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融资租赁详细说明
船舶融资租赁详细说明
有关船舶融资租赁,大家知道多少?下文是我收集的船舶融资方式现状,模式等资料,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船舶融资方式现状
我国航运企业船舶融资有以下特点:资金需求量大,融资风险高(经济风险、经营风险、政治风险、自然风险),风险、成本、效益的最佳投资组合决策比较困难。改革开放以前,航运企业所需资金以政府拨款为主,融资方式单一,融资渠道不畅通,制约了我国航运企业的壮大和发展。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航运企业提供了较好的内外部筹资环境,融资结构和方式也逐渐向多样化发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政府贷款。本国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如利息补贴、加速折旧、信用担保、延期偿付),以买方信贷或卖方信贷形式鼓励政策性银行给予船东低于市场利率的长期优惠贷款。
商业银行贷款。这是目前船舶融资最普遍的方式,商业银行通常是按照伦敦同业拆放利率加上一定的利差来确定贷款利率为船东提供中短期贷款,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
证券融资。主要包括股票和债券融资,通过此种方式得到的资金长期且比较稳定,但是进入证券市场门槛较高,所以只有一些实力雄厚的公司采取此种融资方式,中小航运企业进入此市场较困难。
船厂信贷。大船厂为了揽取订单,一般在有国家担保的情况下为船东提供优惠贷款,多用于新造船。
企业联营。一些大型的班轮公司为了避免恶性竞争、扩大经营规模进行联合经营,联盟企业之间通过合并、收购控股、资产重组等方式达到融资的目的。
船舶融资租赁模式
金融租赁作为一种全新的融资方式,自本世纪50年代起源于美国之后,近几十年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迅猛发展,尤其是在大型固定设备、高科技产品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航运业这样资本密集型的行业,利用金融租赁的方式进行船舶融资已经普遍得到航运公司重视,尤其是对于一些中小航运企业来说,由于他们规模、资金实力有限,所以多采用融资租赁(光租)或经营性租赁(期租,程租)进行船舶融资和运营。
融资租赁作为一种独特的信用形式,具备以下三方面特征:
1.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即在租赁期内使用权归承租人所有,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2.融资和融物相结合。金融租赁是将借钱与借物融合在一起,以融物的形式达到融资的目的,在获得租赁产品使用的同时又达到了融资的目的。
3.租金支付方式灵活。承租企业可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在租金收取的时间和量的方面采取较为灵活的支付方式。
融资租赁的特点和优势
1.拓宽了融资渠道。传统的融资渠道很难满足航运企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对于一些中小航运企业来说,由于经营规模小、信誉水平普遍不高很难得到政府和银行的贷款,而且也很难像大的航运企业那样通过发行股票或债权的方式进行融资,所以金融租赁对于它们的生存和发展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2.减轻了还款压力。航运企业的经营状况随着航运淡季和旺季变化而变化,融资租赁租金的支付方式与银行贷款还款方式相比更为灵活,不必定期定量定息偿还,可以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进行调整,有利于航运企业现金流的充分、合理分配,一定程度上减轻和分散了承租企业的资金压力。
3.可以得到国家政策优惠。国家为了鼓励对航运业投资,对于出资人提供诸如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而往往在船舶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会将获得的优惠税款以降低租金等方式让渡给承租人。
4.有利于盘活大企业的.存量资产。一些大型航运公司往往都留存有一些被市场淘汰的船型,这些船舶的高残值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资金压力,它们完全可以采用金融租赁的方式将这些船舶租给一些中小航运企业经营,这样既盘活了大企业的存量资产,又解决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实现双赢。
5.有利于提高航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航运企业通过回租等方式通过金融租赁公司将船舶交给专业公司管理,可以在不丧失船舶使用权的情况下,既分散了风险,又融通了资金,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率和效益。
6.金融租赁体现现代物流的思想。现代物流的重要思想就是 “整合”。大型航运企业完全可以通过金融租赁的模式合理调整企业的资产结构,出租非核心资产融通资金,租入需要资产用于经营,对企业开展综合物流服务提供有力支持。
船舶融资新模式--单船SPV融资租赁模式
特殊目的实体SPV是国际通行的大型设备融资租赁模式,单船SPV设立填补了我国船舶融资的空白
上海航运金融研究院副院长童奇胜看到,进军全球航运市场,在沪金融机构正在发力的不仅仅在运价衍生品交易领域以及基金境外投资,在融资租赁等领域同样随处可见身影。
