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开发商垫付首付款合法吗
这个属于违规
根据2010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规定,“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即国务院明确规定了购房者购房时需交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款,此为国家对于购房首付款、限贷的政策性规定。
而在法律实务中,由开发商垫付首付款是否有一定的依据呢?实际上,垫付并非法律概念,法律上有借款合同、指示交付或债务承担等概念。垫付,根据文义解释,一般是为他人向第三方垫付,没有债权人为债务人向自己垫付之说。而开发商为购房者的垫付可能涉及三种类型的法律关系:①借款合同,即开发商借款给购房者、购房者再将借款交给开发商;②第三人代为履行,即开发商作为第三人根据购房者的指示将款项交付给自己,代购房者履行债务;③债务承担,即开发商作为第三方为购房者承担购房者对开发商的债务。
首先,对于借款合同,因开发商即是房地产买卖法律关系中的债权人,同时又向购房者借出部分首付,借出的款项又需要给开发商自己,因此,开发商名义上垫付首付,但实际上并未垫付。
因借款法律行为系实践性法律行为,需要实际交付借款才会产生借款合同生效的法律后果,因此,为实际交付借款的,借款行为并未生效。开发商所享有的债权,本质上还是房地产买卖合同所确立的债权。并不存在一个真实、有效的借款法律关系,也不存在所谓的垫付。
其次,开发商根据购房者的指示将款项交付给自己,开发商不属于第三方,很明显不属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形,不会产生实际履行的法律效力。换句话说,即实际上此时也不存在垫付,购房者没有付足首付。
再次,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即必须存在一个独立于债权人、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而开发商为购房者承担购房者对开发商的债务时,并没有一个独立的第三人存在,因此也不构成债务承担,不产生债务承担的法律效力。此时,所谓的垫付不成立,购房者仍然没有付足首付。
因此,开发商所谓的“垫付”仅仅是开发商以“垫付”之名义,让购房者先达到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条件,出具一份虚假的首付款足额交纳证明,进一步办妥银行贷款,以达到资金回笼的目的。而首付实际上并未依照国务院对于首付比例和限贷的规定付足。换句话说,开发商是以一种在法律上并不成立的“垫付”托辞,先与购房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而实际上却规避了国务院规定的首付比例和限贷政策。
这种行为极有可能被司法机关认定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行为”,而一旦认定为无效的,则合同自始无效,法律后果是开发商返还购房款、购房者退房。从银行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还可能被认定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无效行为”。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的过程中,因需要开发商出具购房者已付清全部首付款的证明,但由于开发商“垫付”的因素,购房者的首付款实际并未付清。如后期购房者未能按期偿付按揭贷款,银行除按照一般的程序拍卖抵押物外,还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因开具虚假证明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开发商为你“垫首付” 可信吗?
开发商们为你“垫首付”的口号多么吸引年轻“刚需”们。有人帮忙解决首付问题,马上就能买房,为什么不乐意呢?小编此时只想弱弱地说一句:“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今天就让小编来为你揭秘“垫首付”背后有何猫腻和风险!
开发商如何为你“垫首付”
一套50万的房子,首付需要15万。开发商和购房者进行约定,首付款由开发商(或者第三方)进行垫付。购房者凭着足够的首付款发票,去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完成上述手续后,购房者须在约定时间内,还清开发商垫付的那部分首付款。
垫首付充其量只是无息贷款
其实,开发商没有为你掏一分钱。所有的钱都是购房者自己的。短期内可以减轻购房者的资金周转压力,但实际购房成本并没有下降,每个月除开该还的银行贷款,还得还开发商为你垫付的部分。其实每个月的还款压力更大!
“垫首付”转移楼市风险
开发商给购房者以便利,其实是想让购房者尽快签下合同,尽快把自己手上的存量房卖出去,这样的话,一旦房价大幅回潮,购房者还是要根据合同将首付还给开发商。开发商并没有损失很多,但购买者就要承担房价下跌造成的差价。
“垫首付”让购房者很被动
开发商通过替消费者“垫首付”的举动,很可能会在暗中提升房价。“开发商用这种稀有的促销手段吸引购房者之后,对于部分没有能力正常购买的消费者来说,会陷入被动地位,开发商就掌控了房价上的主动权。”
“垫首付”营销涉嫌骗贷
不管是开发商的“零首付”也好,“垫首付”也罢,这都属于假首付行为。如果开发商私下偷偷跟购房者签了这种合约,银行就无法正确对购房者的还款能力进行核实。如果被银行查到,这是属于骗贷行为的,那么贷款可能被银行收回,而且购房者个人的诚信记录将永远抹黑。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7-0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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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没交完开发商就让去银行办按揭 合法吗?
是合法的。首付没有交完开发商就让去银行办理按揭,购房者交付定金后就可以申请按揭,在银行开始审查后缴纳首付款也可以,银行接到申请到审查需要时间,购房者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首付款即可。
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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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一、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二、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三、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按揭买房
对于开发商自己垫付让我去贷款和开发商帮我垫付了1万多房贷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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