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生源地助学贷款登录办理指南及还款流程时间说明
2018年福建生源地助学贷款登录办理指南及还款流程时间说明
福建省学生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已接近尾声,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和各经办银行助学贷款工作流程的变更情况,4月26日,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一、改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为提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效率,确保学生更方便、快捷获得贷款。经研究,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从2018年5月起调整为“贷款资格认定”和“贷款合同签订”两个阶段进行。
(一)“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即原来的“预申请”阶段)
将原有的“预申请”阶段调整为“贷款资格认定”阶段。“贷款资格认定”时间为上年9月至当年4月(例如:2019届应届毕业生“贷款资格认定”申请时间为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2018年应届高中、中职毕业生和在校首贷大学生“贷款资格认定”时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学生需登录贷款资格认定系统( )在线提交申请,各高中、中职学校和高校要负责审核认定本校学生提交的贷款资格,即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和学生个人基本信息等,确保相关信息(特别是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真实、完整、正确。县级资助中心负责指导各高中或中职学校登录系统完成审核工作,如发现学校未认真进行审核或校级已审核数据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系统内退回,要求学校重新审核。贷款资格认定信息与学生实际信息不一致的,资格认定结论视为无效,学生需要根据补申请办法(详见本通知)重新进行助学贷款申请。贷款资格认定审核的过程性档案资料由学校收集完整后,交由各县级资助中心存档。
各地、各校在进行贷款资格审核工作时要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不给学生和家长添麻烦。对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等国家助学金的受助对象,应当要求其全部提交贷款资格认定申请并由所在学校直接给予确认其贷款资格,无需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其他学生可由学生就读学校根据学生户籍所在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任意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所在学校根据学生日常在校学习生活及家访等考察情况等综合给予认定。
(二)“贷款合同签订”阶段
通过“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审核的高校“准新生”或“准贷款学生”,在该阶段不需要再提供贫困认定证明,只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即可直接进入“贷款合同签订”阶段。学生在“贷款资格认定”阶段选择的经办银行原则上不建议变更,若学生在“贷款合同签订”阶段确需变更经办银行的,应主动告知最终申贷银行。不允许学生在不同银行重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商业助学贷款除外),若发现学生重复贷款的,将视其情况取消贷款资格。
国家开发银行:通过“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审核的学生,只需携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随同共同借款人到县级资助中心进行贷款合同面签。
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已通过“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审核的学生,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和高校确认函(入学报到后提供),就近到各级农商银行或农信社网点签署纸质合同(未满十八周岁的借款学生需由共同借款人陪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8年起“贷款合同签订”流程已完全实现网络化,并实行电子合同制度。已通过“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审核的学生,可直接通过手机下载“华安助学”APP或微信小程序,拍照上传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口本和高校确认函(入学报到后提供),即可在线签订定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等同效力。
(三)补申请办法
对未进行“贷款资格认定”或“贷款资格认定”信息与实际信息不一致的学生,录取后需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证明材料(高中/中职毕业学校或就读高校出具的困难认定证明、学生户籍所在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任意单位出具的证明)等,于7月1日至10月15日至生源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按原有程序进行办理。
二、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和金融知识教育相结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高考后的志愿填报指导或其他不影响学生课业的时段,邀请贷款经办银行及助学贷款承保机构入校宣讲,并提供“一站式”助学贷款受理服务。
三、畅通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绿色通道
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由各经办银行直接转入高校账户,封闭运行,用于支付贷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用。凡正式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入学时可持各经办银行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通过各高校绿色通道直接报到入学。各校不得强制要求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休学或延期入学、签立书面欠款欠费申明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催收或要求学生垫付学费和住宿费。民办高校或高额学费专业就读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先由绿色通道入学再通过学费缓交、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或商业助学贷款等方式支付学费。
各高校要做好助学贷款确认工作、续贷审核和毕业确认工作。省内高校可直接通过各经办银行系统直接进行审核和确认操作,省外高校(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各校可在国家开发银行系统进行审核)需通过纸质材料寄送审核和确认结果。
