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校园贷”究竟有哪些危害?该如何防范?
校园贷是人们并不陌生的一个词汇,大部分人都知道校园贷所带来的危害。校园贷可能会影响学生的正常生活,给学生造成严重的心理负担,因为校园贷的利息非常高,所以学生会担心自己还不起校园贷而影响学习,每一天的精神世界都被校园贷所充斥。同时很多学生借校园贷也是因为家庭条件不好而走上歧途,还不起校园贷之后也会寻求父母的帮助,这非常容易给本来就经济条件不好的家庭雪上加霜。虽然一直在宣传校园贷的弊端,但是越来越多的校园贷学会以更加具有迷惑性的方法来包装自己,那么防范校园贷可以从以下方面做起。
首先,大学生必须建立正确的消费观。很多学生之所以会产生借校园贷的想法,是因为自己对待金钱的规划不太恰当,父母给的生活费往往不能够满足自己的消费需求,所以产生了一种超前消费的想法。以及现在很多学生之间会有一种攀比的情况,为了购买更加昂贵的化妆品,包包等,很多学生就会选择贷款。这样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学生必须要学会规划自己的消费,不要超前消费和盲目消费。
其次,学生心里一定要有一杆秤,清楚天上没有掉下来的馅饼,对待校园贷所宣传的低利率,零风险等词汇,一定要保持一种警惕的心态。对待这种诱惑,学生一定要学会坚持头脑的清醒,在平时也应当多关注有关校园贷的新闻,不断的提升自己的警惕意识。
最后,学生也应当建立自律自强的意识。步入大学之后,学生基本上都已经成年,那么学生的独立能力就需要逐渐培养起来,不要想着依靠父母或者校园贷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消费欲望,如果生活费不能够满足自己的消费需求,可以通过勤工俭学的方式来挣钱。
非法校园贷的特点和危害有哪些?
特点:额度小、期限短、低门槛、高利率、无担保、无抵押。危害:校园贷款是具有高利贷性质。校园贷款会滋生借款学生的恶习。
2016年4月,教育部与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同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
2017年9月6日,教育部发布明确“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开展校园网贷业务整治,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学生网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业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发现网贷机构主要办事机构与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住所不一致的,应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到通报后应依法进行处置。
2018年11月19日,武汉警方通报武汉市首例以敲诈勒索罪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校园贷”案件。涉案恶势力团伙面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通过哄骗、恐吓等索取高额利息和费用,并胁迫无力还款的大学生“转贷”还款。日前,团伙成员一审被判11个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违规借贷银行员工的危害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是银行从业人员最易触犯的罪名之一,但该罪名往往不为银行从业人员所重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近年来,银行从业人员触犯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案件数量也越来越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贷款通则》第二十八条 贷款人应当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审查人员应当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意见,按规定权限报批。第三十一条 贷款发放后,贷款人应当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
对于非法贷款的危害和非法贷款的危害有哪些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