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买新房公积金贷款首套首付20%
据安徽省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月7日消息,安庆市发布的《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等11条举措。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措施》显示,安庆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增加到50万元,单方缴存的由35万元增加到40万元。
凡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二手房最低为30%);首次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二手房最低为40%),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措施》显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补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在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提高租赁商品住房公积金最高提取额度,按每户家庭每月1200元为限,在最高限额内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
信贷政策:合理延后购房者还款期限,灵活调整还款计划
《措施》提出,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引导在宜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力度,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区分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贷款,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灵活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予以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简化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力争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备案后当天放款。鼓励金融机构免收合同变更费等费用,承担个人住房贷款客户的抵押登记费、二手房按揭押品评估费等费用。
安庆市还提出,对企业项目贷款予以支持。各金融机构不得无故抽贷、断贷、压贷,保障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个人住房贷款有序投放。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通过展期等方式予以支持,并依据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引导各在宜金融机构保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贷合理增长,缓解市场主体流动性困难。
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针对房企,安庆市还提出多项支持措施。
优化新出让地块商住比。允许新出让商业地块建筑容量总体平衡。同一时间新出让的同一宗地内的相邻地块,土地性质均为商业用地的,允许地块之间可按不超过最高总计容面积进行建筑容量的整体平衡,并同步报审规划建筑方案。
同时,允许顺延交房期限。因疫情影响,未交付的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交付期限可顺延30日,买卖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现阶段性困难的,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坚持市场规则的同时,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积极帮扶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措施》显示,安庆市将探索项目分期验收方式。建立完善验收标准,在满足规划许可前提下,试行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单独竣工验收。用于销售的住宅、商业、办公等开发项目不得在一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应的用地范围内分次进行规划核实。
阶段性调整预售许可形象进度。2022年12月31日前,项目首次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形象进度要求仍执行原标准。再次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调整为完成正负零以下施工:1.同一项目已批准预售商品住房销售套数已达50%以上,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数据为准;2.项目前期销售过程中,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缴存、使用规定,无违规现象;3.工程建设进度正常,未停工停产。“双限房”预售许可形象进度仍按原标准执行。
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适当调整监管资金拨付使用的灵活性和适应性,2022年12月31日前,适度降低重点监管资金控制标准,结合工程实际进度拨付。同一集团公司在安庆市范围内(含县、市)有多个开发项目的,按照一市一策的原则,在确保本项目开发建设和保交楼的前提下,监管资金可统筹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建设工程款债权人、材料款债权人、租赁设备款债权人等请求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资金支付工程建设进度款、材料款、设备款等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或者购房人因购房合同解除申请退还购房款,经住建部门审核同意的,商业银行应当及时支付。
安庆: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最低为20%
5月12日,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近日发布《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意见》,自4月29日施行。
根据规定,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凡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二手房最低为30%) ;首次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二手房最低为40%),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今年4月底,中央政治局会议定调楼市,提出“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后,各地楼市政策进入密集优化期。
据观点新媒体不完全统计,4月29日以来,至少包括河南洛阳、广东东莞、湖南株洲、广东惠州、广东中山、湖北黄石、江西上饶、四川乐山、江苏连云港、广东梅州、江苏无锡、湖北天门、湖南岳阳、江西赣州、江苏徐州、浙江嘉兴、浙江舟山、江苏镇江、安徽马鞍山、湖南长沙、吉林等20余城发布或开始执行楼市新政,其中多地下调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
安庆公积金可不可以异地贷款购房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 份);
农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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