今年5月,是由浦发银行、中国商飞公司和集团共同发起设立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宣告成立。浦银金融租赁注册资本27亿元,其中浦发银行出资18亿元,持股比例66.67%;中国商飞公司出资6亿元,持股比例22.22%;上海国际集团出资3亿元,持股比例11.11%组成。浦银金融租赁的业务范围,直指航运市场融资。
事实上,早在2010年,上海综合保税区融资租赁项目正式启动。来自交银金融租赁公司和招银金融租赁公司的6家项目公司获颁营业执照,标志着上海综保区成为全国第一个同步开展飞机、船舶单机单船租赁业务的综合性SPV(特殊目的实体)项目运作平台。目前已有11家SPV落户上海综保区,上海提出争取到“十二五”期末,综保区融资租赁的资产总规模超过300亿元。
所谓特殊目的实体(SPV),是指融资租赁公司就一架飞机或一艘轮船注册一家独立的SPV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每一个项目公司对应一笔租赁合同,实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从而实现有效隔离风险。上海综保区针对飞机、船舶、大型设备融资租赁业务,设计了6种操作模式,包括单机租赁的“购买转租赁”、“纯租赁”、“带租约资产转移”模式,单船租赁的“购买转租赁”、“带租约资产转移”模式,以及境内外租赁大型设备的操作模式。
在上海海事大学教授甘爱平看来,航运企业从这种融资模式中享受的好处是,因为往往其负债率高,很难获得抵押担保贷款。而一艘船舶价格动辄上亿元,企业出于对现金流的担心,也不愿意直接购买。通过融资租赁以租代买,原本只能买一艘船的资金,可以租用更多船舶。
而通过SPV项目公司运作船舶融资租赁业务,一方面能让参与方得到一定税收方面的优惠,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船舶价格高波动性,即使SPV项目公司出现运作亏损,也不会对金融租赁公司经营状况造成很大冲击。
甘爱平称,SPV是国际通行的船舶等大型设备融资租赁模式,目前在上海推开,引入到船舶、飞机融资市场,可以说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相互促进的突破性创新,而单船SPV的设立更是填补了我国船舶融资的空白。
争相发力航运保险
上海同时推出的部分航运险种免营业税优惠政策,吸引保险公司将全国航运保险业务向上海转移
创新船舶融资模式,紧随其后,保险业抢滩登沪。
“发展航运服务业,主要是要健全金融业,如保险、融资租赁等等。”童奇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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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贷款,一般银行贷款能贷多少金额?有什么要求?要求担保吗?银行利息多少?
只办理重庆地区:要求船舶净吨位最低200吨以上,船龄14年以内的营运货船,有经营实体企业,重庆船籍可咨询我办理,外地船籍不予办理。贷款期限最长可做5年,等额本息还款;期限3年的要求净吨位400吨以上,可以办理先息后本,对公受托支付,2014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40%,贷评估价值的4-5成,以个人申请的最高额度500万,以企业申请的未设限制。
接受重庆船籍范围分别是:重庆海事局(原港航局)、海事处:永川、江津、巴南、朝天门、长寿、涪陵、丰都、忠县、万州、云阳、奉节、巫山。
我是重庆地区贷款中介
中行安徽个人船舶抵押贷款办理条件是什么?
安徽个人船舶抵押贷款办理条件:
1、借款人基本条件借款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信用状况良好且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有一定的从业经验(原则上从业时间不少于3年),并符合《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2、借款人资格(即抵押船舶相关权属约定):
(1)船舶所有权登记在申请人或其配偶名下,接受该申请人向我行申请个人船舶贷款。
(2)所有权登记在以自然人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合伙制企业名下,且该企业为船舶实际所有人(新建船舶、购买二手船相关手续均以公司名义办理),还款来源于公司的经营收益,接受以该船舶为抵押物以个人名义向我行申请个人船舶贷款。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借款人应为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控股股东,或合伙制企业的合伙人,且该企业应为航运经营管理企业;该企业应出具同意抵押的股东会决议(具体应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出具)并办理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手续;该企业必须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人授信总量应符合我行个人经营贷款的有关规定。
(3)船舶所有权登记在多名自然人(2名或2名以上,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视同自然人进行管理,下同)名下,接受拥有船舶产权不低于40%的主要船东之一向我行申请个人船舶贷款。
(4)船舶所有权登记在自然人和航运公司(必须由自然人出资组成)名下共有,借款人应拥有其中最大产权或者为船舶主要股东之一,且拥有产权不低于40%。
