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第一年没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第二年还可以申请吗?要哪些程序?生源地的助学贷款
可以。申报程序如下: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合同签订
1、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2、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3、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1、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2、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3、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1、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2、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扩展资料: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贷款回收:
一、学生所借贷款本息必须在毕业后四年内还清。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学生毕业前必须与经办银行重新确认或变更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此项手续办妥后,学校方可办理学生的毕业手续。
二、在借款期间,学生出国(境)留学或定居者,必须在出国(境)前一次还清贷款本息,有关部门方可给予办理出国手续;凡需转学的学生,必须在其所在学校和经办银行与待转入学校和相应经办银行办理该学生贷款的债务划转后,或者在该学生还清所借贷款本息后,所在学校方可办理其转学手续。
三、退学、开除和死亡的学生,其所在学校必须协助有关经办银行清收该学生贷款本息,然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四、特困生贷款到期无法收回部分,由提出建议的学校和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共同负责偿还(其中:学校偿还60%,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偿还40%)。学校所需的偿还贷款资金在学校的学费收入中列支;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所需的偿还贷款资金,在财政部门批准后的贴息经费中专项列支,专款专用。
五、借款学生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六、对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其接收单位或者工作单位负有协助经办银行按期催收贷款的义务,并在其工作变动时,提前告知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有权向其现工作单位和原工作单位追索所欠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百度百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大学生助学贷款不还的后果是什么?
助学贷款未还清即借款人发生了逾期现象,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助学贷款的周期为10年,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全额补贴,毕业后,就要自行支付利息。
考虑到部分学生出校后不一定能够及时就业,国家还设立了毕业后两年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学生只需要支付利息,不用偿还本金。但由于对政策的不理解,很多学生认为宽限期就是不用还款也不需要支付利息。因此,造成了部分逾期还款的现象。
如果非恶意逾期,可向银行进行解释说明,取消个人的不良信用记录。如果信用报告中确实有负面信息,也不要气馁。这些信息经过一定年限以后就会从信用报告中删除,而且,只要个人在以后的信用活动中做到诚实守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良好的记录会逐渐刷新、替代旧的、负面的记录。
扩展资料
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全国平均资助比例应与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各地区、各高校资助比例应与本地区、本高校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根据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覆盖范围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的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2、具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申请教育助学贷款的学生除外),能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3、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并存入不少于消费总额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及预期要发生的抵押登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费用。
4、能为个人消费贷款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的担保措施。
5、贷款用途符合指定的范围。
贷款限额
1、以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或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消费品价值总额的20%,借款额不得超过消费品价值总额的80%。
2、以借款人或第三方不动产抵押申请贷款的,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消费品价值总额的30%,借款额不得超过消费品总额的70%。
3、以第三方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银行、保险公司除外),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消费品价值总额的40%,借款额不得超过消费品价值总额的6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助学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学生助学贷款
大学生助学贷款几年没利息?
大学生在校期间及毕业后两年内为宽限期,助学贷款没有利息,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1.大学生助学贷款一般由政府主导,政府补贴。大学生在校期间及毕业后两年内享受免息优惠政策。1%的借调学生在留校期间获得政府补贴(即借调学生在留校期间和毕业后两年内无需支付自己的利息)。但借款人毕业后两年的贷款本息及罚息由借款人本人全额支付。
2.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如果贷款期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可采用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学生贷款利率为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3.每月2日,银行从借款学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中扣除贷款本息。
4.学生无需向银行申请,即可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
5.贷款学生毕业后一年内可向银行申请调整还款计划,包括调整还款方式。
拓展资料:
1、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信用助学贷款的利率政策是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级基准利率,不浮动。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学生毕业后实际偿还的利息,按当年同期利率执行。
2、学生贷款利率为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两者都是一样的。在校期间免息,毕业后一次性还款或分期还款。生源地贷款的最长还款期比国家学生贷款的最长还款期长。简言之,总的本金和利息要比学生贷款高。平时,还款压力比国家助学贷款更大。
3、生源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的新生和学生及其入学所在县户口发放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支付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于大学学费贷款多年未和大学学费贷款不还有什么影响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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