请任何查询征信的信贷业务。
拓展资料
如果申请人的网贷被代偿会导致的后果:
1. 借款人实际背负的借款利息较高。虽然借款合同中载明的年化利率不超过24%,但是如果以借款本金,管理费、利息、违约金等费用之和远超过年利率24%,甚至达至年利率70%。
同时还存在涉嫌暴力催收的过程,代偿平台会通过电话、短信轰炸的方式催促被借款人还款,在电话、短信中包含人身威胁的内容。同时,设置的违约金非常高,按天算,每天可能1%。
2. 借款人的借款真实性存疑。大都借款内容是分期消费,其实就是取得了现金,无消费事实。同时如借款五千元,扣除相关人员、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后,其最终仅仅能得到三千元,而要偿还的是五千元甚至更多。
3.有些代偿公司仅仅提供网贷公司出具的代偿说明提起诉讼,证明已代被告偿还了借款,代偿说明虽加盖了公司印章,但对其真实性无法核实。
4.各地方圆裁判标准不统一。在裁判文书网上的判决,裁判标准不一,一些法院认为借款本金为商品价格,一些法院认为借款本金为商品价格加管理费;一些法院全部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一些法院认为管理费、利息、违约金等费用之和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不予支持。
5.当借款人逾期后,可能给你放款的平台不一定具有上报征信的权利,但是通过代偿却能在征信上有所体现,这样就会导致借款人的信用资质受损,从而进入征信的黑名单。
借款人想要抹掉这笔记录,就需要联系替你代偿的保险或者担保公司,处理完这笔款项,不然就真的永远都是征信黑户。
中科院读研奖学金是学费退回来的吗
研究生学费一般不会退,是以奖助学金的形式返回,很少存在免交的情况。虽然学费各个学校各有不同,但一些学校有奖学金制度,因此学费高但总费用并不高。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研究生奖助政策,具体包括:《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
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财教〔2013〕221号)、《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教〔2012〕342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219号)、《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220号)。至此,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健全。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主要包括: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研究生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等政策措施。
根据《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因此,统招生中只要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都可以享受研究生助学金。在职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助学金。
对于中科院贷款代偿和中科院贷款代偿率高吗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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