四、扩大国开行助学贷款受理范围
根据相关要求,学籍所在生源县(区)与国家开发银行福建分行签订县级合作协议后,学生方可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地要尽快与国家开发银行福建分行签订县级合作协议(范本见附件2)。还没有签署合作协议的县(区)资助中心(名单见附件3),要主动向县(区)政府汇报并推动签署县级合作协议,尽快开办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
国家开发银行福建分行联系人:
王然,联系电话:0591-88569236
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联系人:
庄燕武,联系电话:0591-8632071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联系人:
林浩,联系电话:0591-83373328
华安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吴晓真,联系电话:0591-87761766/87331025
点击 下载相关附件
各设区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情况通报
国家开发银行县级合作协议(范本)
还未签订国开行县级合作协议的县(区)名单
生源地贷款流程
生源地信用贷款是一些学生学习最有效的手段。很多同学在开始申请助学贷款的时候浪费了时间,却不知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流程。在这里,编辑为想申请的人整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流程,供有需要的人参考。学生资助...想了解更多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和华旅一起看看吧。com。
生源地信用贷款是一些学生学习最有效的手段。很多同学在开始申请助学贷款的时候浪费了时间,却不知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流程。在这里,编辑为想申请的人整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流程,供有需要的人参考。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1.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附新生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大学生应出示本人学生证和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2.合同签署
①地方资助中心审核申请材料。
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在经办银行开立个人账户。
(3)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④地方资助中心出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
3.合同收据
①借款学生携带合同回执到学校。
②学校根据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的县级资助中心。
④地方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并报送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⑤省级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经办银行审批。
4.贷款发放
①经办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转入借款人所在学校的学费账户。
5.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如需变更个人账户户名或账号,或因继续学业、辍学等原因导致借款人不能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经县级资助中心批准,借款人本人可申请变更合同。还款计划的调整原则上只能在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进行,不得展期。
生源地贷款步骤怎么来?
第一步:先在百度输入栏里输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就会出来很多的搜索结果,点击搜索结果“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第二步:进入网站后点击左侧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那一栏。进入之后点击注册,然后在注册用户协议条款里面点击同意。然后按照提示来完成注册。
第三步:注册完之后,登录进入,之后就开始建立贷款信息,在页面的左侧点击贷款申请的选项,弹出页面之后点击“新增”按钮,
第四步:进入新增贷款页面,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新增操作,
第五步:然后点击“导出申请表”将贷款的信息导出(注意在填写贷款信息时,信息一定要齐全准确,否则可能会导致审核不通过,这样就无法成功贷款了!)
第六步:导出了贷款信息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将其打印出来
第七步:申请人持申请表到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民政办去盖公章
第八步:申请人在学生签字处签上自己的名字。
申请人并共同贷款人一同带上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若共同借款人的户口与申请人户口不在同一簿上,则两本都应带上,并带上监护人证明)、高校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学生证)复印件等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现场确认。(贷款资格将由各地资助中心进行审查)
第九步:县级资助中心将学生借款合同等材料送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审批。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同意后,将贷款资金划拨到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同时按照学生回执上的金额将学费和住宿费划拨到高校,剩余资金在支付宝上,可通过支付宝“提现”方式用于学生生活费。
第十步: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办理回执,高校录入电子回执。
扩展资料
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提出贷款申请(贷款申请应直接向所在学校有关部门提出,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的个人贷款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并如实填写。
学校根据在校生的困难情况和国家确定的贷款额度,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送经办银行审核批准后,由银行与学生签定贷款合同,对于一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又无法提供担保的学生,可以申请特困生贷款,由学校报请学生贷款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生源地贷款
对于福建生源地各银行贷款流程和福建生源地贷款利息怎么算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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