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异地公积金贷款额度
您好,汕头市异地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为每月最高可贷款3000元,最低可贷款1000元,具体贷款额度以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准。此外,汕头市异地公积金贷款还需要满足一定的贷款条件,如:贷款人必须是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贷款人的缴存年限不低于1年,贷款人的缴存金额不低于3000元,贷款人的缴存比例不低于50%,贷款人的贷款用途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
汕头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5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汕头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2、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3、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4、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关于汕头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关于汕头市实施住房公积金
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结合汕头市实际情况,我中心实施住房公积金疫情阶段性支持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01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娱乐、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的住房公积金。企业申请缓缴需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并承诺于2023年6月30日前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报我中心审批同意,具体提供如下材料:
1、《汕头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可从我中心微信公众号上下载);
2、企业申请书(说明申请理由,申请缓缴的时间,承诺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补缴);
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意见(职工同意企业申请缓缴以及缓缴的时间);
5、其他所需材料。
02
受疫情影响经我中心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职工,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视同连续,不影响该企业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在申请贷款时,除原所需受理材料外,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缴存单位证明;
2、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批准文件。
受疫情影响经我中心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职工,若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以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暂缓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申请期间未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需于2023年1月份全部偿还)。经批准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进行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具体提供如下申请材料:
1、 职工申请书(说明申请理由、暂缓归还的时间段,并承诺于2023年1月全部偿还);
2、 缴存单位证明;
3、 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批准文件。
03
疫情期间我中心阶段性提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即自2022年6月至12月由原来的每月400元提高到每月500元。对2022年度已申请租房提取的职工,可按规定在本年度一次性再申请提取最高额700元;对2022年度尚未申请租房提取的职工,可按规定在本年度一次性提取最高额5500元,职工按《汕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租房提取申报材料进行申请。因涉及我中心业务系统改造,该支持性提取政策于2022年6月20日起实施。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31日
对于广东汕头公积金贷款政策和汕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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