(5)船舶所有权登记在航运公司名下,但船舶实际所有人和经营者为个人船东(包括公司股东和非公司股东,还款来源于自有船舶经营收益),接受该实际所有人向我行申请个人船舶贷款。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能够提供该船舶为借款人所有的确切证据,包括不限于以下一种或几种:航运公司出具产权声明书,并由公证机关对此进行公证;能够提供建造该船舶时船舶检验局颁发的船舶开工核准书、船舶识别号等能够识别该船舶确为借款人建造、拥有的证据;其他能够确切证明借款人拥有该船舶的材料。该航运公司应出具同意抵押的股东会决议(具体应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出具)并办理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手续。该航运公司必须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船舶必须由实际所有人自营,且业务发起行不少于二人(客户经理、业务复核或其他业务人员)上船对实际经营人进行核实。
(6)对于船舶所有权登记在航运公司名下,但交易过户前的卖船人(交易过户后的买船人,即借款人)为船舶实际所有人,买卖前后均挂靠该航运公司经营(或采取光船租赁形式经营),船舶交易不需要变更船舶登记,应依据本细则第七条第(五)条款分别提供该船舶交易过户前的卖船人和交易过户后的买船人为船舶实际所有人的确切证据,并按该条款相关规定办理业务。船舶交易双方可以是非公司股东之间,以及该航运公司股东和非公司股东之间,但不接受同一航运公司股东之间以及公司与公司股东之间的船舶交易申请船舶贷款。对于船舶登记为共有产权,购买所登记的部分产权需要申请贷款,可参考本条款相关规定执行,但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交易产权价值的70%(并满足本细则有关贷款限额、抵押率的相关规定,且船舶价值全额抵押)。
3、可接受抵押的船舶种类我行个人船舶贷款可接受抵押的船舶包括从事货物运输的各类运输船舶(包括不限于油船、散装化学品船、集装箱船、罐装散货船、多用途运输船等特种运输船舶(含油气两用船等新型运输船舶)),部分工程船(目前仅叙做自卸沙船(由于发证部门原因, 该种船舶在相关证书上登记的船舶种类不一致,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登记的船舶种类为干货船或杂货船,船舶检验证书簿登记的船舶类型为自卸沙船,产品政策按照工程船执行,下同)、甲板货船(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登记的船舶种类为干货船或杂货船,船舶检验证书登记的船舶类型为甲板货船)、运泥船(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登记的船舶种类为干货船或杂货船,船舶检验证书簿登记的船舶类型为运泥船)、挖泥船(吊机船))。货物运输船舶不接受外籍船舶、远洋船舶抵押,不接受载驳船等无动力运输船舶抵押,不接受各类游艇、客运船舶及客货混运船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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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安徽个人船舶抵押贷款贷款用途有哪些?
个人船舶抵押贷款可用于以下方面:
1、购买一手船舶:购买由造船公司建造、已验收合格并已取得相关临时证件、功能齐全能够投入使用的新船,借款人自筹部分资金,不足部分向我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船尾款;
2、购买二手船舶:购买已在海事部门登记确权、船舶所有权人能够完全处置并能够在二手市场正常交易过户的船舶,借款人自筹部分资金,不足部分向我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船尾款;
3、新建新船:借款人(船东)与造船公司已签订了造船协议,委托造船公司建造尚未完工或已经完工的船舶,借款人自筹部分资金,不足部分向我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造船加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用等造船所形成的成本、费用;
建造新船已获取管理部门核发的开工许可证件,且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进度或投资额已达到或超过40%;
(2)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投资的40%,且存放在我行,并承诺接受我行监管。
4、船舶经营周转:
贷款用于船舶(含借款人夫妇个人名下船舶、借款人控股或为主要股东的公司名下船舶、借款人非公司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但借款人为船舶实际所有人和经营者的船舶)经营周转主要包括:支付油费、过关过闸费用、维修保养费用、设备改造和更新费用、人员工资等船舶营运费用,代客垫付资金,以及商品货物买卖资金需求。
船舶营运费用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合理测算,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所拥有的船舶4个月营运费用总和;代客垫付资金应提供有效的运输合同,合同应有垫付资金的相关条款;从事商品货物买卖应提供有效的经营合同等资料。
5、贷款用途的其他规定:
允许借款人在购买船舶(含一手、二手)、建造新船时利用其他渠道合法筹集资金(包括不限于向所挂靠的航运公司或公司控制人借款、亲戚朋友借款、其他渠道融资等),用于支付自有资金投入后的不足部分,待我行贷款获批后以我行贷款置换。
对于前期借款人利用其他渠道筹集资金现用我行贷款置换的,其已使用所借资金的期限应满足以下条件:(1)自建新船:至贷款申请日(借款人个人征信查询日)原则上不超过9个月;(2)买卖船舶(含一手、二手):至贷款申请日(借款人个人征信查询日)原则上不超过 6个月。因特殊情况超过期限的必须提供合理说明,并由二级分行加盖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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