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一方父母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怎么分?有房子增值的经济补偿吗?
您好,房子登记在父母名下,即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该房屋仍然属于父母的财产,离婚时,是不可以分割第三人的财产的,对于共同为父母还贷的部分,一般情况下,视为夫妻双方对父母的赠与。
那么,夫妻离婚时,哪些财产是可以分割的呢?离婚时,夫妻双方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子女的财产以及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不能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加以分割。因此,要正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就必须首先正确界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四是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以及军人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等。
此外,如果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成的,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会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人民法院会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处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父母贷款买房写的其父母名字婚后女方还贷如何保障效益?
两个办法。
1 把房子过户到夫妻名下。
2 四个人一起去公证处,写明财产的归属和拥有权。首付归父母。供楼款归夫妻。以免日后纠纷。
男方婚前买房,房证父母名,婚后让我俩还贷款,无彩礼,我该怎么办呢?
我觉得现在的你应该去问问你自己能不能接受这样的条件,如果能接受的话,那么就安安心心准备结婚就好了。如果不能接受的话,我觉得你应该要和自己的对象也就是你的未婚夫商量一下。首先如果你和他一起还贷款的话,我觉得这个房子应该写两个人的名字,而不是只写他父母的名字。其次就是关于有没有彩礼这件事情,如果男方真的没有能力去付彩礼的话,我觉得你可以适当去考虑一下,不要太在意彩礼这件事情,如果你真的很在意彩礼这件事情一定要和男方说清楚。
现在很多人在结婚之前都有两件事情困扰着双方。首先第1件事情就是关于房子的问题,很多人认为没有房子就不能结婚,所以呢很多男性在结婚之前一定会买房,但是一个家庭想要买房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因此很多人选择婚前先付首付,婚后两个人一起还贷款,我觉得这种方法是非常好的,但是如果女方也和男方一起还贷款,那么这个房子就不应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或者只写其父母的名字。也应该将还贷款的人的名字写上。
其次困扰着很多男女的事情,就是关于彩礼,有一部分人认为不需要彩礼,彩礼就增加双方的负担的同时,还会有一点强买强卖的意思。也有一些人认为彩礼是有其存在的必要的。我觉得结婚要不要彩礼不应该是我们无关紧要的人去说。而应该是你自己想清楚你到底想不想要彩礼。
如果你想要彩礼的话,你一定要跟男方说清楚,你为什么想要以及你想要多少。如果你不想要的话,那么这件事情就从此结果,以后不要再拿彩礼说事儿。其实我觉得最主要的就是你自己考虑清楚这些条件你能不能接受,不能接受,一定要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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