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如何贷款?能贷多少
全日制研究生每年最多能申请贷款12000元,对于研究生一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可以依照实际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来确定贷款额度。研究生申请的助学贷款在读期间是不需要支付贷款利息,毕业后才需要开始支付贷款利息,直至还清贷款。其中,对于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研究生,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拓展资料】
一、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如下:
1、 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合法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不存在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2、 申请人必须是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正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并获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3、 学生本人在入学前的户籍,以及其父母户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要在本县或本市区,不存在迁移的情况。
4、 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获得的经济收入不能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5、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通过户籍所在县 ( 市、区 ) 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 ( 市、区 ) 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3、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4、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 ( 或其他法定监护入) 共同负担。
5、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 10 年确定,最长不超过 14 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 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 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如何办理助学贷款流程?
一、准备申请资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审查审批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三、还款方式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四、还款操作
借款学生在办理毕业手续时,应与银行确认助学贷款还款计划。毕业1年内,可以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助学贷款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可以一次或多次提前还贷。如大学生选择提前还贷,经办银行不得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注意事项: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2、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申请?申请流程详解!
; 每年,都有大量的学生从大学本科升学到研究生当中。一些同学考上研究生以后,无力承担学期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同学就需要申请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了。今天就为大家说一说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申请。
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1、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2、注册自己的账户,并填写自己的贷款申请表;
3、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打印出来的贷款申请表、两人的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两人的户口簿原件,前往当地的县级资助中心;
4、通过审查以后,当场签订贷款合同;
5、携带回执单来到所在学校,请学校资助中心老师将回执单录入系统;
6、等待国家开发银行进行统一审核、放款即可。
通过以上内容为大家介绍了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申请,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研究生的助学贷款怎么办理
研究生的助学贷款办理的流程:
1、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国家助学贷款,并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2、借款学生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等有关材料,并如实填写。提供如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借款的证明);
(二)提供家庭有关人员收入证明,或其他渠道取得收入的证明材料;
(三)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学校在收到借款学生的借款申请后,应按有关规定对申请书内容及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在初审合格的学生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并编制《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名册》(一式二份,一份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留存,一份交经办银行);
4、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报送的借款人申请材料后,于2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后同意发放贷款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名册》交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组织借款人办理有关手续。未成年人须按经办银行规定由其法定监护人在贷款合同上签字认可;
5、经办银行收到学校送达的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合同等材料后,经审核无误,编制放款通知书,并通知借款人所在学校。
扩展资料:
1、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签定合同、学费贷款分年发放、生活费贷款分月发放的办法。学费贷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借款人所在学校指定的帐户,生活费贷款由经办银行于每月10日前直接划入借款人的活期存款帐户。基本生活费贷款一学年按10个月发放,每年二月和八月不发放。
2、借款学生的贷款金额确定后,在贷款期限内保持不变。中途要求中止贷款,可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中止贷款发放。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追加贷款金额的,可另行办理追加贷款及担保手续;
3、在借款期间转学的学生,必须由所在学校和经办银行与待转入学校和相应经办银行办理该生贷款的债务划转手续后,或者在该生还清借款本息后,所在学校方可办理其转学手续;
4、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期间,如违反经办银行有关规定,经办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并可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家助学贷款管理 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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